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保险业营销员每月取得佣金收入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可按其余额扣除不超过25%的营销费用,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具体扣除比例。二、由于保险公司计算机管理手段比较先进,财务核算较为规范,各地对保险业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一律不得采用核定征税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必须实行查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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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个人所得税与社保有什么关系
个人所得税与社保的缴纳基数都是个人工资,缴纳社保的部分也是需要计入个人所得税部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③ 公司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企业为员工支付商业保险,其缴纳个人所得税是需要按照文件规定在企业向保险公司实际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需要交个税。商业保险办理:
1.选购时应按下列顺序进行:首先是意外险(寿险附加意外医疗住院等);其次是健康险(主要是重大疾病及附加的医疗险、定期寿险)再次是养老险(分红、年金、投连等);
2.许多消费者购买保险时往往先给自己的孩子购买,专业人士建议:应给家庭收入较高者优先考虑购买(他是整个家庭支柱);其次,妇女疾病也相对较多,可考虑购买此类"美丽人生"的产品;最后考虑孩子。当然,若经济条件尚可,最好一家三口一起购买。以防不测及万一给家庭造成的人生风险;
3.保额的选择应以家庭总收入及被保险人从事的工作风险系数(如是否开车、有无社保、镇保等)为依据。这里重要的参考指标是:家庭年总收入的5%-15%支付保费较为适宜。一般建议,18岁以下者保额不超过10万元,20岁为20万元,以后每增加10岁保额递增10万元,50岁达50万元。若觉得保费贵,购买时可附加相对便宜的定期寿险产品。
拓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④ 关于保险公司奖励制度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文件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所以,保险公司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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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保险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
保险从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收: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展业成本比例暂定为佣金的40%。
2、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如,某保险代理公司保险营销员当月佣金收入为1.6万元,
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6-1.6×40%)×(1-20%)]×20%×10=15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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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企业为员工支付的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企业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应视同职工的工资收入,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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