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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为居民购买房屋保险

发布时间:2021-03-18 20:58:05

A. 青岛居民如何缴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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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申领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代理人需同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境外人员或港澳台人员须提供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参保个人凭个人身份证到银行服务窗口领取《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2、参保个人根据银行前台工作人员的指导,规范填写《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按要求粘贴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或相片回执。
3、参保个人交表后,需缴纳社会保障卡工本费(20元/人/卡)。银行前台人员开具票据给参保个人。
4、20个工作日内各银行通知参保个人到申办网点领卡。
5、社会保障卡需要激活才能使用,领卡时请即时激活。
青岛市社会保障局地址是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B. 有必要为房屋购买商业保险吗

现如今,人们的家财保障意识不断增强,不仅城市居民会购买房屋保险,农村人也开始关注农村房屋保险,从而为爱家带来良好的保障。农村房屋保险有必要买吗
农村房屋相较而言抗风险能力较差,很容易发生各类风险,将会给房主造成较大的损失,因此农村房屋保险有必要买。通过慧择网购买农村房屋保险不仅可以获得至少15%以上的价格优惠,而且后期还能获得全程协助理赔服务。投保前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具有保险利益关系。如果家庭大部分财产出现了变更,一定要到保险公司进行保单内容的变更。
2、并非所有的家庭财产都能投保农村房屋保险。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字画、古玩)、日常生活必需品等不能投保农村房屋保险。
3、不要超额投保。保险公司在赔偿时遵循的是补偿性原则,对于超额投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赔偿。不要超额投保和重复投保,最好的投保方法就是原值投保。

C. 只交两险在青岛可以买房吗

根据青岛最新限购政策:对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无法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所以非青岛户籍的外地人想要在青岛买房需要缴纳一年及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

D. 青岛社保只交养老保险可以买房子吗

要看地方政策。
养老保险参保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两张(验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城镇居民户口本原件;《档案委托管理卡》。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比例及金额:
缴费基数:个人所在省份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缴纳比例:按照当年相关规定执行;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纳比例×12四、缴费方式及时限:持《档案委托管理卡》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以现金方式缴纳。参保人员应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老保险金,并于每年6月20日前办理,逾期加收利息,但最迟不得超过12月20日。缴费时间是当年基数出来后每月1—20日。

E. 青岛买房社保要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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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最新限购政策:对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无法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所以非青岛户籍的外地人想要在青岛买房需要缴纳一年及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

F. 青岛掏钱给居民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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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知友,青岛市市南区统一给居民投了家庭财产险?确有其事!
齐鲁晚报报道标题:青岛为居民家庭财产买保险,八成居民已受益
齐鲁晚报讯为防居民家庭财产出意外,政府出钱买保险。青岛今年在全国率先推行“治安保险全域统筹”,年底将实现居民家庭全覆盖。截至目前,各级政府财政出资2326万元购买治安保险家财险,为居民家庭提供经济风险保障600亿元,全市已有375万户居民受益,覆盖率83.58%。
日前,市南区新湛二路的一户居民家中厕所里因故起火,热水器、吊顶等不同程度造成损坏,该居民次日向有关保险公司报案后,经保险公司核赔,很快获得了近2000元的赔付。市北区一快餐店发生液化气罐爆炸,造成周边商铺、居民楼的人员以及财产损失,经过多方努力和协调,共赔付9万余元。这些保险理赔案例都是“家庭财产保障险”起的作用,而这份保险统由政府出资买单,不需要居民掏一分钱。

G. 青岛买房政策

青岛购房新政策原文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加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严格限制投机性购房

(一)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二)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三)落实有关房地产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严格执行青财源〔2010〕2号文件要求,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一般商品房的计税毛利率由现行的15%调至20%;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非普通住宅(含别墅)和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现行的1%调至2%。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二、增加住房用地供应,加快各类住房建设

(四)增加住房建设用地供应。2010年,全市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要比上年增加30%以上,供应总量要达到1500公顷以上。其中,市区(市辖七区,下同)供应总量要达到500公顷以上。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要达到80公顷以上,限价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要达到100公顷以上。做好2011-2013年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大住房用地供应。

