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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工作人员个人评价

发布时间:2021-12-03 04:01:18

A. 基金评价的三个角度有哪些

(一)对单个基金的分析和评价,(二)对基金经理的分析和评价,(三)对基金公司的分析和评价

B. 基金管理公司对投资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有哪些

法规名称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

法规信息
证监会公告
[2009]3号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规范投资管理人员执业行为,防范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证监基金字[2006]22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予以公告,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法规内容编辑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投资管理人员,是指下列在公司负责基金投资、研究、交易的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
(一)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二)公司分管投资、研究、交易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投资、研究、交易部门的负责人;
(四)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独立客观、专业审慎、勤勉尽责。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投资管理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公司有关投资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执业行为的管理。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依法对投资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对投资管理人员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基本行为规范
第六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公司、股东及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机构和个人等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投资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基金财产或利用管理基金份额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第七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行业自律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为了基金业绩排名等实施拉抬尾市、打压股价等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或者进行其他违反规定的操作。
第八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信守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监管机构和公司作出的承诺,不得从事与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第九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在作出投资建议或者进行投资活动时,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就投资、研究等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独立判断。
第十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公平对待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平对待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资产委托人,不得在不同基金财产之间、基金财产和其他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第十一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树立长期、稳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负责的理念,审慎签署并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有正当的理由。
第十二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强化投资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审慎开展投资活动。
第十三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学习,接受职业培训,熟悉与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的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管理人员聘用制度,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期限等作出明确规定。
公司在聘任投资管理人员时,应当充分了解拟任人选的工作背景、遵规守法情况、诚信情况、从业资格、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及工作变动情况等,对其能否胜任拟任职岗位进行认真评估,审慎作出聘用决定。
基金经理在任职前应当通过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机构组织的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并通过所任职公司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注册变更。公司不得聘用未通过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人员担任基金经理。投资总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经理、企业年金投资经理、社保基金投资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参照本款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聘用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签订聘用合同。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基金行业的特点认真研究、制订聘用合同的各项内容,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投资管理人员的聘任期限、投资管理目标与考核、保密事项、竞业禁止事项、违约条款等方面进行详细约定。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完善研究、决策、执行、反馈等投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与投资业务相关的部门、岗位,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完善并严格实行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机制,加强研究对投资决策的支持,防止投资决策的随意性。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防止投资管理人员越权从事投资活动。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投资授权制度,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超出授权范围的,应当按照公司制度履行批准程序。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风险控制机制,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监测、评估、报告,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建立公平交易制度,制订公平交易规则,明确公平交易的原则及实施措施,对反向交易、交叉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加强跟踪监测、及时分析并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公司在投资管理人员安排方面应当公平对待基金和其他委托资产,不得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其他业务进行倾斜,不得因开展其他资产管理业务影响基金经理的稳定,不得应其他机构客户的要求调整基金经理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信息管理及保密制度,加强风险隔离。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聘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向公司股东、与公司有业务联系的机构、公司其他部门和员工传递与投资活动有关的未公开信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投资、研究及交易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基金投资标的物备选库的建立及变更、主要投资决策等事项应当有充分的依据和完整的记录,并按照规定期限予以保存。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有关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股权投资及其直系亲属投资等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冲突行为的管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建立相关申报、登记、审查、管理、处置制度,防止因投资管理人员的股权投资行为影响基金的正常投资、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投资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的礼金、旅游服务等各种形式的利益。投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对可能产生个人利益冲突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员工不得买卖股票,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备其账户和买卖情况。公司所管理基金的交易与员工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的交易应当避免利益冲突。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参加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社会活动及会议的管理,对投资管理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年会、论坛等活动做出统一安排。
