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风险很多:保费投资风险,将每年收缴保费进行比例配置到投资渠道中获取利润。
不可抗力风险,例如汶川地震等大型不可抗力造成被保标的超出精算出现概率,导致增加赔付问题。利率风险,金融风险领域的风险有些是适用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决策层、管理层出现重大失误造成的风险。骗保风险:投保人伪造被保险人事实,骗取保险公司赔付,例如带病投保,伪造病历理赔等。内部人员风险,内部人员违法操作风险。政策风险,国家、行业重大政策变动等等。
2. 保险有什么风险与不足
1.保险方案多是长期计划,这既是保险的优点,也是保险的缺点。之所以说是优点,是因为长期的财务方案可以让投保人在财务上有一个长远的规划、保障和自律行为。之所以说是缺点,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无法按事先所做的长期财务计划实施,并且由于时过境迁的一些原因,一些人会无法实施原保单的储蓄或投资计划,这便意味着损失,甚至可能是不小的损失。这是购买保险的最大风险。许多人就是因为不理解这一点,因此抱怨保险公司诈骗,大骂保险代理员欺诈。而在这一点上,保险代理员一定要跟客户讲清楚,这样才是比较规范的做法。遗憾的是,基于利益的关系,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员虽然通常会提及这一点,但却并不会特别严肃地强调这一点。这就会使一些客户似乎明白却又没有认真对待,从而付出一些代价。因此,投保人在考虑长期的保险储蓄或投资计划时,一定要考虑自己收入的长期稳定性及财务的自由程度。
此外,在程序管理上,成交一宗保单通常并不是简单而高效的,这就导致了保单的短期成本高。保单成交后即属长期简单运作。所以,从长期来看,成交后的保单平均运作成本,经长期平均化分摊后,又是比较低的。正由于此,属于储蓄类或资金投资类的保单,若在短期内断保,损失就比较大;时间越长,损失越小,并逐渐趋向获利状态。储蓄保险若能够满期,一般有不低于银行定期利率的回报。所以,投保人应当明白,要是长期的储蓄保险的年回报率不及银行的年利息率,除非保险公司让投保人享受额外的保险好处,不然,就是保险公司管理不理想,或是保单产品设计不好,或是相关的资金运作出了特别的问题(这是任何保险公司都有可能发生的情况)。究竟这些情况出现的可能性有多高,则需依据具体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来判断。2.越是生活贫困的人,越是需要生活的保障,越是需要保险,但却越交不起保费。一般生活贫困的人因交不起保费而远离保险,而保险代理员一般也不愿把时间和精力花在这部分人身上。这种现象是许多人都心知肚明的。由此亦可见,在商品化的社会中,存在一种可能性,那就是使贫者相对贫困,除非有政府给予扶贫。
3.保险种类日益多样化与细化。这既有利又有弊。有利的方面是,保险公司能为人们提供更多的选择。不足之处是,即使这样,投保人也很难能够拥有完整的保障。因为一套完整的、足够细化的保险保障,其保费不菲。而若过分强调买全各种保险,有时又显得并不经济。这时,就会有一些投保人既花钱买了保险,却又可能未能如愿拥有足够而完整的保险保障,甚至可能出现最为遗憾的情况,那就是投保人在未买某项保险方面发生了意外。尽管如此,在这种情况下,也只好退而求其次,分主次建立一个较好、较完整的保险保障。在这里,大家还必须知道保险业的一个公开秘密,就是统计学中的“大数定理”,这个定理揭示了一个规律:在足够多的样本的情况下,某个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可靠性是可预测的,比如保险中的死亡概率、伤残概率、某类疾病概率、住院概率等。在这当中,还有一个常被人们忽视的是,一个人在长期生活中发生变故或经济变化的概率很高。这就意味着长期的保单计划被中断的可能性不低。若发生此种情况,通常投保人客户会遭受损失,但保险公司却不会遭受损失,反而会受益。这取决于保单的设计情况。由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计划是由精算师经严格测算而设计的,所以在一般不发生错误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总体上会处于只赢不输的商业格局中。所以,当投保人要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个关键的“长期性”对自己的财务安排带来的影响。也正是由于这个“长期性”,使不少投保人处于不利的地位。不过,现在由于商业保险竞争激烈等原因,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推出了相对较短缴费期的险种,这对于投保人来说是有利的。一般来说,一个保险方案的保费缴费期越短、方案越灵活,则对投保人而言就会越有利。
另外,储蓄保险或投资保险的回报率是否能够战胜通货膨胀率,这是应当注意的一个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不是太容易,通常取决于国家政治、经济和金融政策的稳定性。一般来讲,储蓄类保险的保值效果不是太好,资金投资类的保险在保值效果方面好些。
再有,如果一份保单所提供的保险价值极低,且储蓄资金的回报率又低于银行相应的定期储蓄利息率,那么,这个保险方案就没有什么价值,因为它并没有补偿投保人长期履行缴费的损失及可能发生保单断保的风险。
3. 保险业面临的十大风险,具体为哪些风险
1、公司治理风险
2、产品风险
3、资金运用风险
4、偿付能力不足风险
5、利差损风险
6、流动性风险
7、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8、跨市场、跨区域、跨行业传递的风险
9、群体性事件风险
10、声誉风险( 喵喵保)
4. 保险业当前面临哪些风险
我国保险业的特点及面临的特殊风险