(五)合理调整住房用地供应结构。2010年,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规模,不低于各类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7%;今后3年不低于70%。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规模,不低于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20%。

(六)加快保障性住房和“两改” 项目建设。2010 年,市区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其中廉租住房不少于3000套,经济适用住房不少于5000套;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新启动“两改”项目18个,回迁“两改”项目12个,回迁居民1.1万户。进一步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市区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任务。

(七)采取促开工、促上市措施,加快商品住房有效供应。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各有关部门和区市政府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

三、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支持自住性住房需求

(八)保障性住房和拆迁安置住房建设规模,应根据需求确定并确保供应。适应市场需求,着力增加限价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商品住房要放量供应,重点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建设。严格控制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作为拆迁安置房源,确保增加市场有效供应。重大基础设施拆迁安置住房要提早做出计划,提前落实房源,确保安置住房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顺利推进。

(九)完善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配建制度。凡是规划为住宅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规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其中,市区新增建设用地中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配建比例不得低于20%(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不得低于10%)。

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正确引导住房消费

(十)加强土地利用和房屋销售监管,严厉查处闲置土地和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使用土地,严禁闲置土地。在建建筑单体达到规划批准总层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应当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之日起10日内,必须在“青岛网上房地产”和售房现场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闲置土地的,达到预售许可条件未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规定时间和场所未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和价格,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等捂盘惜售的,国土资源房管部门应会同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工商、税务、物价、金融等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暂停其商品房网上签约,暂停发放其相关项目贷款,暂停其参与土地或项目招拍挂的资格以及与其相关项目的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直至取消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加强房地产开发成本监管,坚决打击各类虚构成本的不正当行为。

(十一)加强市场监控和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动态监控房地产市场走势,分析住房供求结构变化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及时将土地供应、保障性住房和“两改”项目、住房预售信息、可售楼盘及房源信息、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向社会公开,引导形成合理的市场预期。严格规范各类房地产展销展示会,严禁媒体主办房地产展销活动,各类展销活动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十二)加强舆论引导和媒体监督。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我市住房建设成果,以正确的舆论引导房地产市场预期,促进住房理性消费。新闻媒体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的舆论监督,对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五、明确目标责任,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十三)建立考核问责机制。要全面落实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建立考核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保障性住房和“两改”项目未按规定进度开发建设的,暂停相关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手续。

(十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各级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房管、工商、税务、物价、金融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支持居民自住性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增加有效供给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迅速行动,狠抓落实。要立即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顿活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实施部门联动,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坚决打击囤积土地、变相预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虚构成本等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收回的闲置土地要用于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建设。要对保障性住房和“两改”项目积极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研究、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建设,确保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H. 青岛居民保险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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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有基础肯定是交100划算,计算方法按照各地区差异不同而不同,如交100元15年,ZF补贴30,GJ补贴85,计算方法
(100*15)+(30*15)=1950/139=14+85=99/月
交3000
3000*15+100*15=46500/139=334.5+85=419.5元/月
但是现在也有领到180多的,是以前不用交的标准。以后都是新标准,新标准会按照统筹增长而增长。

I. 青岛市市南区统一给居民投了家庭财产险有这事吗

这位知友,青岛市市南区统一给居民投了家庭财产险?确有其事!
齐鲁晚报报道标题:青岛为居民家庭财产买保险 ,八成居民已受益
齐鲁晚报讯 为防居民家庭财产出意外,政府出钱买保险。青岛今年在全国率先推行“治安保险全域统筹”,年底将实现居民家庭全覆盖。截至目前,各级政府财政出资2326万元购买治安保险家财险,为居民家庭提供经济风险保障600亿元,全市已有375万户居民受益,覆盖率83.58%。
日前,市南区新湛二路的一户居民家中厕所里因故起火,热水器、吊顶等不同程度造成损坏,该居民次日向有关保险公司报案后,经保险公司核赔,很快获得了近2000元的赔付。市北区一快餐店发生液化气罐爆炸,造成周边商铺、居民楼的人员以及财产损失,经过多方努力和协调,共赔付9万余元。这些保险理赔案例都是“家庭财产保障险”起的作用,而这份保险统由政府出资买单,不需要居民掏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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