随着证券市场的持续走高,基金发行的热潮骤升,开户和参与基金投资者的人越来越多,基金投资者的风险教育已迫在眉睫。为了使基金行业能健康稳定的发展,作为基金行业的“基石”——投资者,如何让其了解风险、认识风险并正确使用基金理财工具,已成为监管层今后一段时间中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因此,中国证监会近日要求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既要保护社会公众投资热情,维护资本市场持续发展,又要做好风险揭示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㈡ 风险投资基金的风险类型
信用风险:包括基金所投资的债券、票据等工具本身的信用风险、以及以交易为基础的投资的对家风险,如回购协议等。
市价暴露风险:市价暴露风险是指货币市场基金的实际市场价值,即按市价法估值得出的基金净值与基金交易价格(通常情况下是基金面值)的偏离风险。
政策风险:因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 、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而产生风险。
经济周期风险: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股票,其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管理能力、行业竞争、市场前景、技术更新、财务状况、新产品研究开发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上市公司还可能出现难以预见的变化。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避免。
通货膨胀风险:基金投资的目的是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的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是指与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动有关的风险,单一的久期指标并不能充分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
再投资风险:市场利率下降将影响固定收益类证券利息收入的再投资收益率,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互为消长。
信用风险: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交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从而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管理风险: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技能、研究能力及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其对信息的占有、分析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进而影响基金的投资收益水平。同时,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能否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其他合规性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的职业道德水平等,也会对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造成影响。
流动性风险:我国证券市场作为新兴转轨市场,市场整体流动性风险较高。基金投资组合中的股票和债券会因各种原因面临较高的流动性风险,使证券交易的执行难度提高,买入成本或变现成本增加。此外,基金投资人的赎回需求可能造成基金仓位调整和资产变现困难,加剧流动性风险。
操作和技术风险:基金的相关当事人在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控制不到位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致风险,如越权交易、内幕交易、交易错误和欺诈等。此外,在开放式基金的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册登记人、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合规性风险: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其他风险:(1)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2)因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3)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可能严重影响证券市场运行,导致基金资产损失;(4)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㈢ 请结合国内外具体基金案例分析我国基金行业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具体改革措施。
尽管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很短的时间内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存在较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资本市场环境、内部治理结构及监管等方面。 首先,我国证券市场环境对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发展产生存在很大制约。 1.基金持有人大会虚置 2.基金管理人存在严重的道 3.独立董事制度存在局限德风险 4.缺乏有效的基金激励机制 5.基金托管人地位缺乏独立性 为促进我国基金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解决很多问题,主要来看有以下几点: 1.解决我国现行基金的委托代理问题 2.切实加强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 3.建立基金管理人市场 4.发展公司型基金 5.强化基金监管
㈣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面临的问题有哪些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存在的问题
1. 对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监管力不够
无规矩不成方圆,要使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得于正常化、规范化发展,就需要有特定的法律法规去约束和规范,可是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而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对共同基金的规范和监管,不仅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而且有基金行业的自律。而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投资基金法》还没有出台,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这无疑使得我国很多证券投资市场的问题无法得到法律依据,无法可依,这同时给了一些不法份子,利用法律的漏洞,从中牟取利益,投机现象极其严重,违规资金在证券市场兴风作浪,一些机构操控股票,大肆炒作,这严重影响了广大的投资者的合法权利。
