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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场合,人们极易将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违约责任相混淆。其实,尽管这两者都与产品直接相关,其风险都存在于产品本身且均需要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作为两类不同性质的保险业务,它们仍然有本质的区别。
首先,风险性质不同。产品责任保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且不以被保险人是否与受害人之间订有合同为条件。它以各国的民事民法制度为法律依据。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的违约行为,并以合同法供给方和产品的消费方签订合同为必要条件。它以经济合同法规制度为法律依据。
其次,处理原则不同。产品责任事故的处理原则,在许多国家用严格责任的原则。即只要不是受害人处于故意或自伤所致,便能够从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修理者等处获得经济赔偿,并收到法律的保护。而产品质量保险的违约责任只能采取过错责任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等存在过错是其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可见,严格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是有很大区别的,其对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险的影响也具有很大的直接意义。
再者,自然承担者与受损方的情况不一样,从责任承担方的角度看,在产品责任保险中,责任承担者可能是产品的制造者,修理者,消费者,也可能是产品的销售者甚至是承运者。其中制造者与销售者负连带责任。受损方可以任择其一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也可以同时向多方提出赔偿请求,在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中,责任承担者仅限于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一方,受损人只能向他提出请求。从受损方的角度看,产品责任保险的受损方可以是产品的直接消费者或用户,也可以是与产品没有任何关系的其他法人或者自然人,即只要因产品造成了财产或人身损害,就有向责任承担者取得经济赔偿的法定权益。而在产品质量保险中,受损方只能是产品的消费者。
第四,承担责任的方式与标准不同,产品责任事故的责任承担方式,通常只能采取赔偿损失的方式,即在产品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的是经济赔偿责任,这种经济赔偿的标准不受产品本身的实际价值的制约。而在产品质量保险中,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一般不会超过产品本身的实际价值。
第五,诉讼的管辖权不同,产品责任保险所承保的是产品责任事故,因产品责任提起诉讼案件应由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产品质量保险违约责任的案件有合同签订地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第六,保险的内容性质不同。产品责任保险提供的是代替责任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是属于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险提供的是带有担保性质的保险,属于保证保险的范畴。
由于这两者的本质差异,保险公司在经营这两类保险业务时,必须严格区分。以避免因顾客的不了解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不过,在欧美国家的产品保险市场上,被保险人一般同时承担产品责任保险和质量保险,以此达到控制风险和避免纠纷的目的。
❷ 我去年买了保险,看到美国经济的危机,不知道美国和中国合资的保险公司是否会倒闭呢
当然不会了,保险是最安全的保障,前几天不是有报道吗 ?国家会大力支持保险事业,因为它会为国家分担风险,承担责任.
❸ 我们要向美国保险学习吗
