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8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发布实施。
总则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第二章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将本准则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准则,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本准则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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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购买保险的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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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危险管理制度,目的是通过危险管理来防止或减少危险事故,把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缩小到最低程度,由此产生了保险与防灾减损相结合的原则。
1.保险与防灾相结合的原则:这一原则主要适用于保险事故发生前的事先预防。根据这一原则,保险方应对承保的危险责任进行管理,其具体内容包括:调查和分析保险标的的危险情况,据此向投保方提出合理建议,促使投保方采取防范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向投保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援,共同完善防范措施和设备;对不同的投保方采取差别费率制,以促使其加强对危险事故的管理,即对事故少、信誉好的投保方给予降低保费的优惠;相反,则提高保费等。遵循这一原则,投保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主动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履行所有人、管理人应尽的义务;同时,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履行危险增加通知义务;
2.保险与减损相结合的原则:这一原则主要适用于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事后减损。根据这一原则,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投保方应尽最大努力积极抢险,避免事故蔓延、损失扩大,并保护出险现场,及时向保险人报案。而保险方则通过承担施救及其他合理费用来履行义务;
3.最大诚信原则:由于保险关系的特殊性,人们在保险实务中越来越感到诚信原则的重要性,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最大限度地遵守这一原则,故称最大诚信原则。具体讲即要求双方当事人不隐瞒事实,不相互欺诈,以最大诚信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以保证对方权利的实现。最大诚信原则是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其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是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的要求。由于保险人面对广大的投保人,不可能一一去了解保险标的的各种情况,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将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足以影响保险人确定保险费率或增加特别条款的重要情况,向保险人如实告知。保险实务中一般以投保单为限,即投保单中询问的内容投保人必须如实填写,除此之外,投保人不承担任何告诉、告知义务;
4.履行说明义务,这是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人的要求。由于保险合同由保险人事先制定,投保人只有表示接受与否的选择,通常投保人又缺乏保险知识和经验,因此,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条款内容。对于保险合同的一般条款,保险人应当履行说明义务。对于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条款,保险人应当履行明确说明义务,未明确说明的,责任免除条款不发生效力;履行保证义务,这里的保证,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作出承诺,保证在保险期间遵守作为或不作为的某些规则,或保证某一事项的真实性,因此,这也是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的要求。
3. 买保险需要注意什么
买保险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保障责任,事关能保障哪些内容,最后能理赔到多少钱;
健康告知,健康告知可以说是保险产品的购买条件,符合了健康告知才能购买,如果不符合健康告知而直接购买的话,最后是有可能会被拒赔的;
免责条款,记录在免责条款中的内容保险公司是不保障的,所以买之前一定要看清,如果有自己比较介意的内容,那就不要买,不过一般都有统一的行业规定。
看保障责任很重要,很多人稀里糊涂地买了保险,但是不知道买的产品有哪些保障,这个显然是不好的。
我们要去了解保障责任,看看是不是自己需要的,是不是跟买过产品的保障责任有重叠。在保障责任中与消费者利益直接相关的有这么几个专业词,分别保额、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免赔额、等待期。对于保额、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相信很多人都比较清楚,这里讲讲免赔额和等待期。
健康告知相当于保险产品的购买条件,保险公司给你一份表单,让消费者结合自身具体情况来看符不符合投保要求,符合健康告知内容才可以投保;如果不符合健康告知,就算投保出险了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所
以面对健康告知,大家一定要认真核对。健康告知一般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①职业类型、②身体状况、③财务状况。
万一对健康告知有疑问咋办?有些疾病明明自己的症状很轻,或者曾经罹患过但是早就痊愈了,这种不确定自己能否投保怎么办?
>>>超全攻略:各类疾病能不能投保?如何投保?
