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为什么大多数企业都交商业保险
社保是要随着被保险人的转移而转移的。比如说你在A公司办理了社保,但是你半年不到就辞职去了B公司。但是你的保险其实还是在一定期限还是有效的,这样一来A公司不就亏了,你不是A公司的员工,还享受着A公司给你的待遇。
商业保险就不一样啦。公司给自己的员工买的保险,只有该员工在职时才享受,一辞职、离职、退休那就不享受啦。这样才会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的同时又保障了员工的福利。
说到商业保险可不可靠这一点,很多人都觉得保险公司都是骗人的,其实是很多人自己没弄懂保险是什么,或者说自己根本不懂得保了什么,比如说我给上衣买了保险但是裤子破了就拿到保险去索赔,保险公司一看资料你没买裤子的保险我凭什么赔,所以说买保险一定要事先认真的了解自己享受的利益和义务。这样才能充分了了解保险。
拓展资料: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二、种类
保险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
(一)、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包含机动车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船舶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意外伤害险、农业保险、工程保险、信用保险等。
(二)、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
1.根据投保人的数量分类,可分为个人健康险和团体健康险。
2.根据投保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短期健康险和长期健康险。投保时间长短还与投保人的数量结合构成团体短期险和团体长期险,同样与个人结合可构成个人短期险和个人长期险等。
3.按照保险责任分类
a)疾病保险是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患有保险条款中列明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定额补偿。
b)医疗保险也称为医疗费用保险,指对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
c)失能保险也称为收入损失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因被保险人丧失工作能力而使收入、财产等受到损失的一种保险。
4.根据损失种类分类,可分为医疗费用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5.根据给付方式不同分类
a)费用型保险: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在医疗诊治过程中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为依据,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补偿其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
b)津贴型保险(定额给付型保险):津贴型保险是指不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费用支出,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c)提供服务型产品:在此类产品的提供过程中,保险人直接参与医疗服务体系的管理。保险人根据一定标准来挑选医疗服务提供者(医院、诊所、医生),并将挑选出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组织起来,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并有严格正式的操作规则以保证服务质量,经常复查医疗服务的使用状况,被保险人按规定程序找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治病时可享受经济上的优惠。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
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
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对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保险的产生晚于商业保险,它所使用的术语和计算、预测方法很多与商业保险有关。
网络 商业保险
❷ 买保险需要注意什么
买保险需要注意的有:首先一定不要轻易购买保险,投保人在购买之前,务必要仔细了解保险公司的情况,风险负担能力等等,一定要做到货比三家;购买保险需要根据个人的情况,妥善的选择适合个人的保险;投保人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读懂各项条款;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需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保险合同必须要由投保人亲笔签名才行;索要保单的时候要核对好内容信息;填写保单的时候需要如实告知所有的已知信息的;投保人还需要注意看好合同的生效时间的。下面介绍一下中国的十大保险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保险公司
1、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是我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它的总部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世界500强的企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过许多年的发展,公司的业务已经涉及寿险、养老险、健康险以及财产险等多个领域。2019年,中国人寿原保险的保费收入高达43060677.17万元。
2、平安人寿。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是我国目前的第二大的寿险公司,也是一家世界500强的企业,中国平安的总部位于深圳,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平安已经形成了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融为一体的金融服务集团。
3、太平洋人寿。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的总部位于上海,保险公司提供了包括人身险以及财产险在内的投资理财和资产的管理服务。