美国的保险业将怎样? 好吧,让我来谈谈我的预言吧。 第二个预言,大批大批的保险和年金客户,尤其是九十年代中到目前的客户,将发觉他们所买的人寿保险或年金,与他们当年买时所告知的、想象的、以为的大相径庭; 第三个预言,因而,保险业将遭受大量的投诉和甚至被客户集体性地诉讼;保险监管部门将忙于调查和处罚保险公司,推卸责任和制定一大堆新的条例; 第四个预言,有些保险公司将因近十年来把保费算得过低,或把年金福利定得过高,而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然而美国政府绝不会出手救援; 第五个预言,公众将对保险业失去信心和好感; 第六个预言,人寿保险代理人的工作将更加难做,代理人的人数将继续萎缩,公众将更加得不到恰当的、有效的保险和有关的服务。 事出必有因 为什么我会作出这些预言呢?让我们先了解一些基本的道理和有关的背景。 人寿保险和年金,无论如何设计和运作,都必须服从两个基本原则,即羊毛出在羊身上和一分钱一分货。怎样讲呢?这些产品的设计和运作,都与死亡率和投资策略有关。保险公司收到保险费后,将其中一部分用来支付各种开支,包括管理费用和赔偿分摊费用(保险赔偿金,每一分钱都是由客户分摊凑出来的,不是保险公司印出来的),剩下的用来做投资,连利润一起,在保险公司的账户中或客户名下账户中累积起来。投资基本上有两条路线,一条是安全的,虽然增值不太高,但可靠稳健;另一条是冒险的,虽然有可能获大利,但亏损的风险也大,不可靠。 问题在于,很多保险公司在设计产品时作很多大胆的设计,诸如将来客户会很长命,死亡率会大幅下降;将来的投资能长期平稳地获得高利;有很多客户早期退出而保险公司能获大笔罚金,不但罚金能赚大钱,将来要赔的客户也少了很多;可以用很低的成本获得再保公司的支持去分担风险,因而只需准备低水平的储蓄金;再加上以属下子公司出头承保,初期有利润上缴,后期不堪赔偿负担时砍掉而不必负责任的布局。等等。另外保险公司在保单内设有很多机关陷阱,让保险公司很容易甩掉对客户的承诺或利诱的暗示。大多数买了这些产品的客户根本不明白自己买了什么,有错误的认知理解,更不知道这些产品的不可靠,没想到可能会给自己或受益人带来什么后果。我相信,十年后很多这些产品的潜在的问题将趋“成熟”而陆续暴露和大量地爆发出来,美国保险业将陷入另一个大危机。 第一个最大可能爆发问题的是浮动寿险保单(或其他名堂但实质是一样的东西)。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很多保险公司不好好地培训代理人,而搞数字游戏和采取冒险的投资路线,导致在九十年代初,有些公司投资失败而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公众对保险业失去了信心,很多训练差、素质差的代理人没能力将保险卖出去,难以生存,保险公司也陷入困境,业务难以开展。于是有些保险公司推出浮动寿险,救了不少无能的代理人,也让保险公司本身稍为振作起来。 浮动寿险主要投资于股票和其他高风险项目,保险公司不但将投资风险全部转嫁给客户,而且保险公司可以合法地假设,浮动寿险保单内的股市投资可以每年平稳地大幅增值,甚至高达12%,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了初始所需的保险费,将浮动寿险保单弄得很“便宜”和预计很赚钱,将本来以爱心、责任感和互信为基础的人寿保险,歪曲成可用小本赚大钱的快捷发财途径,以打动客户的贪婪心来卖出保单,但不告诉客户有什么风险和后果。然而在现实的世界中,哪里有每年不断地可以赚大钱的可靠的投资?如果有的话,将来天下去哪里找一个穷人? 随着投保人年龄的增长,死亡率加速升高,投保人保单账户要分摊的赔偿开销将急剧上升,大幅度超出所交保费,但账户内所累积的基金却没有如推销者所吹嘘那样赚钱盈满,结果账户内的基金将不足以应付巨大的赔偿开销的分摊,很快被掏光,绝大多数客户将因没能力支付突如其来的数倍保费或不断上升的追加保费,保单不久就垮掉失效,要钱(退保)没钱;要命(死了)也没钱(赔)。再过十年,很多这种保险的客户将进入或接近花甲之龄,那时他们才认识到,过去二十年他们保单账户内的股市投资,并不如当年推销者所预期、答应、吹嘘或暗示的那样发财,他们面临保单很快将被掏空失效,想继续保下去或停保,将进退两难,骑虎难下。 第二个可能暴露的问题是,有些保险公司将会因过往十多二十年卖出的保单收的保险费太低,现在陷入储蓄金不足以应付赔偿责任的危机。当年这些保险公司,更准确地说,这些保险公司的主政者,为抢生意和拼短期业绩,不负责任地设计和推出“便宜”保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犹如偷工减料地设计和建造的房子那样,时辰到了,其不可靠性终于暴露出来。当年大力推出这些“便宜”保险的主政者早已领到大笔花红,或正在领取丰厚退休金享福,留下烂摊子给后继接班人。当然,受害最大的是投保客户,他们将因自己参加了这些不可靠的保险,令自己或家人吃大亏。保险公司是不能印钞票的,买保险不能贪心或想占便宜,要明理,还要明智,绝不能有侥倖心理;否则可能以最便宜的代价买到最昂贵的结局。 第三个有可能暴露出的问题是有很多买指数年金和指数寿险的客户将对他们所买的单子感到非常失望、气愤。指数年金和指数寿险的卖点是“股市下跌,你仍得到一定的利息;股票上扬你可以分到厚利。”天下真有这样奇妙的事,亏了不关你的事,赚了你可以分到大钱?