在保险条款中一般都会有免责条款,它记录的是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况,在买保险前需要认真看清,如果存在着自己比较介意的内容,那就得再考虑考虑了。
4. 新劳动法对购买社会保险是怎么规定的
1、劳动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三十天内购买社会保险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企业不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近几年来,国家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给职工参保。但是有些企业还是顽固不化,不帮员工缴纳养老保险。
相关案例:连云港出租车驾驶员李先生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所在的出租车公司要求驾驶员自己缴纳全部的养老保险,若不按时缴纳,将结束公司与驾驶员的租赁劳动合同。这就让他既纳闷又非常郁闷了。
针对此事情,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周英表示,作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是基本的义务。虽然出租车行业用工有特殊性,特殊性表现为出租车行业的工资报酬情况和一般的生产一线职工的薪酬有所不同。但出租车行业的用工必须遵循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缴纳国家强制性的各项社会保险。
所以说企业不缴纳养老保险,或者给一部分钱让职工自己去缴纳,这个行为属于违法。李先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维权。
5. 买保险需要注意什么
买保险需要注意的有:首先一定不要轻易购买保险,投保人在购买之前,务必要仔细了解保险公司的情况,风险负担能力等等,一定要做到货比三家;购买保险需要根据个人的情况,妥善的选择适合个人的保险;投保人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读懂各项条款;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需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保险合同必须要由投保人亲笔签名才行;索要保单的时候要核对好内容信息;填写保单的时候需要如实告知所有的已知信息的;投保人还需要注意看好合同的生效时间的。下面介绍一下中国的十大保险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保险公司
1、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是我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它的总部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世界500强的企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过许多年的发展,公司的业务已经涉及寿险、养老险、健康险以及财产险等多个领域。2019年,中国人寿原保险的保费收入高达43060677.17万元。
2、平安人寿。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是我国目前的第二大的寿险公司,也是一家世界500强的企业,中国平安的总部位于深圳,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平安已经形成了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融为一体的金融服务集团。
3、太平洋人寿。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的总部位于上海,保险公司提供了包括人身险以及财产险在内的投资理财和资产的管理服务。
4、中国人保。中国人保公司是属于中央金融企业的,是一家综合性的保险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以及健康保险等领域。
5、安邦人寿。安邦人寿公司是于2010年成立的全国性的寿险公司,安邦人寿的主要经营范围涉及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等领域,2019年安邦人寿原保险的保费收入高达11419731.88万元。
6、新华保险。新华保险公司是一家大型的寿险企业,于1996年9月成立,公司的产品涵盖了传统保障产品以及新型人身保险产品。2019年新华保险原保险的保费收入是11255979.54万元。
7、泰康人寿。泰康人寿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于1996年8月22日成立,公司的产品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健康险和意外险,2019年泰康人寿原保险的保费收入是8984073.97万元。
8、生命人寿。生命人寿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寿险公司,保险公司产品涉及医疗险、养老险、重大疾病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等领域,2019年生命人寿原保险的保费收入为10217741.56万元。
9、太平人寿。中国太平人寿公司成立于1929年,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寿险、财产险以及互联网保险等领域,2019年太平人寿原保险的保费收入达9436417.9万元。
10、阳光保险。阳光保险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含了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以及意外伤害险等领域。
6. 购买保险的三大原则,你知道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增长,很多人选择购入保险,从而给自己的生活多一份保障。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购买保险,各种保险骗局的新闻也屡见不鲜。我们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有自己的想法,通过安全的途径购买。下面来介绍一下购买保险的几项原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根据自身需要购买
有很多家庭在购买保险时,不清楚自己的真正需求,购买了多份保险之后,发现它们并没有起到自己想要的作用,还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投保之前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经济基础,然后再思考自己的家庭中是不是需要多份保险,需要哪几种保险。比如家庭中有长辈,并且比较担心未来他们患病时的医疗费用,可以选择投保医疗险;或是家中有年龄还比较小的孩子,短期可以考虑投保意外伤害险;如果长久为孩子打算,还可以为孩子准备教育基金,婚嫁基金。有哪些保障好的医疗险?哪款值得买?看看今年保险公司排名前10的热销保险:有哪些好的医疗险推荐?2020年热销前20的优质医疗险盘点
二、了解情况,谨慎购买
人们在买衣服的时候都要挑挑拣拣,购买保险更应该货比三家,慎之又慎。尽管保险公司的条款和规定都是国家批准的,但是保险内容的细节之处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说是大病保险,有的保险公司规定是十种重大疾病,而有些保险公司则是规定了几十种。而且同样险种的保险理赔金额,不同保险公司也会有不同的规定。还有最后的保险金领取,有些是一次性返还,有些则是按月返还。消费者一定要在投保之前仔细了解具体的细节条款,多家比较,做到心中有数。保险公司哪家强,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最新榜单!全国十大保险公司排名
三、不能只听介绍,贪图便宜
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市面上各种保险公司及人员鱼龙混杂。现在有很多小型的公司招收工作人员进行熟人推销。有很多家庭,都因为自己的朋友或亲人是保险销售员,碍于面子购买一份保险,并不了解具体情况。买完商业保险,发现条款和保险销售所说不同,退保又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陷入两难。另一方面,购买当地小型的保险公司所出售的保险,可能它在后期营业效益不好,申请破产,处理保单十分麻烦,更会给自身带来很大的困扰。购买保险也不可贪图便宜。不能只看一份保险多少钱,消费者要搞清楚这一份保险的保险金是多少,保障范围有多大,保险收益是多少,全方位的考虑保险责任。那么如果买错了保险,要不要退保,退保的话怎么退才能不亏钱呢?买错保险能退吗?退保能退多少钱?如何全额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