2. 证券市场还不够完善,上市公司质量不够高
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比较晚,虽然在1998年之前中国的股票市场中即存在少量的证券投资基金,但是证券市场的设立和运作的非规范性,使其大多沦为了以基金的名义募集资金进行股市“坐庄”炒作的工具,已无证券投资基金之实质。而从1998年开始,在“调整投资者结构,稳定市场发展”的大背景下,在发行、托管和运作等方面都符合国际惯例的 现代 意义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才引入中国证券市场, 所以相对来说还不够成熟。
再者,由于管理经验,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的不足,我们国很多上市公司还处于探索阶段,未能完成进入成熟阶段,比方说国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畸形表现在国有股权的高度集中和国有股“一股独大”。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公布的统计结果,截至2001年7月30日,深、沪两市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数占总股本的66%,其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以及政府机构持股数占总股本的51.16%,国有股所占比例居绝对统治地位。由于国有股和法人股都不能上市流通,这种畸形的股权结构便固定化了。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它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控制权方式、运作方式乃至效率等都有重要影响。国有股“一股独大”使国有股股东行为发生了严重的扭曲,这一些,都是我国上市公司不成熟的表现。
3. 基金市场的风险过高,缺乏规避风险的方法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基金市场,也一样存在着风险。基金虽然是以投资组合的方式来分散资金,进而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但毕竟任何投资工具都无法免除风险,证券投资基金也自然不能除外,一般来说,有流动性风险、拆价风险、管理风险、贝他风险。利率也是基金的潜在风险,因为利率直接影响着国债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国债和股票,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同样的,政策也会对基金造成巨大的影响,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通过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的变化,从而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正由于我国的基金市场不成熟,导致缺少规避风险的办法,对于存在的许多风险,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在不同程度上造成投资者对所要投资的基金不了解,盲目投资,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 缺乏公众认可的评价体系
我国证券市场缺乏的是全面而准确对基金进行评价,而这是是基金市场的公正与稳定的理念在基金交易中的体现,公正、稳定是基金市场最根本的价值目标,也是人们对基金市场的终极企盼和最高的要求。对于何为基金公正,理论界和实务操作以及广大的股民的通说,认为基金市场的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方面的内容。但是,这种基金市场公正观念的界定,实际上只是揭示了基金市场正的一个侧面,即从基金市场公正的内部构造来解释公正本身,而忽视了公正含义的外部揭示,从而使得基金市场公正呈现单面向运行势态,其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了基金市场没有达到人们希望的公正稳定,这是因为缺乏公众认可的评价体系,广大的股民,上市公司,政府部门,都是基金市场的调节者,需要齐齐参与,共同参与到基金市场的分析,而正是缺乏这样的评价体系,导致很多基金参与者盲目投资,不能客观分析,容易受到其他投资者的影响, 这也给一些不法份子一个可乘之机,很多不法份子利用这个基金市场的弱点,用违法的手段诱导投资者,从中牟取不义之财。
㈤ 投资基金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投资基金的主要风险有:
(1)流动性风险;
(2)申购、赎回价格未知的风险;
(3)基金投资风险;
(4)机构运作风险;(5)不可抗力风险。
㈥ 制约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因素分析
证券投资基金现阶段还存在一些制约投资基金发展的因素,这些因素的存在不利于我们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
一、融资渠道
证券投资基金客观存在通过货币市场融通资金的需求。开放式基金要随时面临基金单位的申购和赎回,在出现巨额赎回、基金资产又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变现的时候,就会产生较为迫切的临时性资金需求。
二、避险工具
证券市场本身存在较大的风险,如美国“911”世贸大厦遭受国际恐怖分子袭击事件使美国股市出现的持续性下跌对世界经济金融造成的巨大冲击和负面影响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风险就使许多国际著名的投资基金遭受巨大损失。这就客观上要求为基金提供一些有效的能够规避风险的避险工具,帮助基金规避风险,提高基金运作的稳定性。
从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来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卖空,没有股指期货可供投资,缺乏对冲工具规避风险,以至风险特别是系统风险较难规避,在市场在较长时间走熊时,大多数基金都感到难以应对。
三、法律与监管
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需要有一套科学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相关关系人的行为,同时也需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管机构来依法实施监管。
四、基金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基金投资者对这种金融工具的需求。
五、基金人才
证券投资基金业在我国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虽然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积累了一大批专业人才,但是从整个基金行业的发展要求看,掌握金融证券知识、精通资产管理、善于投资组合的专业管理人才比较匮乏,基金的投资分析、资产管理水平以及基金的运作效率还有待提高。
㈦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风险研究 论文6000字左右
论如何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
摘要:本文从分析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现状入手,揭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制度安排的缺陷,对进一步加强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和提高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能力做了深入研究。