4、中国人保。中国人保公司是属于中央金融企业的,是一家综合性的保险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以及健康保险等领域。
5、安邦人寿。安邦人寿公司是于2010年成立的全国性的寿险公司,安邦人寿的主要经营范围涉及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等领域,2019年安邦人寿原保险的保费收入高达11419731.88万元。
6、新华保险。新华保险公司是一家大型的寿险企业,于1996年9月成立,公司的产品涵盖了传统保障产品以及新型人身保险产品。2019年新华保险原保险的保费收入是11255979.54万元。
7、泰康人寿。泰康人寿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于1996年8月22日成立,公司的产品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健康险和意外险,2019年泰康人寿原保险的保费收入是8984073.97万元。
8、生命人寿。生命人寿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寿险公司,保险公司产品涉及医疗险、养老险、重大疾病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等领域,2019年生命人寿原保险的保费收入为10217741.56万元。
9、太平人寿。中国太平人寿公司成立于1929年,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寿险、财产险以及互联网保险等领域,2019年太平人寿原保险的保费收入达9436417.9万元。
10、阳光保险。阳光保险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含了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以及意外伤害险等领域。
❸ 企业资产与个人资产如何隔离
财富是用风险衡量的,资产有没有风险?有多少风险?能不能安全地隔离风险、消化风险和转移风险?这些才是最关键的 于永超 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近年来我们身边屡屡发生的亿万富翁“跑路”、判刑、自杀、破产的案例比比皆是。我们的研究发现,尽管富人阶层在不断壮大,私人资产在不断增长,但是,多数人对自己的资产没有明确的概念,不知道、也从未考虑过自己的资产是否存在风险以及存在多大的风险,更不用说采取手段去规避和防范风险。而风险一旦发生,则往往损失惨重,甚至倾家荡产,毕生心血付诸东流。 一个真实的案例告诉我们: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未必是你真正拥有的财富。Z先生是较早积累财富并移民海外的少数人之一。2008年奥运会前,他看好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委托“挚友”在北京和广州置业十余套别墅,款项均按“挚友”安排通过第三方甚至第四方渠道汇入国内。Z先生取得了产权证并置于国外家中,从此认为高枕无忧。奥运会后Z先生回国准备将房产出手获利,结果发现十余套别墅均已被法院拍卖,登记于“挚友”及他人名下。不仅如此,法院还下达限制令,限制Z先生离境,理由是Z先生还欠“挚友”600万款项未还。原来,“挚友”利用Z先生不在国内的机会向法院提起欺诈诉讼,称其为Z先生买房垫付房款几千万,Z先生不予偿还。最后,法院通过缺席审判,判令Z先生偿还房款,并将十余套别墅低价拍卖。Z先生依法持有的不动产从此化为乌有! 这个案例说明,资产仅仅是个数字,资产本身并不等于财富。真正的财富是挤掉了“风险水份”的资产。可以说,财富是用风险衡量的,而不是用货币计算的。关键不在于创造和积累了多少资产,而在于资产有没有风险?有多少风险?能不能安全地隔离风险、消化风险和转移风险? 私人资产的三种风险 那么,私人资产到底有哪些风险呢?不同的角度能挖掘出不同的风险。单单从私人资产的权属角度分析,可以分为“公私不分”、“夫妻不分”、“代际不分”三类风险。 其一,资产公私不分的风险。这里所说的“公私不分”是指企业资产与私人资产不分。中国许多高净值人群的资产是以企业的形式存在的。他们在创业之初往往把全部的家当都投入到企业当中。为了企业的发展壮大,也很少从企业利润中分红。这样,属于私人所有的巨额资产就都放在企业中,甚至很难严格区分企业资产与私人资产的界限。然而,一旦企业发生危机,这部分应当属于私人的资产由于未被依法隔离出来,仍然属于公司资产,将无条件地用于承担所有企业的债务和风险。于是,许多企业家跑路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二,资产夫妻不分的风险。国人夫妻关系的写意和婉约,使得大家羞于谈及夫妻财产的分割和所属。以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的颁布引发了以“丈母娘”为主导的口水战,甚至有人感慨“婚姻是一次重要的财务决定”。确实,对于拥有巨额产业的家庭而言,夫妻资产不分将会直接影响私人资产的安全。比如,尽管公司都属于有限责任,但根据法律规定仍可以“揭开公司的面纱”,由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这样一来,作为夫妻的另一方将为此共同承担相应的风险。而婚姻的破灭更是以巨额财产损失为重要的显性结果。 其三,资产代际不分的风险。家族企业的特点就是“肉烂在锅里”,子承父业也没有明确到底“承”的是股权还是资产。于是,一家子人都自然地认为老子的一切都是儿子的。没有资产分割、没有遗嘱,没有代际传承的安排,一旦企业或者个人发生危机,将直接殃及家族产业安全和继承人资产安全。尤其是如果子女及其婚姻关系未处理好,亿万资产最终有可能成为别人的财富。 有效规避资产风险 资产风险管理是私人财富管理的基础。没有有效的策略和手段使既有资产处于一个安全可控、自由支配的状态,也就谈不上财富的进一步积累与传承,更不会有财富的健康和自由。如何让自己的资产安全并顺利传承永续,这是所有私人资产所有者最为关注的问题。 咨询理财顾问、找专业人士为投资把关,这种投资理财中的风险规避手段,都是资产管理当中必不可少的。但我们这里强调的是创造资产、持有资产、移转资产以及传承资产这一系列过程中资产治理的风险。只有系统地规避、隔离、防范、消灭、转化了风险,你的资产才是安全的、健康的、自由的。 防范风险的方法是灵活多样的。比如,可以定期从公司分红,将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相分离;可以约定夫妻资产权属,就家庭重要资产进行策略性、保护性分割和隔离,这样,即便一方个人资产受到威胁,至少另一方的资产还是安全的;可以通过代际传承将资产延续给子孙后代;更可以通过保险、信托等金融手段进行资产风险的隔离处置。比如,就人身保险而言,其对于保全、隔离私人资产风险有着特殊的作用。根据保险的基本原理和《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保险金具有不被查封冻结、不被罚没、不纳入破产债权、不得强制还债的特点,它不属于遗产,作为婚内财产不被分割,永远属于不存在争议的私人资产。因此,运用人身保险建立私人资产的防火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安全选择。 