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第一次买车保险怎么买
第一次买车基本上都是4S店给你上保险的,只要增加三者就可以了吧,以后在自己改呗
B. 买汽车怎么交保险、交多少
车险每年都要交的。车险分为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保险,必须要交,否则车辆不允许上路行驶。商业车险属于非强制性保险,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是否购买。不过,由于交强险赔付额度不高,一旦发生严重事故,车主还需要自己承担经济赔偿,所以商业车险还是有必要买的。
车险多少钱要根据车辆自身情况和投保车险的险种来定。普通经济型轿车第一年保险约在5000——6500左右,高档车一年在一万多甚至两万左右。因此车险多少钱不是一个定值。具体数额需要在投保车险时才能算出来。
车辆保险险种及说明:
交强险950如上年无事故发生可打折
作用:双方事故,为保护弱势一方,赔额在120000以内,独立险必买
商业险价格看具体保额
1、车辆损失险单方事故保险赔付,如你开车撞到树,撞到石头,他都会帮你埋单
2、车辆盗抢险按车辆折旧购买,比如你新车买十万,当年车按十万买,第二年可能根据市场价格,这车便宜了,加之你车也用了一年,保额就降下来了。
3、第三者这个最好是买,因为你不买,万一撞了车,你全责,自己的车保险公司赔你了,但你撞的对方的车只能自己出钱了,小事还好,大事可能几十万,所以一定要买。如果你是大城市,如北京、深圳、广州、重庆、上海这些地方,更是要买高点,五十万以上吧,反正在深圳一般都是买100万的,因为第一个好车多,万一你撞的是宝马730、奔驰500,大事故修一下都要四五十万。有的车主如果看你赔不起,也会主动向交警要求承担全责,这样他的保险公司就会赔付他修车的钱了),嘿嘿,这样的事最好不要强求。
4、车上人员就是你开车,如果撞车,车上有人员受伤,如果没有买这个,受伤的医费没得赔,一般都是买五座的,一个赔五万(好便宜的)。
5、玻璃单独破碎这个是你开车时不管什么原因,保险公司都要赔的(停车时受损不赔,如果报案一定要记住这点),还有一点,你如果是进口车,一定要求买进口玻璃险,保险公司是默认国产玻璃险的,除非你提出来
6、划痕也叫油漆特别损失险或他人恶意损失险,就是你的车停在那里,有几个小孩搞花了,或是别人眼红你买车,在你车上划了几道,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是要赔的,不过也有条件限制,就是你买的是赔付2000,如果今年这份保单不管你做几次这个险种的保险,只要总赔付价格不超过2000,你就仍可以再做,不过有免赔30%(就是你这个项目需要做油漆,维修价格为1000元,他在核价单上也会核1000元,但是保险公司只赔你700元,另外的300元是要你自付的)另:此险种最高可以买5000,也就是最高可以赔你5000元损失。
7、自燃险这个险种为你的汽车无缘无故的自己着火了,如果你买了,保险公司也要赔,具体赔多少看你的保额与各地保险公司的赔付额度了。
8、发动机特别约定险还有一个名字叫涉水险,就是你开车在高速公路上,突然下大雨了,水势很快,一下淹了你的车,发动机进水了,这样的出险情况保险公司需要全赔,但是一定要注意一点的是:如果你被水淹了后,发动机死火了,你要是再打火想着车,会致使发动机连杆被顶弯,这样的情况保险是拒赔的。(发动机内部进水后,首先气缸内部有水,因为水的密度是不可改变的,起动马达巨大的动力瞬间可以顶弯连杆)
9、不计免赔没有买这个的话,所有保险公司赔付你损失的,都打八折给你,就是买了,也要说明要包括哪些险种,最好是全部覆盖以上所有险种。
单方事故出险后,第一次,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可以直接开到你的品牌售后服务店去维修,报案你自己报,然后核价交给服务店去处理,提车时要先自付,保险公司会在十五个工作日把钱打到你帐上。
需要手续:行车证正、副本(有效期内的)
保单被保险人身份证
驾驶证正、副本(有效期内的)
保单正本
存折或银行卡(信用卡或邮政储蓄无效)
注:单方事故无论损失大小,第三次必须现场报案
双方事故出险后,不分第几次必须现场报交警,如果是你全责,需要及时向自己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拿到交警证明后,要看清当值交警有没有盖公章,有些交警为了逼你去他下线的汽修厂维修,故意为难你,因为他下线的汽修厂有回扣给他的,不过都是一些大排档修理厂。所以一定注意有无盖公章。
与对方沟通,让他去他的品牌店去报价,让他的品牌店通知你的保险公司去核价,保险公司核多少你赔多少。并且要打电话问自己的保险公司具体给对方车辆核损的金额是多少,确认后你去对方品牌店交钱(注意,一定要拿到对方的交强险复印件,与他品牌店的等额维修发票)。你自己的车也要回到你的品牌店核损维修价格,然后开始修自己的车,提车时自己垫付维修款。
需要手续:行车证正、副本(有效期内的)
保单被保险人身份证
驾驶证正、副本(有效期内的)
保单正本
交警证明
对方交强险复印件
对方维修等额发票
存折或银行卡(信用卡或邮政储蓄无效)
由你的品牌店把资料交保险公司索赔,索赔款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打到你帐上。
另外,玻璃险是不赔你贴的防暴膜的
如果你的车停在一个地方,被他人车撞或是不明物体损伤(非油漆险)首先不要报案,开车到品牌店里去问一下保险接待可不可以做车损,如果不能做,你再把车开到离派出所很近的地方(方便你报案不用来回跑)
,去派出所报案就进车刚停在那里,不知道被什么撞了,如果是3000元以下了,是不需要报案回执的,反之就必须要。这样你再拿着派出所证明,到品牌店去报案,这样就可以赔了,不过个人要承担30%。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和品牌店的保险接待搞好点关系,以后就算是你的保险是很难赔得到的,保险接待也会帮你想办法搞好的。
保险不保一万,只保万一,小保险没所谓,主要是保大事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C. 买新车如何自己买保险
新车车主可以直接去保险公司买的。
只不过车主在4S店购买汽车,4S店会极力推销保险,甚至带有强迫性的让车主在4S店购买保险。
4S店为什么尽力推销车险甚至强制车主购买保险,原因如下:
1、4S店每帮“驻点”保险公司卖一份车险,它就能得到一定数额的提成。
2、“驻点”保险公司还会给4S店其他方面的回馈——例如,在定损时,“驻点”保险公司会把要求放宽些。一些零件能更换,也能修复的,“驻点”保险公司会以“更换”定损,让4S店多赚钱。
3、4S店销售新车利润并不大,主要利润在于汽车的维修保养。车主需要修车会更多到购买的此家4S店进行购买。
在4S店车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购买保险:
1、如果4S店让你在店内买保险,只需要打同一个保险公司的车险购买电话,就能知道这家保险公司同险种的最低价是多少。你可以直接以这个价格和4S店的驻点保险销售去谈,绝大多数情况下,对方会同意以电话车险的报价来购买。
2、在4S店买保险能享受到更便利的理赔维修服务。尤其是豪车会面临更多“修车易、赔款难”的问题。这时候推荐车主购买4S店的保险。
3、如果4S保险的报价比车险要差距太多.已经决定不在4S店购买,而4S店强制你进行购买,可以拨打12315直接投诉。
4、如果在4S店内已经购买,可以去该保险所在营业厅退保。车主可以自己挑选其他保险营业厅购买想要的保险。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D. 汽车保险怎么缴纳
现在购买够车险全险主要有四种途径:
第一、购车时或日后在4S店;
第二、自己去各大保险公司营业厅购买;
第三、在各大保险公司的官网购买;
第四、电话购买。采用那种途径,主要还是看车主本人愿不愿意折腾。
新车投保:
1.车辆登记证(原件、复印件、照片,三选一即可)或合格证(复印件、照片,二选一即可)
