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个人缴纳工会经费可以做为免征个税收入吗
不行,按照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扣除费用扣除标准外,可再扣除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个人向企业工会缴纳的工会经费不得在工资中扣除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⑵ 计算缴纳工会经费时是否扣除已交个人所得税
不扣除,按计提工资总额进行缴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第四条的解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中所称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是指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额。该数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
⑶ 工会经费奖励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⑷ 个人所得税,是扣完五险一金的实际数缴纳,个人扣的工会经费是否可以扣除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税后工资就是交纳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到手的工资。
而在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前,必须先扣除由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然后才计算个人所得税。
工资-(不征税所得、免征税所得)-3500元=X,X再按照个税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到的最后数值就是所要缴纳的个税。
不征税所得、免征税所得一般是指定扣除标准,“五险一金”:
1、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3、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5、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6、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为国家统一标准,各地区根据实际适当调整)
因此,税后工资实际上是先扣除由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然后计算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最后工资总额扣除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后,才是实际到手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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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工会经费个人缴纳比例
一、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百分之零点五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
二、学徒工会员,一律按每人每月人民币五分交纳会费。
三、无固定收入的会员,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额计算交纳会费。
(5)个人所得及工会基金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⑹ 每个月申报工会经费计税依据是交个人所得税工资的合计吗
每个月申报工会经费计税依据是根据应付工资总额来进行来进行计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6)个人所得及工会基金扩展阅读:
《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各级工会组织应坚持正确使用方向,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开展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应当与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合作,依照规定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应当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拨缴工作。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具备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应当依法设立独立经费账户。
⑺ 工会经费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首先,工会经费,是属于工会的组织活动的费用,不在个人所得税征收行列。
其次,工会直属公司,不是劳动者个人,是一个组织,工会只会做好会费管理,搞好工会工作即可。
⑻ 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个人认为,企业提取的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只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数额.和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没有关系的.而且只有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额,才会交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