未经公司允许,投资管理人员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社会活动或会议,严禁投资管理人员利用参加会议之便牟取不当利益,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管理人员对外公开发表与基金投资有关言论的管理。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对外宣传的有关规定,不得误导、欺诈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对基金业绩进行不实的陈述。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通信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通信工具的管理,公司固定电话应进行录音,交易时间投资管理人员的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移动通讯工具应集中保管,MSN、QQ等各类即时通信工具和电子邮件应实施全程监控并留痕,录音、即时通信、电子邮件等资料应当保存五年以上。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外行使权利的管理,制定相关制度,明确相应程序。
投资管理人员受公司委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履行职责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出国(境)的管理,对投资管理人员出国(境)时应当履行的报告义务、职责行使等作出规定。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考核体系,客观、科学地评价投资管理绩效。
公司对基金经理的评价和考核应当体现基金财产运用注重长期、价值投资、控制风险的特点。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的合规教育,定期进行合规培训,提高其合规意识。每个投资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合规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其他人员代为履行投资管理人员职责的程序、职责范围等的管理。公司的紧急应变制度中应当包含投资管理人员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时的处理方案,以保障基金财产不受损失。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其他人员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的规定,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理由安排不符合基金经理任职条件的人员实际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拟由其他人员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时间超过30日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基金经理发现公司违反规定安排其他人员以其名义履行职责时,应当在知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离职的管理,对投资管理人员解聘、辞职的程序、工作交接、离任审查等作出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对拟离职投资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查,自其离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为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真实客观的离任审查报告或鉴定意见,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投资业务正常进行。
投资管理人员提出辞职时,应当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的期限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工作移交。已提出辞职但尚未完成工作移交的,投资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不得擅自离职;已完成工作移交的投资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聘用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保密、竞业禁止等义务。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披露基金经理的变更情况,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两日内对外公告,并将任免材料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
公司对外公告基金经理变更情况时,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基金经理变更原因,新任基金经理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是否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如管理过公募基金还应详细列明其管理基金的名称及管理时间。
公司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招募说明书更新材料中,应详细披露该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经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该基金历任基金经理的姓名及管理本基金的时间。
基金经理应当督促公司及时披露本人任免情况。
第三十四条 公司聘用短期内频繁变更工作岗位的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对其以往诚信记录、从业操守、执业道德进行尽职调查,并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说明尽职调查情况与拟聘用的理由。
公司不得聘用从其他公司离任未满3个月的基金经理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
第三十五条 基金经理管理基金未满1年的,公司不得变更基金经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经理管理基金未满1年主动提出辞职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竞业禁止有关规定,并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其他公司在聘用其担任投资管理人员时应当遵守竞业禁止有关规定,对其以往诚信记录、从业操守、执业道德进行尽职调查,取得其前任职公司的书面鉴定,并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说明尽职调查情况与拟聘用的理由。
基金经理频繁发生变动的,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第三十六条 投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督察长应当在知悉该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机关调查或者处理;
(二)拟离开工作岗位1个月以上;
(三)在其他非经营性机构兼职;
(四)其他可能影响投资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形。
基金经理有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暂停或免去其基金经理职务。
第三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建立投资管理人员监管档案,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诚信状况、执业行为、任职和离职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对基金经理进行任职谈话和离职谈话,对变更频繁的投资管理人员及频繁调整基金经理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对疏于投资管理人员管理、专业人员明显不足、基金经理调整频繁的公司,中国证监会将对公司新业务的拓展和新产品的发行申请予以审慎对待。发现公司聘用不符合条件的基金经理,应当责令公司进行调整。投资管理人员违反诚信原则和职业道德、频繁变换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中国证监会可视情节采取记入诚信档案、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停履行职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者等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投资管理人员进行自律管理,投资管理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中国证券业协会视情节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除本指导意见第二条所规定的投资管理人员以外的公司其他从事研究、投资、交易的人员,应当遵守本指导意见中有关基本行为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指导意见是衡量公司内部控制水平的标准之一。公司和投资管理人员的行为与本指导意见规定不符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做出详细解释说明。无正当理由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全面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 本指导意见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C. 卖基金业务员一天的工作总结范文