2.购车发票 (复印件、照片,二选一即可)
3.(1)保险投保人如果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正反面,二选一即可)
(2)保险投保人如果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照片,二选一即可)
注:新车投保时一般会使用发动机号做为车牌号,当车辆挂好牌照时,记得到保险公司变更车牌。
旧车投保:
1.行驶证(原件、复印件、照片,三选一即可)
2.上年度保单 (复印件、照片,二选一即可)
同一家公司续保一般不用提供,转保到其他家公司时,个别公司会有要求提供。
3.(1)保险投保人如果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正反面,二选一即可)
(2)保险投保人如果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照片,二选一即可
E. 网上买车保险怎么交
网上买车险,可以直接登录保险销售网点按步骤进行投保。
一般的流程是:
审核身份
车主网上买车险时,最好到固定的保险销售网点购买,防止进入非法网站或钓鱼网站购买,那样只会让自己损失财产。在购买之前一定要看好网站,去保险公司的官网买。
审核条款
车主在确定买保险之后一定要注意看每条车险合同的条款,据笔者了解,很多车主在网上买车险的时候都不认真看条款的习惯,如果漏看与自己购买意愿不符合的条款,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审核保单
一般网上买车险和面谈有区别,在买好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核准保单。
进入银行
现在网上车险是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付保费。都是直接将保费存入保险公司的指定账户的,如此操作可以避免代理人私吞保费。
F. 本人准备买车请问各位,买新车一般怎么上保险
有空去这里看看,大家一起来讨论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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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之家、知识板块、车辆改装、车辆维修、保险理赔、违章查询
等等》里面有关驾驶方面及汽车方面的 知识等等。
保监发〔2000〕16号)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但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或灭失,本保险合同终止。
第一部分 基本险
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 车辆损失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 自燃,即指保险车辆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等发生问题造成火灾。
(七)玻璃单独破碎;
(八)保险车辆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
第四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第五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非被保险人或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三)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四)竞赛、测试、在营业性修理场所修理期间;
(五)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
(六)机动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七)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
(八)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没有驾驶证;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5.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6.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7.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
8.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
9.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九)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十)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
(十一)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第六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三)因污染引起的任何补偿和赔偿;
(四)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五)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和保险期限
第八条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协商确定:
(一)按新车购置价确定。新车购置价是指本保险合同签定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折旧按每满一年扣除一年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折旧。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新车购置价的80%。
(三)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人根据保险金额的不同确定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
(一)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二)其他车辆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第十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时,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第十一条 保险期限为一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保时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月计算。
保险合同解除时,按照《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的有关规定退还未到期责任部分的保险费。
