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险代理人换人了需要通知投保人吗
不用。保险首先保险代理人就不能更换。
因为当时签单是保险代理人签的,只不过他不做了,不能再为客户服务,你更换保险代理人有什么用,除了想让客户购买保险,没有别的意义。
如果说后续服务,有续期、有客服和代理人有什么关系。
『贰』 保险代理人诱导投保人买保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您好!由于我国保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加上保险代理人素质良莠不齐,所以在当下是会出现您说的这种误投情况。
在保险代理人诱导投保人买保险可以全额退款吗
如果您能够提供保险代理人诱导您误投的证据如一些电子录音证据等,那么,您可以通过法律部门诉讼来维权。但是一般情况下,消费者缺乏这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要想规避该类风险,建议您尽量通过正规投保渠道来购买保险。是全国最大的保险电子商务平台,通过购买您可以自主性进行选购,不会受到任何导购人员的诱导或者干扰,而且后期我们还会提供全程协助理赔服务,可以说,通过购买保险无后顾之忧。
『叁』 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签投保单合同效力如何
保险实务操作中,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填写相关内容的情况经常发生。而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保险代理人除代投保人填写投保单上某些内容外,还代投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字。保险公司在正式保单签发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间却往往因为投保单上非投保人本人签名,而引发双方对保险合同效力的争议。例如投保人认为保险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对自己不利,即以投保人未在投保单上签字为由,否认保险合同某些条款的效力,甚至否认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保险法律实务中如何看待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字?保险公司签发正式保单后,保单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这些问题在实践中已引发很多纠纷。为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投保人均应对此问题引起重视。 在保险实务操作中,保险合同通常有两类,一类是通过投保人签署投保单和保险公司签发保单这一要约和承诺过程,保险合同成立;一类保险协议书。投保人和保险人就某一特殊保险条款、特殊险种,单独进行协商,并拟定相关合同条款。保险协议书本身即为保险合同。实践中,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在投保书上签字,主要发生在第一种情况中。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投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实践中,通常是由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向投保人事先介绍有关保险险种和保险条款,供投保人选择和考虑。此种介绍为要约邀请。当投保人主动或者根据保险代理人的情况介绍,填写投保单后,则是投保人通过投保单向保险公司提出要求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保险人在收到投保单后,经过必要的审查或调查,决定是否承保。如保险人审查合格,将签发正式的保险单,这一行为即为承诺,此时保险合同成立。然而,如果保险代理人在投保单上代投保人签字而事后投保人由于某种原因否认投保的效力,则保险合同是否成立,就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通过对投保人行为方式的分析,可以判断投保人是否对保险代理人代签投保单的行为给予授权,以及投保人否认保险合同效力的理由是否成立。根据民法中委托代理的原理,委托人向代理人授权有两种方式,一是明示授权,即委托人以语言文字等外部表现方式授予代理人从事某种活动;一种方式是默示授权,即委托人通过自己的默示行为授予代理人某种权利。默示行为有积极的默示行为和消极的默示行为两种。积极的默示行为通常是通过行为人的作为方式来表达行为人的真实意思,消极的默示行为是通过行为人的不作为方式表达行为人的真实意思。根据上述原理,如果投保单是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签字的,而又无证据证明投保人当时给予了明示授权,则需要对投保人的行为方式作进一步判断。如果投保人根据保险人签发的保单交纳了保险费,就可以视为投保人以自己积极的默示行为确认了保险代理人代签投保单的行为,投保人即不能以投保单非本人签字而简单地否认投保单甚至是保险合同的效力。 因此,我们认为,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填写投保单并代为签字的行为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不能简单否定保险合同的效力。值得一提的是,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签字的问题应引起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的足够重视。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与培训,使其充分认识在未有投保人明确授权下代投保人签名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必要时,邀请保险方面的专业律师对代理人进行定期培训是减少此类纠纷的重要途径,也是使保险公司摆脱对代签名现象 “ 失控 ” 的有效方法之一。此外,投保人也应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严肃地对待投保行为。
『肆』 买了你们的保险,代理人和公司在投保人需要时都不出面,投保人该如何维权
可以打不像公司的电话进行投诉和维权。如果如果。解决不了,可以打315保障消费者权益,必要时可以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伍』 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签投保单合同效力如何
保险实务操作中,代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填写相关内容的情况经常发生。而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保险代理人除代投保人填写投保单上某些内容外,还代投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字。保险公司在正式保单签发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间却往往因为投保单上非投保人本人签名,而引发双方对效力的争议。