没有,自己根据实际情况来写吧,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的特性写一下,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D. 公司员工本人考核自评

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分配管理制度,强化公司员工的责任意识与成果意识,并运用该评价的方式,指导、帮助、约束和激励广大员工,真正实现收入靠贡献的分配原则。
编辑本段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控股、参股公司下属企业、下属关联企业或公司参照执行。
编辑本段考核依据
考核依据为员工的岗位,共分为五类人员,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基本生产人员、辅助生产人员、服务人员、由各部门的二级工资管理委员会负责本部门的具体考核办法,公司工资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可以结合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并实施。
对管理人员以岗位工作职责为依据,认真核定每个岗位的工作量,具体到每一项工作的分值,从工作目标,质量、方法、进展、反馈等方面,在创新、执行、决策、应变能力及廉洁奉公、团结互助,责任心等要素上,实行量化考核。
编辑本段考核内容
对工程技术人员按技术项目,以技术的领先程度、难易程度、完成时间、完成制裁 等因素,核定工作量,制定出易于操作的量化标准,量化分值,实行考核。
对基本生产人员的量化考核,以每个岗位的工时定额、质量、物耗、安全、劳动纪律等为主要依据,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
对辅助生产人员的量化考核,以工作任务、质量、物耗、安全、劳动纪律等为主要依据,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对服务人员的量化考核,以岗位工作目标和责任为主要依据,在工作任务、质量、廉洁奉公、团结互助,责任心等方面,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
实施员工的考核必须怀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相对应,严禁员工拿岗位的报酬而从事低岗位的工作,凡发现此违章行为将对部门和员工进行处罚。
编辑本段考核管理
(一)个人月度业绩综合考核
1. 月度考核根据考核者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协作等四个方面、十六个考核要素等因素综合评分,考核指标应尽可能合理量化,易于操作,考核力求客观、真实、公正、公开。
2. 个人考核由所在单位(部门)自行组织,考核结果上报公司人事劳动部,确定认后,在单位(部门)张榜公布。
3. 当个人考核得分小于50分时,M3=0,即岗位业绩工资为零。
4. 岗位业绩工资按月发放,由单位(部门)根据个人考核结果进行二次分配,余额作为单位(部门)奖励基金。
5. 考核基本生产工人时,如果当月完成工时数超过定额部分,可由各单位(部门)制定相应的奖励条例。
(二)单位(部门)月度综合考核
1. 单位(部位)月度综合考核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并负责实施。
2. 分厂管理项目综合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生产管理40分,成本管理30分,质量管理15分,质量控制15分。
3. 部室管理项目综合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分厂对相关工作作风考核20分,管理费用30分,工作效率20分,质量体系(工作质量)30分。
4. 考核结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评审确认,金额由人事劳动部负责计算,财务部负责发放。
5. 当单位(部门)综合考核分数小于60分时,N2=0,即单位所有人员的岗位业绩工资为零。
编辑本段考核制度
(一)员工实行考核晋档制度,每年调整一次,考核方式与考核标准见《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制度》。
(二)根据岗位靠竞争、收入靠贡献的原则,实行考核晋级、降级制度和末尾淘汰制度。
(三)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为“优”的员工,可在本岗位上晋升一档工资。
(四)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良”的员工,可在本岗位上晋升 一档工资。
(五)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中”或本年底年终考核成绩为“差“的员工,在本岗位降低一档工资。
(六)对于已达到岗位最高档次工资的员工,年度考核时不再晋档。
(七)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为“差”并进入末尾淘汰的员工,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编辑本段误差分析
第一,每个人的性格不同,自评尺度上就有很大差异。
比如,有些员工自信,对自己的评价偏高,有些人自卑,对自己的评价就偏低。再者,一些人追求完美,对自己要求严格,另一些人得过且过,这两类人给自己打分的尺度肯定也不同。还有,一些老员工对公司以及同事的认识很清晰,打分的时候游刃有余,而新员工则不清楚其他人的水深水浅,给自己打分的时候也没有太多参照可言。
第二,心理学研究表明,多数人都是过度自信的。
《别作正常的傻瓜》这本书里的一个例子提到,我们经常听到很多人说自己“不上相”,也就是说照出来的相片没有本人好看。可实际上,相片是我们外貌的客观反映,而我们每个人在照镜子的时候,才会特地的(也可能是无意识或者习惯性的)去选择最佳角度,也就是说多了一层主观因素在里面,这就导致我们在镜子里看起来比照片里好看了。那么实际上,员工自评环节就提供了这样一面“镜子”给我们爱美的员工去照,这里面所产生的误差也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员工自评的分数,确实会对考核者打分产生很大的影响。
有过“砍价”经验的人都知道,如果你看见地摊上的一个包,心里觉得大概价值100块,但是张口问价,老板说500的时候,如果你真的还想要这个包,大多数人也只敢往300或者400块去砍了。这就是所谓的“锚定效应”,谈判学里面“率先出价,在不激怒对方的情况下,越高越好”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因为率先出价会极大地掌握主动,使对方的心理预期产生很大变化。员工自评实际上就给了被考核者一个率先出价的机会,而考核者无论是碍于面子还是其他的考虑,都很可能受到这个“报价”的影响,从而使考核结果产生误差。我们在人力资源的实际工作中,也确实发现了这种现象,某公司几个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得分竟无一例外的不低于其自评的分数。

