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补充医疗保险要缴个税吗
补充医疗保险从狭义上说,主要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从广义上说,还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它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的医疗保险项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所以,企业为个人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就是说,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而财税〔2006〕10号文件中的免税项目,不包括补充医疗保险。因此,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
Ⅱ 补充医疗保险个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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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按或省级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不交税。若有超出的就要税后列支了,交税。
Ⅲ 关于补充医疗保险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可以,所谓的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是收入啊,这不属于员工的收入,这是补偿,是员工先自己付出,后选择性报销的一个流程,这称不上是收入的,所以不可以纳入工资征个人所得税
Ⅳ 补充医疗保险要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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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缴纳个税,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向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其中,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2、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本条前两款规定的手续时,应当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及时将用人单位的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市医保中心。
Ⅳ 补充医疗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
补充医疗保险团险一般是不用个人缴费,对企业来说4%内税惠。当然,如果说有的要单位交部分个人交部分的情况下,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补充医疗保险金属于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也要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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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补充医疗保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要交。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所以不是基本的不能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所以,企业为个人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就是说,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而财税〔2006〕10号文件中的免税项目,不包括补充医疗保险。因此,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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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补充医疗保险 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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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是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可以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该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征纳个人所得税。在该文件规定的免税项目中,并不包括补充医疗保险,因此,补充医疗保险个税也是要缴纳的。
关于补充医疗保险个税,也并不是全部都要缴纳。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中就明确规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四以内的部分,可以列入成本并准予税前扣除。很多企业在平安保险商城中为员工购买了小微企业团体意外险。平安团体意外险提供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身故、残疾以及意外医疗保险金,并有意外住院误工和护理津贴,还提供电话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垫付服务,是社会基本医疗的极好补充,虽然属于商业补充保险,但并不用缴税,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最好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