赔偿处理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三条 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五条 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
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及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及施救费用。
保险车辆损失赔偿及施救费用分别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部分损失一次赔偿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三)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保险的财产,应按本保险合同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十六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七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八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九条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 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 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 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 20%。
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二条 保险车辆发生基本险条款第一条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基本险条款第一条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险人予以赔偿,但在符合赔偿规定的范围内实行5%的绝对免赔率。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四条 投保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十六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八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第二十九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无赔款优待
第三十一条 保险车辆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减收保险费优待,优待金额为本年度续保险种应交保险费的10%。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车辆计算。上年度投保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任何一项发生赔款,续保时均不能享受无赔款优待。不续保者不享受无赔款优待。
上年度无赔款的机动车辆,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不完全相同,无赔款优待则以险种相同的部分为计算基础;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相同,但保险金额不同,无赔款优待则以,本年度保险金额对应的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不论机动车辆连续几年无事故,无赔款优待一律为应交保险费的10%。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本条款不适用于深圳市及仅在深圳特区内行驶的同时挂深圳、香港两地牌照的机动车辆。
第三十三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扣减保险费金额3%的退保手续费。
第三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合同约定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附加险
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全车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一)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二)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
(二)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三)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因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扣押;
(五)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保险车辆被抢劫、被抢夺;
(六)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七)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当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高于购车发票金额时,以购车发票金额确定保险金额。
第四条 被保险人义务
(一)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登报声明;
(二)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车钥匙,以及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和车辆已报停手续。
第五条 赔偿处理
(一)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按基本险条款第十五条第(一)项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并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但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缺少一项,增加0.5%的免赔率;缺少车钥匙的增加5%的免赔率;
2.符合本条款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
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
第六条 其它事项
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
车上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货物遭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
