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出差时的人身意外保险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第一条的规定,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施行时间。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因此,企业员工因公出差实际支付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贰』 公司员工出差购买的意外保险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文博(文采飞扬,博学多才) 天热难耐不愿回成都吕布不听陈宫的计谋糜夫人受伤晟睿(“晟”是光明、兴盛的意思;“睿”是智慧的意思)
『叁』 哪些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一般而言,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但根据具体情况,在6种情况下,企业支付的商业保险费可税前扣除。
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明确了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而交通意外险仅针对交通事故,一般指交通工具倾覆、出轨、坠落、沉没、起火、爆炸、与其他物体碰撞造成的意外伤害。在交通工具内部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意外不在保障范围内,比如在地铁站被挤落站台、在公交车内被精神病患者扎伤等。
常见的企业因公出差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有随票按次购买和按年统一购买两种,现有税收政策一般规定为,随票按次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费可税前扣除。
分别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基本或补充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可在补缴当期直接扣除。
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财产”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各类财产。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财产保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指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费。
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可以扣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主要包括:建筑企业依照《建筑法》有关规定,为从事高危作业的职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煤矿企业依照《煤炭法》有关规定,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等。
此类保险费范围的大小、保险费率的高低、投保对象的多少等都是有国家法律法规依据的,如《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煤炭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法定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允许税前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解释:一、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此类保险费,其依据必须是法定的,即是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企业应当为其职工投保的人身安全保险费。
强制扣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国家强制规定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外企雇员境外保险费作为支付给雇主的工资薪金。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雇员的境外保险费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有关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或者作为企业内部福利或奖励制度,直接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含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雇员)支付或负担的各类境外商业人身保险费和境外社会保险费,如向境外社会保险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支付的失业保险费、退休金、储蓄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该境外保险费作为支付给雇员的工资、薪金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商业保险费。
此项规定是商业保险费税前扣除的兜底条款。对于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授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相应的权力,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
对于上述可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的范围,税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兜底条款作为一项立法技术,它将所有其他条款没有包括的、或者难以包括的、或者目前预测不到的,都包括在这个条款中。兜底条款是法律文本中常见的法律表述,主要是为了防止法律的不周密性,以及社会情势的变迁性。兜底性条款的作用是能覆盖所有未说到的内容。
有了这样的条款,税收政策法律才不会出现死角。
需要提醒纳税人注意的是,由于部分商业保险费税收政策尚未做出具体规定,企业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及时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掌握税务机关的执行口径并据以进行企业所得税事项处理。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肆』 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伍』 给出差员工购买的人身意外险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1、企业根据国家有的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2、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这个是之前的规定,
前段时间出来了一个财税〔2017〕39号文,好像符合这个文件的保险是可以限额扣除的。
你可以去查查
『陆』 为出差员工购买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能不能税前扣除取得的专票能不能抵扣进项
您好,购买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商业保险的范围,不可以在税前扣除,相应进项不可以抵扣
『柒』 差旅费中哪些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发生的合理的差旅费补助支出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差旅费补助标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或经企业董事会决议自定标准。自定标准的应将企业董事会决议和内部控制文书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出差过程中的招待客户餐费支出一般界定为业务招待费,不得以差旅费名义扣除。
2、差旅费中的员工补贴。
大部分省份以补贴方式税前扣除。
个别省份餐费发票报销形式。
但要把握合理的补贴标准。会要求企业提供内部差旅费制度来支持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
3、住宿费、行程费用凭合法有效凭证报销。
『捌』 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规定:“一、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玖』 哪些保险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各类保险
1.五险一金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注意:必须是为职工缴纳的,必须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
2.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特殊工种职工人身安全保险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人身意外保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为自身购买的各类保险
1.责任保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规定,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财产保险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3.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保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6号)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存款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不超过万分之一点六的存款保险费率,计算交纳的存款保险保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注意: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存款保险保费计算公式如下: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存款保险保费=保费基数×存款保险费率。保费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数额为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存款保险保费,不包括存款保险保费滞纳金。
『拾』 员工出差乘坐高铁买的商业保险可以抵扣吗
的确是的。请参见如下文件: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