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简述保险的主要功能
保险的作用
(1)转移风险
买保险就是把自己的风险转移出去,而接受风险的机构就是保险公司。
(2)均摊损失
转移风险并非灾害事故真正离开了投保人,而是保险人借助众人的财力,给遭灾受损的投保人补偿经济损失,为其排忧解难。
(3)实施补偿
分摊损失是实施补偿的前提和手段,实施补偿是分摊损失的目的。
(4)抵押贷款和投资收益
一些人寿保险产品不仅具有保险功能,而且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由此可以看出,保险既是一种保障,又兼有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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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保险的六大功能
保险功能
保险功能是指保险制度可以发挥的作用和功效,它直接决定了保险制度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性,也决定了保险业在一国的金融倚系、甚至是社会经济制度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保险的功能可以分为基本功能和派生功能
(1)基本功能
基本功能体现保险的机制,用收取保费的方法来分摊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实现经济补偿的目的,分为分摊损失和经济补偿两项功能。
①分摊损失功能:保险是分摊损失的方法,是建立在灾害事故的偶然性与必然性的对立统一基础之上的,保险机制能够运转的原因是被保险人愿意以交付小额确定的保险费来换取对大额不确定的损失的补偿。保险组织向大量的投保人收取保险费来分摊其中少数成员不幸遭受的大额损失。
②经济补偿功能:保险用分摊损失的方法来实现其经济补偿的目的,按照保险合同对遭受灾害事故而受损的单位、个人进行经济补偿,保险的产生和发展都是为了满足补偿灾害损失的需要。
(2)派生功能保险的派生功能是投融资功能和防灾防损功能
①投融资功能:一方面它是对保险人而言,因为保险费的收取与保险金的给付或赔偿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时间差,保险人此时可以对保险基金进行投资经营,使得保险基金能够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它是对投保人而言,投保人可以选择某些保险产品以获取预期的保险金的给付,从而将保险作为一种投资。
②防灾防损功能:一般说来,保险人可以通过提供损失管理服务来实现防灾防损功能,即帮助被保险人对潜在的损失风险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估,提出合理的事前预防方案和损失管理措施。一、保险保障功能
保障功能是保险业的立业之基,最能体现保险业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保险保障功能具体表现为财产保险的补偿功能和人身保险的给付功能。
(一)财产保险的补偿
保险是在特定灾害事故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金额给予补偿。通过补偿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上得到了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
保险的这种补偿既包括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也包括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经济补偿,还包括对商业信用中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二)人身保险的给付
人身保险是与财产保险完全不同性质的两种保险。人的生命价值很难用货币来计价,所以,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程度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与条件下,与保险人双方协商约定后确定的。因此,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年龄到达或者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按照约定进行保险金的给付。
二、资金融通功能
资金融通功能是指将保险资金中闲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发挥的金融中介作用。保险人为了使保险经营稳定,必须保证保险资金的保值与增值,这也要求保险人对保险资金进行运用。保险资金的运用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是可能的。
一方面,由于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之间俘在有时间滞差,为保险人进行保险资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保险事故的发生也不都是同时的,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不可能一次性全部赔偿出去,也就是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与赔付支出之间有时也存在着数量滞差,电为保险人进行保险资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
但是,保险资金的融通应以保正保险的赔偿或给付为前提,同时也要坚持合法性、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陛的原则。
随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进一步拓宽,资金融通功能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力越来越大。2008年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约为3.01万亿元,殴资收益率为1.91%。相关的投资比例是银行存款为26.47%、债券为;7.88%、权益类投资为13.33%。作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在促进舞本市场稳定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保险公司通过持有银行次级债,为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推动商业银行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保险公司投贤人股商业银行,对改善银行股权结构,优化银行公司治理发挥了积极的阼用。
三、社会管理功能
一般来讲,社会管理是指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环节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目的在于正常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各环节的功能,从而实现社会关系和谐,整个社会良性运行和有效管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不同于国家对社会的直接管理,而是通过保险内在的特性,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以及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是在保险业逐步发展成熟并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和增强之后衍生出来的一项功能。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管理