E. 单安山的个人评价

单安山同志作为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被评为中国饲料工业先进个人,获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获得黑龙江省优秀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省优秀博士导师、省优秀导师团队、龙江学者等称号,获得“国家优秀教师项目”,“国家教育部跨世纪青年教师基金”和“黑龙江省杰出青年基金”等人才培养基金。
理论教学方面,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掌握专业的新知识、新手段,新方法,了解学科发展的新动态,新趋势;实践教学方面,探索动科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进行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给学生们提供生产实践的机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结合起来,科研和教学联系起来,把最新的科研成果、新知识、新方法传授给学生,把最新教改成果运用到教学。
运用普通话和英语授课,运用多媒体幻灯片教学,教学方法上激发学生们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倡导创新意识理论培养,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教育教学体系理论结合实际、课堂结合生产、技术结合管理。围绕饲料、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培养出既能就业又能创业的畜牧专业人才。

F. 基金评价的“4个P标准”是什么

所谓的是“4P标准”是指国际上通行的对基金评价的“4P”标准,排在首位的就是 Philosophy,即投资理念,这是指导一家基金公司投资管理的纲领性因素,投资者首先要 看其理念是否成熟而有效,其次看自己是否认可这一理念进而认可该基金公司的投资管 理模式;其次是People,即团队,因为任何投资理念和投资管理的执行都靠人,团队专 业能力的强弱是决定基金业绩的一项重要因素。通常来说,投资能力一般的团队难以做 出中长期优异的投资业绩;接着就是Process,即流程,单纯靠人做投资难免会产生因主 观因素造成的失误,这时严密科学的投资流程就显得十分必要,投资依靠流程的约束和 执行可以规范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使基金管理人具备复制优秀基金的能力,其业绩 具备持续性;而最后的是Perfommnce,也就是绩效,这也是最简单、最直观的一个评价 指标,但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它也只是一个辅助性工具,因为过往业绩的本质仍然是 依赖于前述三大标准。

G. 请问:国家基金评审的评语通常如何写

基金评审的评语要针对具体内容做实质性评价,一般需要对创新程度、研究方案、研究基础、经费预算等几方面的问题进行评价。少些无有效信息的“废话”,一针见血指出关键缺陷、不足之处是基金委最欢迎的。要实实在在指出认为存在的问题是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在哪里,怎么个不合理法,要让申请者死得心服口服,比如:
1、没有设置阴性、阳性、空白对照试验,
2、根据两个个体无差异得出两个个体所在群体也无差异的推理逻辑错误等这样的具体评语。每个人评议的看法不一样,有些人将所有的缺点事无巨细地全搬出来,有些人不抓重点尽捡些鸡毛蒜皮的小毛病,像我主要看重科学问题引出的推理过程、预期研究结果的学术价值、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案内容,其他内容基本不做评价。

H. 以基金投资人身份评价中国基金管理业。

良莠不齐

I. 基金评价业务原则有哪些

为规范基金评价业务,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11月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以公开形式发布基金评价结果的机构在从事基金评价业务的过程中应遵循下列原则:
1.长期性原则,即注重对基金的长期评价,培育和引导投资人的长期投资理念,不得以短期、频繁的基金评价结果误导投资人。
2.公正性原则,即保持中立地位,公平对待所有评价对象,不得歪曲、诋毁评价对象,防范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
3.全面性原则,即全面综合评价基金的投资收益和风险或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不得将单一指标作为基金评级的唯一标准。
4.客观性原则,即基金评价过程和结果客观准确,不得使用虚假信息作为基金评价的依据,不得发布虚假的基金评价结果。
5.一致性原则,即基金评价标准、方法和程序保持一致,不得使用未经公开披露的评价标准、方法和程序。
6.公开性原则,即使用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使用公开披露信息以外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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