尽管隔离和防范资产风险的方法多种多样,但由于私人资产的形式、结构、状态及运作方式不同,风险也纷繁复杂;此外,私人资产风险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潜伏性,一旦发生往往救济不力、捉襟见肘。尤为严重的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调整,可能带来许多不可控的风险,这正是高净值人群最为担心的。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解释三》关于婚内房产赠与、婚后财产增值、夫妻债务、亲子鉴定等问题的规定,就给私人资产处置带来了不小的冲击,这一方面保护了部分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给部分人的私人资产带来了巨大的潜在风险。 如何规避如此纷繁复杂的资产风险呢?我们认为,单靠资产持有人个人的守护是不够的。有必要为高净值人群建立一套从资产积累、增长、持有、移转及传承的全程风险防控体系,提供一套个性化的资产风险管理系统方案,通过定期对资产进行全面体检,对资产积累、资产持有、资产运转及资产传承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梳理、识别、分析和评估,然后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对资产风险进行规避、隔离、消灭、转移甚至转化,才能使高净值人群对自己的资产安心积累、健康增长、踏实持有、安全移转、顺利传承,最后达到财富自由的至高境界。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❹ 保险的作用
一、保险必须有风险存在。建立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对付特定危险事故的发生,无风险则无保险。
二、保险必须对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所谓经济补偿是指这种补偿不是恢复已毁灭的原物,也不是赔偿实物,而是进行货币补偿。因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在经济上能计算价值的。在人身保险中,人身本身是无法计算价值的,但人的劳动可以创造价值,人的死亡和伤残,会导致劳动力的丧失,从而使个人或者其家庭的收入减少而开支增加,所以人身保险是用经济补偿或给付的办法来弥补这种经济上增加的负担,并非保证人们恢复已失去的劳动力或生命。
三、保险必须有互助共济关系。保险制度是采取将损失分散到众多单位分担的办法,减少遭灾单位的损失。通过保险,投保人共同交纳保险费,建立保险补偿基金,共同取得保障。
四、保险的分担金必须合理。保险的补偿基金是由参加保险的人分担的,为使各人负担公平合理,就必须科学地计算分担金
一是具有自愿性,商业保险法律关系的确立,是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自愿订立保险合同来实现的,而社会保险则是通过法律强制实施的;
二是具有营利性,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公司无论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都是以营利为目的,而社会保险则是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为目的;
三是从业务范围及赔偿保险金和支付保障金的原则来看,商业保险既包括财产保险又包括人身保险,投入相应多的保险费,在保险价值范围内就可以取得相应多的保险金赔付,体现的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原则,而社会保险则仅限于人身保险,并不以投入保险费的多少来加以差别保障,体现的是社会基本保障原则。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保险是一种经济制度。 表现在:(1)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商品交换关系,(2)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关系。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
从法律意义上说,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人则有收受保费的权利和提供赔偿的义务。
①保险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
②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③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事故或事件是否发生必须是不确定的,即具有偶然性;
④事故的发生是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
⑤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承担给付金钱或其他类似的补偿;
⑥保险应通过保险单的形式经营。
保险是一种经济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法律关系, 保险乃是经济关系与法律关系的统一。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这二大功能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经济补偿功能是基本的功能,也是保险区别于其他行业的最鲜明的特征。资金融通功能是在经济补偿功能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并深入到社会生活诸多层面之后产生的一项重要功能,它只有在经济补偿功能
一、资金融通的功能
资金融通的功能是指将形成的保险资金中的闲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保险人为了使保险经营稳定,必须保证保险资金的增值与保值,这就要求保险人对保险资金进行运用。保险资金的运用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是可能的。一方面,由于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之间存在时间差;另一方面,保险事故的发生不都是同时的,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不可能一次全部赔付出去,也就是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与赔付支出之间存在数量差。这些都为保险资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保险资金融通要坚持:合法性、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原则。
二、社会管理的功能