关键词:投资 基金 风险 管理
截至2004年末,国内规范化发行并实际管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已有40多家,共计54只封闭式基金和近百只开放式基金,拥有约三千亿份基金单位,若以60%的持股市值计算,基金拥有的股票市值占股市流通市值比例已近20%,成为了一支举足轻重的市场投资力量。因此,基金的风险管理引起人们关注。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以及资本市场监管体制的完善、法制的健全都将使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背景和环境发生巨大变迁,从而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基金业风险管理根基不稳
证券市场市场化发育程度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使基金管理机构的风险管理处于根基不稳的不利处境。我国现有的基金产品多为股票型基金,投资对象结构布局也多集中于股票,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定位一开始即把支持国企改革作为基点的历史局限,导致证券市场实际上成为了国企筹资解困的重要途径,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市场化功能被置于次要地位,使得投资行为预期极不稳定,助长了市场投机风盛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成为长期以来不能很好解决的市场之痛。
证券市场承载过多的政府意图、行政意志等非市场化的功能和任务,证券市场“政策市”的色彩挥之不去。证券市场不仅要承接数量庞大的国企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的扩容黑洞,又要面对大量非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这必然助长投资行为的短期化,加大市场价格的波动频率和幅度,增加了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投资者普遍缺乏专业素养和监管滞后,众多不规范投资者和投资行为的存在以及由此衍生的羊群效应,叠加并放大了市场风险,而监督层并未细分市场风险源而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结果是严重牺牲了市场的效率和功能,限制了市场竞争和活力,造就了市场对政府政策投入的过度依赖与股市长期以来“不牛则熊”极端走势的市场格局,对于追求长期收益的基金来说不利于有效开展资产风险管理。
市场交易制度不够完善,风险管理手段严重不足。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品种单一,基金的投资组合品种选择范围狭窄,通过构建多元化资产组合分散非系统风险存在困难,而同时指数期货、无风险套利等规避系统风险的交易手段尚不具备,基金管理机构既不能根据市场趋势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又不能运用其他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对冲,这降低了基金抵御风险能力,加剧了股市的波动。
市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集中在收益性上,忽视了从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角度展开评价,使基金出现了单一片面追逐净值的倾向,从而产生过度投机行为。
基金业风险监管效能不高
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监管生态不佳,监管效能不高,致使基金业运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和问题,不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建设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不完备,基金在实际运作中存在风险生存的制度漏洞。尽管作为纲领性大法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业已颁布,还缺乏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特别是证券市场发展和变革快速,更需要对基金业的监管动作向前移位,加大事前监督力度。
相关的投资比例限制模糊,可操作性不强,如不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利益冲动下,通过幕后的默契和联手可以操控单只股票绝大多数的流通筹码,在短期利益驱使下个别基金投资在个股上过度集中极易诱发流动性风险。
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实践中,缺乏独立、公正和权威的第三方责任审计和问责制度,而基金管理人掌握着基金的实际控制权,仅依靠基金管理人的自律不足以有效制约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契约。
虽然基金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基本分离,但基金持有人没有适当和相应的诉讼、追偿权利,持有人大会功能形同虚设,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不拥有实质性话语权,而且由于基金托管人一般由基金管理人选择,基金资产托管协议由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签订,基金托管人演变成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这种错位导致基金托管人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放弃了托管监督和委托管理责任,形成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事实上的利益趋同,基金持有人利益往往不能放在最优先位置,极易诱发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
基金管理机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不尽完善,管理费计提办法弊端较多,不利于刺激基金管理公司提升资产运行效率,降低资产风险水平。
基金业风险管理制度存在风险
内部治理存在缺陷,形成制度性风险源,损伤了基金的风险管理制度优势。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普遍存在“一股独大”问题,基金管理公司决策高层和管理高层来源于或受聘于公司股东,其股东背景容易出现 “内部人控制”倾向,在基金投资者成为弱势群体和基金持有人的约束严重软化情况下,实际上基金管理公司行为的利益考虑当然地将公司股东利益置于最优先地位,偏离了证券投资基金兼顾基金投资者与基金公司股东二元利益平行的设计初衷。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由大股东和高管提名选任,薪酬由董事会决定,这种利益关联格局很难保证其独立性。
基金经理权限过大而缺乏有效制衡。有的基金经理甚至将投资建议、评估投资建议、构建投资组合、下达投资指令与执行投资指令等职能集于一身,这种把控制决策和操作失误风险寄托于对基金经理人的充分信任和道德判断的幼稚做法显然没有制度、规则和机制的约束更有效、更先进。
加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的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过程存在的诸多弊端,必须从制度安排、监管方式、市场结构等若干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业加强风险管理的动力和压力,全面提升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以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稳健发展。
