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负担的保险能计入管理费用吗?
不可以,在发放工资时应该扣回,公司只是代缴而已。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800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保险 220.78
贷:库存现金 1579.22
公司缴纳时
借:管理费用 672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保险 220.78
贷:库存现金 892.78
希望能帮助到您!
Ⅱ 代扣个人承担保险分录怎么做呢
医保.养老保险和工伤险如何做会计分录
首先,提取时要分从个人工资中扣的即个人承担部分,另外就是单位承担的部分,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比例不一样;
单位负担部分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养老+工伤险+失业保险)
应付福利费--医保
贷:其他应付款--医疗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工伤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失业保险
代扣职工部分(个人负担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不负担)
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医疗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失业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
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医疗保险(单位+个人负担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单位+个人负担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工伤保险(单位负担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失业保险(单位+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特别强调的也是你应该注意一点的是,医保是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会导致你会计处理错误,如果你是一家大企业,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局对此都会非常关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后会让你调帐的,税务局发现会让你公司补税并罚款,这样会给你的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而职工福利费根据你单位具体情况正常提取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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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公司替个人缴纳保险会计分录
代扣代缴个人社会保险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保,或其他应收款核算。
社会保险一般是指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相关规定,养老和医疗保险有个人负担的部分,其余为企业负担。
社保费用实际上是企业为职工支付的款项,属于一种职工薪酬,所以应该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归集核算。
代扣代缴社保实际上是指企业为了统一支付社保费用,从个人手上代扣款项一起缴纳。代扣代缴个人社会保险业务有两种,
第一种是企业内部职工的社保,个人负担的部分。
这种情况,需要从该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保,同时,企业承揽对应的企业部分社保费用。
这种情况的社保会计处理分录为:
1、计提企业负担部分
借: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根据员工所在部门确定)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2、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负担的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缴纳社保(个人负担的加上公司负担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贷:银行存款。
第二种情况,即所谓挂靠方式,企业不负担社保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每月个人缴纳足额的社保给企业,企业代个人缴给社保局。这种情况实际是该个人与是否企业职工没有关系,所以不需要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核算,而用其他应收款(先缴纳后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先收款再缴纳)科目来归集核算;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1、收到个人交来的社保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代缴社保
2、缴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缴社保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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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会计分录
可以作为福利费这样处理,但这样问题又来了,又需要缴纳个税。
Ⅳ 关于会计里交单位和个人保险的会计分录
计提及缴纳五险一金的会计处理
按照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账务处理”对“应付职工薪酬”的规定: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可见:企业缴付的五险一金(不含代扣个人的部分)也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但对于国企存在应付职工薪酬限额的,机动灵活使用其他科目,但存在审计署将其定性为未按会计准则核算的风险)正常情况下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一)个人负担部分
发放工资时扣个人负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设明细科目,三险:养老、医疗、失业)-个人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医疗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失业保险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工资实际发放数)
(二)企业负担部分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设明细科目,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企业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
(三)上交五险一金: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的三险一金)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设明细科目,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企业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
贷:银行存款
注:代扣个人的三险一金也可以不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直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个人”科目结转。
Ⅵ 个人交的社保计入哪个科目
个人交的社保,计入其他应付款
1、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计入公司的)
其他应收款---(个人要从工资中扣回的)
贷:银行存款
2、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等---社保(计入公司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计入公司的)
3、从工资中扣回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要从工资中扣回的)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发数)
(6)个人承担保险会计科目扩展阅读
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
1、缴纳时
借:管理费用等---社保(计入公司的)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要中工资中扣回的)
贷:银行存款
2、从工资中扣回时
借:应付职工酬酬---工资(应发数)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要中工资中扣回的)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发数)
员工查询、打印本人明细参保信息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员工委托他人查询本人参保信息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社保卡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除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Ⅶ 公司替员工交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保险费,那会计科目怎么做
员工请假期间,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那么单位依然是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承担单位缴纳部分,员工承担个人缴纳部分。
依据《社会保险法》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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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1、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各项保险(个人)
2、单位部分: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单位)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各项保险(单位)
社保缴费基数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