社会管理是指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环节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目的在于正常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各环节的功能,从而实现社会关系和谐、整个社会良性运行和有效管理。
1.社会保障管理: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保险通过为没有参与社会保险的人群提供保险保障,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另一方面,保险通过灵活多样的产品,为社会提供多层次的保障服务。
2.社会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具有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大量的风险损失资料,为社会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同时,保险公司大力宣传培养投保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帮助投保人识别和控制风险,指导其加强风险管理;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投保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提取防灾资金,资助防灾设施的添置和灾害防治的研究。
3.社会关系管理:通过保险应对灾害损失,不仅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损失进行合理补充,而且可以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减少当事人可能出现的事故纠纷。由于保险介入灾害处理的全过程,参与当社会关系的管理中,改变了社会主体的行为模式,为维护良好的社会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
4.社会信用管理:保险以最大诚信原则为其经营的基本原则之一,而保险产品实质上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承诺,对保险双方当事人而言,信用至关重要。保险合同履行的过程实际上就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了大量重要的信息来源,实现社会信息资源的共享。险单的局限性等忠告。因为保险经纪公司可以掌握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的情况,从而向市场上贩卖费率低保障高的保险。但是在中国,保险经纪行业刚刚起步,数量少而且很不规范。
一些保险公司开始尝试将保险条款进行通俗化的改造,以使大多数人看得懂。拥护的意见认为这是一个好的方向。但是许多业内人士和法律专家认为,这样做会导致保险条款失去法律意义上的严谨性,可能导致歧义,从而引发经济纠纷。
❺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的印发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会[2008]7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8-5-22
实施时间:2009-7-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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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营局,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审计局,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上海,深圳专员办,各保监局、保险公司,各银监局,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管理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现予印发,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执行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
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企业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明确贯彻实施本规范的具体要求,对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接受企业委托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和相关执业准则,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的从业人员应当对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负责。
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第二章内部环境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企业应当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情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三章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一条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风险承受度是企业能够承担的风险限度,包括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
第二十二条企业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三条企业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企业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风险规避是企业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或者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策略。