社会保障被誉为社会的“减震器”,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商业保险可.以为城镇职工、个体工商户、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等没有参与社会基本保险制度的劳动者提供保险保障,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另一方面,商业保险具有产品灵活多样、选择范围广等特点,可以为社会提供多层次的保障服务,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减轻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2008年,我国保险从业人员达322.81万人,为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社会风险管理
风险无处不在,防范控制风险和减少风险损失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保险公司从开发产品、制定费率到承保、理赔的各个环节,都直接与灾害事故打交道,不仅具有识别、衡量和分析风险的专业知识,而且积累了大量风险损失资料,为全社会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同时,保险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灾防损,并通过采取差别费率等措施,鼓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主动做好各项预防工作,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三)社会关系管理
通过保险应对灾害损失,不仅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损失进行合理补偿,而且可以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减少当事人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由于保险介入灾害处理的全过程,参与到社会关系的管理之中,逐步改变了社会主体的行为模式,为维护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减少了社会摩擦,起到了社会“润滑器”的作用,大大提高了社会运行的效率。
(四)社会信用管理
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实际上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承诺,在培养和增强社会的诚信意识方面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时,保险在经营过程中可以收集企业和个人的履约行为记录,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重要的信息资料来源,实现社会信用资源的共享。
保险的三项功能是一个有机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经济补偿是保险最基本的功能,是保险区别于其他行业的最根本的特征。资金融通功能是在经济补偿功能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保险金融属性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社会管理功能的重要手段。正是由于具有资金融通功能,才使保险业成为国际资本市场的重要资产管理者,特别是通过管理养老基金,使保险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力量。现代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并深入到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之后产生的一项重要功能。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在许多方面都离不开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功能的实现。同时,随着保险社会管理功能逐步得到发挥,将为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因此,保险的三大功能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个统一、开放的现代保险功能体系。
Ⅲ 保险产品的功能包括哪些
1、保险自出现以来,从最初的仅仅具有经济补偿功能和资金融通功能,发展到目前还具有社会管理功能。而如何认识保险功能是一项重大的实践问题,是对保险相关知识基本了解的最初表现。
2、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为市场提供的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的综合体。保险产品在狭义上是指由保险公司创造、可供客户选择在保险市场进行交易的金融工具;在广义上是指保险公司向市场提供并可由客户取得、利用或消费的一切产品和服务,都属于保险产品服务的范畴。进一步讲,保险产品是由保险人提供给保险市场的,能够引起人们注意、购买,从而满足人们减少风险和转移风险,必要时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需要的承诺性组合。从营销学的角度讲,保险产品包括保险合同和相关服务的全过程。
3、保险产品,既要满足保险服务提供者的需要,又要满足保险服务需求者的需要。因此,优良的保险产品还应具有以下条件:是被保险人真正需要的;能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不受侵害;费率合理公正,能令双方接受。
4、保险产品的功能包括转移风险、分摊损失、补偿损失、融通资金等功能。
Ⅳ 保险的功能包括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这二大功能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经济补偿功能是基本的功能,也是保险区别于其他行业的最鲜明的特征。资金融通功能是在经济补偿功能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并深入到社会生活诸多层面之后产生的一项重要功能,它只有在经济补偿功能
一、资金融通的功能
资金融通的功能是指将形成的保险资金中的闲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保险人为了使保险经营稳定,必须保证保险资金的增值与保值,这就要求保险人对保险资金进行运用。保险资金的运用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是可能的。一方面,由于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之间存在时间差;另一方面,保险事故的发生不都是同时的,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不可能一次全部赔付出去,也就是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与赔付支出之间存在数量差。这些都为保险资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保险资金融通要坚持:合法性、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原则。
二、社会管理的功能
社会管理是指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环节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目的在于正常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各环节的功能,从而实现社会关系和谐、整个社会良性运行和有效管理。