构建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进一步推动证券市场市场化改革,营造市场运行新生态,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的市场大环境。认真落实“国九条”,积极实施“全流通”战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促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变上市公司“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状况,以有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坚持崇尚充分研究和清晰价值判断以及“稳定持仓、长期投资”的理性投资理念,引导市场投资理念逐步走向成熟,降低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从完善市场交易制度、推动沪深股市与国际市场接轨和促进市场走向成熟着眼,在尽快推出我国统一指数基础上适时推出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交易,一方面通过基金实施套期保值动作和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提高基金资产管理效率,增加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达到活跃和繁荣市场、降低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效果,以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增加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手段,增强应对系统风险的风险管理能力,提高资产风险管理水平。
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要全面结合“新兴加转轨”的不成熟市场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特征的实际状况,从单一的收益性考量转向对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评估,评价体系要有利于引导基金重视风险管理和提高风险管理质量,改变单一、片面追求净值的倾向。
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监管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合法合规经营,促使基金管理机构构建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监管层要抓住《基金法》颁布和实施的有利时机,提高本行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基金法》在实施中的可操作性,特别是要加强现场监管和不定期巡访,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高效、公正和严格处理,硬化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力和严肃性。
从有效提高基金资产流动性出发,防止发生操控市场价格的情况,在监管办法上要更具体地明确基金投资比例限制,特别是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总和不得超过该股流通市值的10%。
证监会应指定部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诚信卓著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业务运营合规性、资产流动性、内控运行状况的现场稽核,加强第三方责任审计,建立独立、公正和权威的问责制度,以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监管层要引导、支持和鼓励基金单位持有人依法启动持有人大会机制,切实发挥持有人大会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制约作用。为了增强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实质话语权,建议对基金持有人适当的诉讼地位和追偿作出安排。
完善基金管理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适当降低市场准入门栏,提高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竞争性。若基金在收益、资产流动性上存在限期内不能改变的问题和状况就必须终止运作,以强化基金管理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
改变目前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做法,建立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最大的共同利益目标函数。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只能来源和体现在其运营带来基金净值不断增长中。
完善基金管理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
消除制度性风险源。在基金管理公司筹建审批时,要关注其股东出资结构状况,严格审核股东诚信记录等,以均衡股东权利和增加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使基金管理机构高管层不仅代表股东利益,更要维护基金持有人权益,实现基金管理公司二元利益平衡格局的设计初衷。
为了确保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监察员履行职责的独立性、公正性,打破独立董事、监察员与股东、高管层的利益关联格局,建议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监察员一律由监管层指定有专业水准、诚信良好的相关专业人士担当司责,以形成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
针对目前普遍基金经理权限过大问题,从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出发,基金管理机构在制度层面要做到基金的投资建议、投资建议评估与构建投资组合、执行投资指令的投资过程关键环节做明确的人员区分和操作隔离,也就是说,研发人员采取定性与定量的技术手段,充分尊重统计规律,对价值高估或低估的品种进行科学遴选排列,提出具体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要利用现代投资管理技术对投资建议作出评估和判断,在征询意见基础上依据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构建投资组合,并向交易人员下达投资指令,从而建立完备火墙机制以有利于基金强化风险管理。
㈧ 基金投资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哪方面
我也简单的回答
:不管在银行还是别的机构认购基金都会收取认购费,比如2%的前端认购费,你存到基金账户10000元,认购发行价1元一份的基金,扣除认购费10000*2%=200,10000-200=9800,你只能认购到9800份,你赎回的话只能赎回9800份,并且一般情况下还会有赎回费用。
并且还要提醒你,基金上市后根据基金公司的规定到了一定的时间才可以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