风险降低是企业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风险分担是企业准备借助他人力量,采取业务分包、购买保险等方式和适当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风险承受是企业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的策略。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四章控制活动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第二十九条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三十条授权审批控制要求企业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企业应当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规范特别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严格控制特别授权。常规授权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企业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企业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三十一条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不得设置与其职权重叠的副职。
第三十二条财产保护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企业应当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三十三条预算控制要求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三十四条运营分析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理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第三十五条绩效考评控制要求企业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五章信息与沟通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企业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
企业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
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
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企业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第六章内部监督
第四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监督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指企业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是指在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确定。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当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企业应当跟踪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并就内部监督中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式、范围、程序和频率,由企业根据经营业务调整、经营环境变化、业务发展状况,实际风险水平等自行确定。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企业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形式,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或者资料,确保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范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规范的配套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本规范自2009年7月l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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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保险的功用
保险的意义和功能: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这三大功能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经济补偿功能是了基本的功能,也是保险区别于其他行业的最鲜明的特征。资金融通功能是在经济补偿功能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并深入到社会生活诸多层面之后产生的一项重要功能,它只有在经济补偿功能和资金融通功能实现以后才能发挥作用。
一、经济补偿功能
经济补偿功能是保险的立业之基,最能体现保险业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为两个方面:1、财产保险的补偿:保险是在特定灾害事故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金额给予补偿。通过补偿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上得到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这种补偿既包括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也包括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经济补偿,还包括对商业信用中违约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
2、人身保险的给付:人身保险的保险数额是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程度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与被保险人双方协商后确定的。
二、资金融通的功能