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仅二十多年,尚处于不成熟阶段,各类基础性的制度正处于不断改进完善的过程中,因而除了面临上述风险之外,有必要结合我国保险业的法规建设、保险机构的业务流程管理和保险公司的特殊情况分析我国保险业面临的洗钱风险。
(一)保险业法规制度存在缺陷
目前,各保险公司根据《反洗钱法》的要求,已经开始相应地制订框架性的反洗钱制度,指导分支机构逐步开展反洗钱工作,但是由于保险法规是以保险业最大诚信原则和保险利益原则作为控制风险的准则,即各保险公司主要从控制经营成本和风险角度出发,围绕保险风险标的,按照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标的、理赔案件等方面的不同风险,由相关部门控制业务风险。[2]而反洗钱风险的控制重点在于客户身份识别和资金交易监测,以防止客户身份和资金异常,这与保险公司控制业务风险有明显不同,因此开展反洗钱内部控制存在制度缺陷。
(二)保险公司在业务流程管理上存在漏洞
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保险展业、业务承保和理赔等。由于我国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市场发展的不健全,保险公司在一些业务流程上存在管理上的漏洞,给洗钱分子留下不小的空间。
1.保险展业阶段。保险展业就是保险公司进行市场营销的过程,即向客户提供保险商品和服务。保险展业的方式包括直接展业、保险代理人展业和保险经纪人展业。我国还处于经济转型期,且年轻的保险市场在局部和个别地方由于信用和市场规则的缺失,在展业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恶性竞争等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些新成立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为抢占市场,克服其本身无品牌和实力的缺陷,主动采取“二高一低一扩大”(即高手续费、高返还、低费率、扩大保险责任)的手段拉拢客户;面对这些分支机构的恶性行为,成立较久的保险公司为了保持业务规模以抑制过快的市场份额下降,以免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形象,同时为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保费收入必成指标,不得不非理性的被迫参与市场的恶性竞争,也采取“二高一低一扩大”的手段,甚至有的业务人员为了拉拢客户公开声明可以帮助客户洗钱,这种恶性竞争的环境导致保险公司在展业方面的管理较混乱,也极大地方便了洗钱分子将其“黑钱”放置到保险系统,完成洗钱过程的处置阶段。[3]
2.业务承保和理赔阶段。业务承保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经审核同意接受的行为。理赔是保险业务流程的最后一个阶段。保险公司应该在核保、合同变更和理赔环节对投保财产价值、投保财产风险状况等信息,以及合同关系人之间的利益方面加以专业控制,进行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但是由于我国保险市场规则的缺失,一些保险中介机构为了拿到佣金和手续费,甚至指导那些达不到资格的投保人如何提供虚假资料以顺利通过审查,这与反洗钱相关规定中要履行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相差甚远;理赔时,保险公司为了稳定自己的市场份额,对投保人提出的无理要求有姑息的成分,为洗钱分子“甩干”进入洗钱过程的“黑钱”创造了机会。
(三)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治理结构不完善
从组织架构看,我国保险公司多数实行总、分、支公司管理模式,总分支机构之间通过授权而开展经营活动,这种组织架构本来应该会强化高层管理人员对组织的控制能力,但由于公司治理结构和体制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公司内部现代化管控手段的不到位,还没有形成规范明晰的责、权、利的体系和机制,更没有预警机制和现代化的手段约束基层机构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内部上下级机构以及他们的负责人之间存在严重的博弈。[4]从治理结构来看,2006年1月,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为我国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指明了方向,但由于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因素非常多,既包括资本、职业经理人、监管机构,又包括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现状和与保险公司治理机构建设相关的基础设施等,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进程相对缓慢,部分保险公司还是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和关键人模式。[5]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并有效实施反洗钱内控体系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5. 保险公司风险隐患有哪些应采取哪些措施
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风险也在不断累积。保险与风险相生相伴,警惕风险、发现风险、管好风险是保险的职责。要履行好职责,保险业应回归保险保障主业,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在行业发展和防范风险之间找到平衡点。
