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在审计报表中列示在哪个科目
关于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小结 1. 保本并且收益固定,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存在活跃市场报价,且管理层有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如果1年内到期的,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2)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则符合贷款和应收款的定义(以固定金额收回),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核算)2. 不保本也不保收益的,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收益与利率、汇率等基础金融变量不挂钩,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按成本(近似公允值)计量,也可按预计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估值基础。如果1年内到期的,在报表中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2)如果收益与利率、汇率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则该理财产品在属于在债务合同中嵌入了衍生金融工具,属于混合金融工具,应按如下处理 1)选择分拆,将主合同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按预计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估值基础) 2)如果不分拆,则整体指定为以公允计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预计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估值基础)3. 保本但收益浮动,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收益与利率、汇率等基础金融变量不挂钩,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按成本(近似公允值)计量,也可按预计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估值基础。如果1年内到期的,在报表中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2)如果浮动收益与市场利率、汇率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这种理财产品是在债务合同中嵌入了衍生金融工具,属于混合金融工具,应按如下处理1)选择分拆,将保本部分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分拆的衍生金融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B.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账务如何处理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2、购买理财产品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处置理财产品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
4、收回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贷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企业购买保本理财是否需计提扩展阅读:
投资理财,投资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诸如储蓄、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股票、期货、商品现货、外汇、房地产、保险、黄金、P2P、文化及艺术品等投资理财工具对个人、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和分配,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从而加速资产的增长。
理财产品除了种类繁多,理财产品的合约设计复杂如天书,晦涩难懂的产品描述也让投资者“眼晕”,很多人基于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和对高收益率的追求而签下合约,最终在投资受损时才如梦初醒。而“被银行客户经理误导”、“只报收益不说风险”、“将理财产品说成存款”等行为,更成为理财纠纷投诉的焦点。
另类理财产品多为不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噱头大于实质,与其挂钩的产品价格走势比较独特,波动非常大,比如艺术品、酒类、普洱茶投资市场都出现过暴涨暴跌,因此风险也会大很多,风险承受能力不高的普通投资者最好不要轻易染指。
C. 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
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企业的金融资产,但不应计入“货币资金类”和“其他应收款”。货币资金是企业存量资产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而银行理财产品不属于货币形态,不能随时用于支付,收回有限制,而且收益有风险,所以企业不能把银行理财产品直接列作“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或者“其他应收款”,无论期限的长短。
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分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金融资产划分为下列四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①银行理财产品按期限分为超短期、短期和长期理财产品。超短期理财产品只有3天、7天等,不超过一个月,一般风险较低,收益率较低。短期理财产品,一般为1 ~ 3个月,一般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为长期理财产品。②按照保本和收益的风险分为保本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③理财产品按照投资的领域分为货币基金和债券型、信托型、资本市场型、挂钩型及QDII型产品。
D.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怎样入账
购买理财产品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贷:银行存款
到期变现时,根据实际收益情况,如果是正收益,投资收益在贷方,否则在借方。
正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投资收益
负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拓展资料
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
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我们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指其中的综合理财服务。
E. 我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需要申报增值税吗
如属于保本,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若是非保本收益,则无需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需要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保本收益.作了解释,即“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需要注意的是,判断是否保本,只看合同是否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不管实际是否可收回本金,也不管是固定受益还是浮动受益。
F.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怎么做账务处理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可以根据企业不同的情况分别记入“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账户;而受到利率时则记入“到期投资回报”或者“股票升值回报”中即可。
拓展资料: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造成的财务影响有:
1.
银行理财产品直接列作货币资金类,使用者难以从报表中看出企业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并了解其相关风险,尤其是一些不能提前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使用时是受到限制的;
2.
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有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之分,期限从几天到几年不等,有可提前赎回的和不可提取赎回的产品,全部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3.
不能全面反映出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并且在进行财务分析时,将会全部作为流动资产类,影响企业流动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4.
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财务报表中都列作长期资产,理财产品作为这两类来核算,将影响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的计算;
5.
另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需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而且还有许多理财产品无法取得公允价值,会影响当期财务报表;
6.
由于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合同上是预期收益率,当期的实际收益率难以得知,难以计提当期的利息收益。
G. 保本理财产品需要缴纳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分录怎么做。急急急
我认为应该这样理解:
1,保本金融产品持有期间收益和持有到期收到的“持有期间收益”,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保本金融产品不到期转让收益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3,保本金融产品到期赎回不征收增值税。
贷款服务税率是6%。
1,收到保本理财产品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保本金融产品不到期转让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贷: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保本金融产品到期赎回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贷:投资收益
H. 单位购买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不需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I. 企业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需要交税吗
通过银行购买理财商品,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中的其他金融商品买卖,除了个人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外,单位取得的收入税率为5%。
相关法律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9)企业购买保本理财是否需计提扩展阅读:
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载明投资范围、投资资产种类和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并确保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按照销售文件约定比例合理浮动。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区间且可能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商业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调整;客户不接受的,应当允许客户按照销售文件的约定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J. 小企业购买理财产品怎么做账
购入
借 短期投资-理财产品 ,贷 银行存款
到期出售短期投资,
借 银行存款
贷 短期投资-理财产品
贷 投资收益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