资金融通的功能是指将形成的保险资金中的闲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保险人为了使保险经营稳定,必须保证保险资金的增值与保值,这就要求保险人对保险资金进行运用。保险资金的运用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是可能的。一方面,由于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之间存在时间差;另一方面,保险事故的发生不都是同时的,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不可能一次全部赔付出去,也就是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与赔付支出之间存在数量差。这些都为保险资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保险资金融通要坚持:合法性、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原则。
三、社会管理的功能社会管理是指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环节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目的在于正常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各环节的功能,从而实现社会关系和谐、整个社会良性运行和有效管理。
1、社会保障管理: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保险通过为没有参与社会保险的人群提供保险保障,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另一方面,保险通过灵活多样的产品,为社会提供多层次的保障服务。
2、社会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具有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大量的风险损失资料,为社会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同时,保险公司大力宣传培养投保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帮助投保人识别和控制风险,指导其加强风险管理;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投保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提取防灾资金,资助防灾设施的添置和灾害防治的研究。
3、社会关系管理:通过保险应对灾害损失,不仅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损失进行合理补充,而且可以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减少当事人可能出现的事故纠纷。由于保险介入灾害处理的全过程,参与当社会关系的管理中,改变了社会主体的行为模式,为维护良好的社会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
4、社会信用管理:保险以最大诚信原则为其经营的基本原则之一,而保险产品实质上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承诺,对保险双方当事人而言,信用至关重要。保险合同履行的过程实际上就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了大量重要的信息来源,实现社会信息资源的共享。
❼ 保险的意义和功用是什么
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类保险,可以让我们在应对生活中的意外和风险的时候更。
规避风险前提是买到对的保险,想了解更多的可以看看这篇文章:干货整合│道理都懂,为什么就是买不对保险?奶爸教你如何买保险省钱
保险就是为年老时有所养,疾病时有所医,意外时有所治。死有所留和残有所靠。不是发财,而是避免因意外疾病年老而变穷。保险不是用来改变生活的,而是防止生活被改变。
1、转移风险 均摊损失
买保险就是把自己的风险转移出去,而接受风险的机构就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受风险转移是因为可保风险还是有规律可循的。
通过研究风险的偶然性去寻找其必然性,掌握风险发生、发展的规律,为众多有危险顾虑的人提供了保险保障。
2、实施补偿 抵押贷款和投资收益
分摊损失是实施补偿的前提和手段,实施补偿是分摊损失的目的。
奶爸建议有条件的朋友可以配齐4大险种,给自己一个最全面的保障。
望采纳~
资料来源:奶爸保
❽ 如何减小逆向风险问题
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已经成了时下最为时髦的词汇,几乎在所有关于经济改革的文章中都可以找到它们的踪迹,但是,它们的定义却有些语焉不详。许多教材和论著,包括相当权威的,都隐约将它们分别定义为:信息的不对称所造成的事前和事后的机会主义行为。笔者对此不敢苟同,所以骨鲠在喉,非说出自己的理解不可,尽管它也不无可批点非议之处。
“逆向选择”应该定义为信息不对称所造成市场资源配置扭曲的现象。譬如,二手车市场应该率先成交质量较好的旧车,可实际上却是质量较次的旧车。因为,二手车市场按车的平均质量定价,质量较好的旧车,其质量高于价格,车主不愿意进入这个市场。而质量较差的旧车,其质量却低于价格,该市场就会充斥质量较差的旧车。旧车交易就不像一般的商品市场那样,交易的序列按质量由高向低排列,而是由低向高排列成交。保险市场也是如此,保险公司希望获得较为健康的客户,以减少保险公司的理赔,可实际上相对病弱的客户更有投保的积极性,于是保险公司往往拥有的客户不是由健康向病弱排列,而是倒过来,这才是“逆向选择”。它与信息不对称有关,如果买方知道旧车的价格高于它的质量,他们不买;如果保险公司完全知道投保人的情况,并要求病弱者多付保费,“逆向选择”也就不会发生。如果旧车的出售者诚实得不想赚质量低于价格的差价,投保人也坦诚得乐意多付保费,“逆向选择”同样不会发生。显然,“逆向选择”的含义与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有关,却绝不是这两者所能够涵盖得了的。因为,高质量的旧车主了解自己车的质量与价格的关系,保险公司也了解自己的优良客户,它们既没有信息的不对称,也没有机会主义行为。所以,“逆向选择”只能是制度安排不合理所造成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扭曲的现象,而不是任何一个市场参与方的事前选择。