例如投保人认为保险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对自己不利,即以投保人未在投保单上签字为由,否认保险合同某些条款的效力,甚至否认保险合同的效力。在律实务中如何看待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字?保险公司签发正式保单后,保单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这些问题在实践中已引发很多纠纷。为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投保人均应对此问题引起重视。
在保险实务操作中,保险合同通常有两类,一类是通过投保人签署投保单和保险公司签发保单这一要约和承诺过程,保险合同成立;一类保险协议书。投保人和保险人就某一特殊保险条款、特殊险种,单独进行协商,并拟定相关合同条款。保险协议书本身即为保险合同。实践中,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在投保书上签字,主要发生在第一种情况中。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投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实践中,通常是由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向投保人事先介绍有关保险险种和保险条款,供投保人选择和考虑。此种介绍为要约邀请。当投保人主动或者根据保险代理人的情况介绍,填写投保单后,则是投保人通过投保单向保险公司提出要求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保险人在收到投保单后,经过必要的审查或调查,决定是否承保。如保险人审查合格,将签发正式的保险单,这一行为即为承诺,此时保险合同成立。然而,如果保险代理人在投保单上代投保人签字而事后投保人由于某种原因否认投保的效力,则保险合同是否成立,就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通过对投保人行为方式的分析,可以判断投保人是否对保险代理人代签投保单的行为给予授权,以及投保人否认保险合同效力的理由是否成立。根据民法中委托代理的原理,委托人向代理人授权有两种方式,一是明示授权,即委托人以语言文字等外部表现方式授予代理人从事某种活动;一种方式是默示授权,即委托人通过自己的默示行为授予代理人某种权利。默示行为有积极的默示行为和消极的默示行为两种。积极的默示行为通常是通过行为人的作为方式来表达行为人的真实意思,消极的默示行为是通过行为人的不作为方式表达行为人的真实意思。根据上述原理,如果投保单是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签字的,而又无证据证明投保人当时给予了明示授权,则需要对投保人的行为方式作进一步判断。如果投保人根据保险人签发的保单交纳了保险费,就可以视为投保人以自己积极的默示行为确认了保险代理人代签投保单的行为,投保人即不能以投保单非本人签字而简单地否认投保单甚至是保险合同的效力。
因此,我们认为,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填写投保单并代为签字的行为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不能简单否定保险合同的效力。值得一提的是,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签字的问题应引起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的足够重视。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与培训,使其充分认识在未有投保人明确授权下代投保人签名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必要时,邀请保险方面的专业律师对代理人进行定期培训是减少此类纠纷的重要途径,也是使保险公司摆脱对代签名现象 失控 的有效方法之一。此外,投保人也应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严肃地对待投保行为。
『陆』 投保人与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是代理保险人的收取佣金也是保险人的是个人
保险经纪人是为投保人寻求保险公司佣金是两边都收取是单位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柒』 买了人寿保险代理人送购物卡违规吗
如果在你购买完人寿保险的当时他紧接着送你购物卡的话,这种行为是有违规的嫌疑。
其他情况下可以以朋友的身份赠送礼物。
『捌』 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签字会受到什么处罚
让代理人退司,不退还押金。
因客户全额退保造成的保险公司的损失由代理人负责赔偿
『玖』 我前两天找平安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给宝宝买的平安宝贝卡,为什么没发卡给我是直接凭我的身份证报销的吗
可以联系代理人要卡片,而且不是以个人身份证报销,而是通过专有的卡片进行报销。客户在获得卡后凭卡片所载帐号和密码登录PA18网站或致电95511,录入投保相关信息,经在线核保通过后即生成保单,所以卡片是十分重要的,必须保存好。
中国平安宝贝卡一款专为青少年以及婴幼儿设计的保险计划,包括意外伤害身、意外伤害医疗、住院医疗以及疾病身故的保险。中国平安宝贝卡与其它的少儿类保险并不冲突,无论你的宝宝现在有无购买了其它的保险,都可以购买中国平安宝贝卡。
(9)保险卡投保人代理人购买扩展阅读:
平安保险宝贝卡投保规则:
一、投保范围:能正常学习或生活的、年龄在0-2周岁、身体健康的幼儿(0岁指满30天且出院的婴儿)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作为投保人参加本保险。
二、受益人:此自助保险卡受益人为法定,只接受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为保险金受益人。
三、保险限制:每一被保险人最多投保“新平安宝贝卡A款”以壹份为限。
四、保险期限:此保险的期限为一年,自在PA18网站上注册或通过拨打95511并得到保单号码,所对应的保险责任于次日零时方能生效,至约定的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五、告知义务:依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否则保险人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任何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对投保书内各项内容如实详细地说明或填写清楚,否则保险人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
六、责任备注:被保险人因投保前已患疾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以及上述疾病的并发症导致的保险事故属除外责任。住院医疗费用责任承担在全国县区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