(二)违法载运或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三)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违章搭乘的人员或违章所载货物;
(四)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紧急刹车或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货物损失以及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五)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条 赔偿限额
车上承运货物的赔偿限额和车上人员每人的最高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条 赔偿处理
(一)车上伤亡人员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计算赔偿,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本保险每座赔偿限额,最高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二)承运的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起运地价格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三)每次赔偿均实行相应的免赔率,免赔率及办法与基本险第二十条相同。
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二条 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二)驾驶员故意行为或车上所载气体、液体泄漏所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赔偿限额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投保人在与保险人协商的基础上,自愿按进口风挡玻璃或国产风挡玻璃选择投保;保险人根据其选择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灯具、车镜玻璃破碎;
(二)被保险人或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以及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破碎。
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基本险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车辆停驶,保险人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竣工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
(二)全车损毁的,按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计算赔偿;
(三)在保险期限内,上述赔款累计计算,最高以保险单约定的赔偿天数为限。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保险人对下列停驶损失不负责赔偿:
(一)车辆被扣押期间的损失;
(二)因车辆修理质量不合要求,造成返修期间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拖延车辆送修或修复时间的损失;
第三条 赔偿限额
赔偿限额以投保人与保险人投保时约定的赔偿天数乘以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为准,但本保险的 最高约定赔偿天数为90天。
自燃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发生全部损失的按出险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
(二)因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三)运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基本险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 加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第二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以新增加设备的实际价值确定。
第三条 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率按照基本险第二十条确定。
第四条 其它事项
本保险所指的新增加设备,是指保险车辆出厂时原有各项设备以外,被保险人另外加装的设 备及设施。办理本保险时,应列明车上新增加设备明细表及价格。
不计免赔特约险条款
只有在同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当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中任一险别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本附加险的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第一条 保险责任
办理了本项特约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按本 险条款规定计算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对于各附加险项下规定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G. 个人买车保险每年都要交吗
1.这和购买汽车的方式有关系。
当在购买汽车时,如果是一次把汽车的全部的费用都交付的话,那么在购买保险时,可以只买交强险,除此之外的商业保险也可以选择的购买。关于汽车保险每年都要交吗,其实在保险的时间上也可以自己的决定。如果是分几次把汽车的费用交付的话,那么在汽车的保险方面的费用和购买多长时间上就没有选择了,这就要看每个车店的要求了,有的售车店要车主买两年,有的要求车主买三年,所以人们在汽车保险每年都要交吗这个问题上,就不用每年交了,可以在两年或者三年后再交了。
2.和保险险种有关。
交强险是我国规定的每一个有车的人都必须要购买的保险产品,所以人们不管选择哪种方式购买,只要交强险的时间到期,就要再次购买交强险。但是商业保险没有这种规定,如果人们在购买了一次之后,下一年不想再次购买了,是可以不用再次购买的。商业保险是不用每年都购买的。
3.和购买汽车保险的方式也有关系。
现在一般购买保险的方式都是通过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来购买,这种方式只能购买一年的保险,当保险到期之后如果还想续保,可以登录保险公司的网上商城,就可以自己选择购买保险的时间。像平安、国寿、太平洋等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网站,如果人们在网站上购买保险公司的保险,只要选择好所需要购买的保险,在购买年限上选择时间就可以了,这样就可以不用每年都购买保险了,免去不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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