“道德风险”指的是人们享有自己行为的收益,而将成本转嫁给别人,从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可能性。“道德风险”主要发生在经济主体获得额外保护的情况下,它具有非常普遍一般的意义。譬如,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为了避免银行经营失败引发社会问题,所以要给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保护,这就可能引发道德风险。因为,商业银行,包括所有的经济主体都要追求利润最大化,它们一定要将贷款(经营)规模扩张到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阶段,如果没有联储的保护,它们享有贷款规模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对等,这就没有道德风险。但如果联储提供保护,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风险相应下降,防范风险的成本为联储承担,商业银行的边际成本下降,它们势必相应扩大信贷规模,从而更多地享有贷款的收益。这种利用保护而获得额外利益的行为肯定是非道德的,或者是道德水平下降的。社会承担的风险随着商业银行道德水平的下降而提高,因为,社会承担风险来自商业银行的行为,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商业银行造成的风险小,社会承担的风险也不大。在联储提供保护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扩大信贷规模,社会承担的风险相应扩大,但是,商业银行承担的部分仍然不变,差额部分则为联储承担。显然,没有联储的保护,商业银行的道德水平不下降,社会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就小,这就是额外的保护引发的道德风险。在这个过程中,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性和行为没变,只不过联储保护与否改变了它们的边际成本,刺激信贷规模和风险的相应变化,所以,商业银行既没有机会主义行为,也不存在事后的选择问题。只要有保护降低经济主体的边际成本,就难免会引发“道德风险”,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纳关于计划经济对
企业的“父爱主义”,势必导致企业效率下降的论断,就是对“道德风险”的最好注释。
在现实生活中,身体状况越差的人,其对医保越感兴趣。但身体状况差的人却不是保险公司所钟情的目标客户。由于无法准确判断投保人的身体状况及其患病的可能性,保险公司只能根据其潜在参保客户身体状况的概率分布来统算出保费标准,设计出格式化的保险合同。这种格式化保险合同下的保费价格肯定要高于身体状况很好的那些潜在客户的期望水平。这些身体健壮的客户就会放弃投保,退出医保市场。于是医保市场只剩下那些身体状况不属于最好之列的客户。这种状况反而促使保险公司进一步地提高保费的收取标准,进而再逼退一部分身体状况较好的客户。依此类推,优质客户进一步流失的结果促使保险公司再一次提高保费的收取标准。如此恶性循环的结果,保险公司客户的质量逐步降低,保险市场趋于萎缩。这就是医保市场的逆向选择题。
另一方面,参加医保后,被保险人有可能因而降低保健的急迫感。诸如戒烟的意愿、注意饮食的意识、锻炼身体的意愿都会降低,或者更疏于体检等等。被保险人减少健康预防的措施势必会提高其患病的概率,从而损害到保险人的利益。这就是医院市场的道德风险问题。可见,如何应对逆向选择以及道德风险,是保险机构实现有效经营的关键。
另外,在医保实践中,被保险人无法对医生的处方做出科学的鉴定,所以经常喜欢医生开“大处方”和对自己实施“过度的治疗”。同样也是由于专业的局限性,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拿到的是否就是“大处方”、是否正在接受“过度治疗”也难以做出判断。所以我们也可以说,保险机构面临着“大处方”或“过度治疗”的道德风险。但在这个过程中,医院拥有完备的专业知识,医生应该最明白什么是“大处方”、什么是“过度医疗”。因此,开“大处方”、做“过度治疗”的医院就涉嫌道德败坏了。
只有尽量地完备信息、克服信息的不对称性,才能够避免出现逆向选择,并有效地规避道德风险。
例如,在贷款实践中,金融机构特别乐于向信用历史记录良好的借款人贷款。这就可以理解为金融机构基于弥补信息不对称而采取的对策。再例如,对贷款设置担保也是一种克服信息不对称,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有效手段。但其最大的问题是,假若金融机构的担保条件过于苛刻,则也有可能进一步地加剧逆向选择的程度。而且,担保的另外一个缺点是,金融机构并不能因为担保的设置而减轻对贷款客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因为担保的质量同样会由于不当的决策而发生变化。这就属于道德风险的范畴了。因此,担保的效能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银行和企业间的亲近程度。在这方面,与大型金融机构相比,具有草根特性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很可能相对更有优势。可见,在克服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危害方面,建立“关系贷款客户”的模式要明显地优于设置贷款担保的模式。
金融机构也可以主动地向新客户表达建立长期资金合作关系的愿望,并在其第一次贷款合同中就主动地提供优惠的贷款条件。然后再根据第一期合同完成的情况来修正对该新客户的风险判断,从而确定其第二期贷款合同的信贷条件。具体地说,如果企业的第一期贷款能够按时还本付息,则在第二期贷款合同中就允许该新客户继续享受较低的贷款利率和抵押要求;反之,则将承担较高的贷款利率和贷款抵押,甚或排除继续合作的可能性。由于第一期贷款合同的执行情况将要决定以后各期的信贷条件,所以贷款企业就很有可能不会采取损害其资信条件的行为,从而有效地克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问题。
在金融机构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假若金融机构通过某种形式的制度创新有效地解决了逆向选择以及道德风险的问题,则可吸引优良客户重新返回信贷市场,从而明显增加信贷资金的投放规模,增加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收入,并相应降低加权均衡期望收益率的水平,最终提高其企业价值。
减小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方法有以下三种方法。
(一)加大法律的惩戒作用,降低道德风险通过加大法律的惩戒,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降低道德风险。
(二)健全和完善行业自律,降低道德风险本行业的专业人士对本行业的专业知识有比较深入和透彻的了解,加强行业自律可以大面积地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同时,也对执业人员形成一种威慑力量,降低舞弊行为发生的概率。
(三)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降低道德风险按照经济学家詹森和梅克林的观点,委托人必须给予代理人适当的激励来减少他们之间的利益差距,并花费一定的监控成本来限制代理人偏离正道的行为。具体而言,就对代理人的“偷懒行为”,委托人通过分享剩余索取权建立激励机制,将代理人的努力诱导出来,从而使其自觉克服偷懒行为;针对机会主义行为,委托人通过信息交流建立约束机制,防止代理人不利于委托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