1.社会保障管理: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保险通过为没有参与社会保险的人群提供保险保障,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另一方面,保险通过灵活多样的产品,为社会提供多层次的保障服务。
2.社会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具有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大量的风险损失资料,为社会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同时,保险公司大力宣传培养投保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帮助投保人识别和控制风险,指导其加强风险管理;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投保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提取防灾资金,资助防灾设施的添置和灾害防治的研究。
3.社会关系管理:通过保险应对灾害损失,不仅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损失进行合理补充,而且可以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减少当事人可能出现的事故纠纷。由于保险介入灾害处理的全过程,参与当社会关系的管理中,改变了社会主体的行为模式,为维护良好的社会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
4.社会信用管理:保险以最大诚信原则为其经营的基本原则之一,而保险产品实质上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承诺,对保险双方当事人而言,信用至关重要。保险合同履行的过程实际上就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了大量重要的信息来源,实现社会信息资源的共享。险单的局限性等忠告。因为保险经纪公司可以掌握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的情况,从而向市场上"贩卖"费率低保障高的保险。但是在中国,保险经纪行业刚刚起步,数量少而且很不规范。
一些保险公司开始尝试将保险条款进行通俗化的改造,以使大多数人看得懂。拥护的意见认为这是一个好的方向。但是许多业内人士和法律专家认为,这样做会导致保险条款失去法律意义上的严谨性,可能导致歧义,从而引发经济纠纷。
Ⅳ 保险的功能主要有哪些
1、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
2、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
3、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
4、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5)保险的功能包括风险回避扩展阅读:
保险的作用:
一、保险必须有风险存在。建立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对付特定危险事故的发生,无风险则无保险。为了应用大数原则,有可能受益的风险不在可保范围内,因此商业保险机构一般不承保此类风险。
二、保险必须对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所谓经济补偿是指这种补偿不是恢复已毁灭的原物,也不是赔偿实物,而是进行货币补偿。因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在经济上能计算价值的。
在人身保险中,人身本身是无法计算价值的,但人的劳动可以创造价值,人的死亡和伤残,会导致劳动力的丧失,从而使个人或者其家庭的收入减少而开支增加,所以人身保险是用经济补偿或给付的办法来弥补这种经济上增加的负担,并非保证人们恢复已失去的劳动力或生命。
三、保险必须有互助共济关系。保险制度是采取将损失分散到众多单位分担的办法,减少遭灾单位的损失。通过保险,投保人共同交纳保险费,建立保险补偿基金,共同取得保障。
四、保险的分担金必须合理。保险的补偿基金是由参加保险的人分担的,为使各人负担公平合理,就必须科学地计算分担金
Ⅵ 简述保险的功能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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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保险的职能主要有基本职能、派生职能之分,其中基本职能又可分为补偿损失职能、经济给付职能,派生职能可分为防灾防损职能、融资职能。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的基本职能就是保险的原始职能与固有职能,它不因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形态的不同而改变。保险的基本职能包括以下两个。
(1)补偿损失职能
保险是在特定风险损害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付。这种赔付原则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下得到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保险的补偿职能,只是对社会已有的财富进行再分配,而不能增加社会财富。因为从社会角度而言,个别遭受风险损害的被保险人所得,正是没有遭受损害的多数被保险人所失,它是由全体投保人给予的补偿。这种补偿既包括财产损失的补偿,又包括了责仟损害的赔偿。
(2)经济给付职能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保险。由于人的价值是很难用货币来计价的,所以,人身保险是经过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进行给付的保险。因此,人身保险的职能不是损失补偿,而是经济给付。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
随着保险内容的丰富和保险种类的增多,保险的职能也有新的发展,在保险基本职能的基础下产生出派生职能。保险的派生职能主要有以下两项。
(1)防灾防损职能
防灾防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保险的经营对象就是风险,因此,保险本身也是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保险企业为了稳定经营,要对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看哪些风险可作为承保风险,哪些风险可以进行时空上的分散等。而人为的因素与风险转化为实现损失的发生概率具有相关性,因此,通过人为的事前预防,可以减少损失。由此,保险又派生了防灾防损的职能。而且,防灾防损作为保险业务操作的环节之一,始终贯穿在整个保险工作之中。
(2)融资职能
保险的融资职能,就是保险融通资金的职能或保险资金运用的职能。保险的补偿与给付的发尘具有一定的时差性,这就为保险人进行资金运用提供了可能。同时,保险人为了使保险经营稳定,必须壮大保险基金,这也要求保险人对保险资金进行运用。因此,保险又派生了融资的职能。而且,资金运用业务与承保业务并称为保险企业的两大支柱。保险融资的来源主要包括:资本金、总准备金或公积金、各项保险准备金以及未分配的盈余。保险融资的内容主要包括:银行存款、购买有价证券、购买不动产、各种贷款、委托信托公司投资、经管理机构批准的项目投资及公共投资、各种票据贴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