这些东西,要长篇大论,才能解释清楚,姑且让我用一个简单的比喻来介绍一下吧。某老板要招你进来替他卖命干活,对你说:“你在我这里好好干吧,即使生意不好,我保证你每个月有三百的工资;若果生意很好,我会给你很多分红。”你满怀热情和期待进来替他拼命地干,但过了几年后你才发觉,即使生意很好赚了几千万,但分给你的也只是两、三千元而矣,算起来还不如在餐馆洗碗擦地板的杂工。你要抱怨吗?他给你的合同说了一大堆好听的话,但有一句说,老板有权定下每年分红的百分比和最高额。 下一个有可能逐渐暴露出来,但可能要再拖上几年后才大量爆发的是,一些“保证每年有%增值或收益”的年金,很多客户将发现实际情况与当年购买时所告知的,或被引导以为的情况有很大分别,自己付出不少代价但得不到所期望的结果,而且还可能被锁住很难退出来。这些所谓“保证有%增值或收益”的年金有很多花样,有些非常复杂诡诈,我要花十多二十个小时才能解破其中的奥妙。我相信99。9%的推销者并不明白其中奥妙,何况普通的客户。 这些“保证赚大钱”的年金本来是保险公司设计出来长期套住客户的,可是最近的金融风暴却令一些保险公司遭受严重的亏损,给这些年金带来储蓄金不足的压力,陷入财务困境。
❹ 人们为何不给自己投一份保险而让保险公司分担风险呢
以下是人们对保险的一些非常普遍的错误认识,看看你又是怎么认识的呢? 1、保险就是强制储蓄。 正确的做法是储蓄找银行、投资找证券公司,保险的根本作用是:保障。 造成这种误解的原因之一是以往的保险代理人用保障的概念来说服你买保险,和用回报作为理由相比,后者要更容易。其实,保险还是要回到它的基本面,那就是让保险公司分担每个人未来生活中那些无法预知的风险。 2、我现在年轻,而且身体非常健康,不需要买保险。 正确的做法是尽早购买一份适合自己的保险,因为年纪越轻费用越低,并且越容易被保险公司接受承保。身体健康才有资格买保险,保费也与年龄和健康状况密切相关,况且,年轻人活动多、家庭责任大,正是需要保险来分散可能的风险。 3、风险太偶然,轮不到我。 正确的观念是我们无法对生命作出预测,生与死的概率对每个人都是50%。当我们感慨世事无常生死由命的时候,不应该把自己置身事外,而应该想一想如果自己有同样的遭遇会给自己和亲人造成多大的伤害。 4、我经济负担重,没有闲钱买保险。 正确的观念是保险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有钱人只不过买得多罢了。现在一杯咖啡好几十,一场电影好几十,要找买不起保险的人实在难,因为没有人喝不起咖啡看不起电影,只是没有哪个习惯而已。保险只要是根据每个人的实际需要来设计,每天也许只需几块、十几块,就能有效地分散人生的风险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二次伤害。 5、我已经买过保险了,不需要再买了。 正确的做法是人一生中各个阶段的需求是不一样的,不同阶段就需要不同的保险保障,一生只有一张保单是远远不够的。更何况中国的保险刚刚起步,绝大多数人的已有的保险还根本满足不了现阶段的需要。 据统计,北京人均保费3500/年,可是件均保额不足6万!也就是说北京人花钱买了保险,可是真正出事的时候已经购买的保险却是杯水车薪! 6、人民币会贬值,将来这点保险费能值多少! 货币贬值是世界的通病,人民币会贬值并不假,但是,买保险的钱会贬,放在其他金融机构的钱就不会贬吗?再说,没人会因为现在的钱值钱就吃光花光,总要留下一点去应付生活中的急难。 事实上真正可怕的并非货币的贬值,而是我们身体的贬值和挣钱能力的贬值。也许货币还没贬值之前,风险就已经降临了,这个时候什么能帮我们渡过难关呢?只有保险! 7、孩子重要,先给孩子买保险。 正确做法是家庭的主要创收者、给家庭带来最多经济价值的那个人才是最应该买保险的人。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手段,只要稍微想一想这样的经济补偿在家庭成员中的谁发生风险时是最急需的就不难明白买保险的正确顺序。其实,保险是投保人对自己和家人,甚至更多是为家人准备的一份关爱和责任。 8、保险没用、卖保险的太讨厌,我不感兴趣! 保险有没有用这里不再嗦。我们可以对保险不感兴趣,可是风险并不会因此不对我们感兴趣。诚然,是有一些保险公司和其销售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和专业性,但这并不应该成为我们拒绝保险的理由。正确的做法是寻找负责、专业的寿险规划师,让他为你制作合适的保险方案,并且应该跟自己的朋友一起分享专业的服务。 9、这个保险不值,因为将来拿回来的钱少! 因为一些历史原因,人们将保险当作了投资渠道,过分强调收益,往往将此作为衡量保险的标准。其实,就保障型保险来说,应该看重的是它提供的保额是否能保证风险发生时家庭所需的足够的经济支援。要是注重收益,应该选择投资理财类型的保险,但别忘了一个前提:保障做足之后才能去考虑这类注重收益的产品。 10、单位福利很好,不需要再买保险。 回答这个的最好事实是发达国家的单位福利、社会福利远比我们强,但人们还是做足商业保险。原因很简单:单位福利再好,那是受施于人,只有自己的保险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单位会换、福利会变,自己的保险却是不会变的。况且,现在单位提供的福利再好也就是医药费报销全面一些,但对于更重大的人生风险死亡、残废单位是不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援的。至今也没听说过哪个单位给员工的死亡或伤残提供几十万、上百万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