保监会近日发出警示,当前保险业存在偿付能力不足风险、流动性风险、公司管控不到位风险和外部传递风险等四大突出风险,防范形势复杂而严峻。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保险业正处于退保和满期给付高峰期,将持续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出压力,少数经营激进的公司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隐患。而个别公司治理失效、管控无力,极易成为风险爆发点。
风险起于乱象。去年以来,个别保险机构片面追求规模和利润,出现非理性举牌、与一致行动人非友好投资、激进经营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保险业长期健康发展。究其原因,是其缺乏对金融规律、保险规律和保险资金运用规律的正确认识。
陈文辉认为,一些机构忘记本源、偏离主业,盲目搞多元化、全牌照,热衷于跑马圈地挣快钱,导致主业不主、副业不副,有的甚至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还有的甚至通过多种方式规避监管,如果把握不好就会出现大的风险。
从行业发展规律来看,致力于发展保障业务,在市场上精耕细作的保险机构,虽然保费增速不快,但“含金量”更高,后劲儿更足;而个别成立不久的保险机构企图通过销售大量高风险高收益理财型产品迅速做大规模,实现“弯道超车”,从风险管理者变成风险制造者,遭到监管重击,“翻车”在所难免。
还有一些保险机构本末倒置,重投资、轻保障,在人才、制度及运作机制上仍处于基础建设阶段,还难以充分应对不同投资领域中激烈竞争的情况下,只看重收益率,什么都想投,什么都敢保,成为风险的最后接棒者。
有专家表示,保险业走得太快,已到了谨慎防范风险的时候,忽视风险管理能力建设的发展是没有意义的。
对保险业来说,风险保障功能始终是“立业之本”,是其他行业不可代替的重要功能,也是行业价值灵魂所在。保险业的发展不能走捷径,更不能“跑偏”,种好自己的田就是要回归保障主业。
6. 财产保险行业经营中面临的风险包括哪些
财产保险行业经营中面临的风险包括:
一、定价不足风险:
二.承保质量低风险:
三.理赔制度管控不严风险:
四.分保风险:
五.信用风险:
六.应收风险:
七.合规风险:
7. 保险公司面临的个体风险
1.部分公司出现较大的流动性压力
虽然行业2017年现金流整体较为充裕,但个体分化明显,局部流动性风险隐患显现。部分人身险公司在业务结构调整期保费流入下降,同时退保金大幅增长,满期给付总量仍处于高位,现金流出压力持续上升。部分公司过去高度依赖中短存续期业务,资产负债错配严重,现金流面临严峻考验。此外,部分过去经营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公司业务存量余额较大,考虑到这几家公司将面临较为集中的满期给付压力,需要警惕流动性风险。
2.人身险业务转型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部分公司主要在售产品停售,但多数中小公司缺乏开发保障型产品的经验数据及精算能力,产品开发压力较大。二是银邮渠道集中给付型产品停售,保障型产品销售能力不足,保费增速大幅下滑;个险渠道建设成本高、周期长,中小公司较难补齐渠道短板。
三是负债久期拉长、长久期资产较少,行业整体市场风险和保险风险最低资本要求提高,同时民营资本流入大幅减少,人身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普遍下滑。四是伴随着产品切换,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也逐渐向长期化、复杂化风险转变,对公司风险管理、投资、运营等多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拓展资料:
1、保险基础知识:
保险主体,就是保险合同的主体,只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除非与投保人是同一人,否则,都不是保险主体。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保单所有人,拥有保险利益所有权的人,很多时候是投保人、受益人,也可以是保单受让人。
2、保险客体
保险客体,即保险合同的客体,并非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biāodì)的可保利益。
8. 财产保险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保险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一是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偿付能力不足,不仅会影响整个中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从而对整个金融体系造成冲击,也会影响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产险和寿险业务必须分业经营,一家公司不得同时经营产寿险业务。这项规定有效防止了该风险的发生。
二是内控管理薄弱的风险。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印鉴管理、单证管理、信息技术等,是保险公司风险防范的重要关口,是极易产生风险和违法违规现象的地方。这些重要的风险控制点必须作为内控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是定价不合理的风险。定价风险包括产品的价格定得较低的低价风险;保险企业将产品价格定得较高的高价风险以及价格变动引发的风险,例如,降价行为会引发竞争对手的恶性价格战,提价会使消费者转向买竞争对手产品进而导致顾客流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