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独资企业以企业名义买卖基金取得的所得如何缴纳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以企业名义买卖基金取得的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㈡ 个人独资企业能否申请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可以的这个东西主要看你的注册资本。金额。
㈢ 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基金公司的lp ,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问题
只要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条件就不会有法律问题。
附: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其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㈣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要缴纳什么税
1、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收入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两种计算方法。
2、收入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对应税率如下:
①、全年收入所得额不超过15000,税率5%
②、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15000-30000的部分,税率10%
③、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30000-60000的部分,税率20%
④、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60000-100000的部分,税率30%
⑤、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100000的部分,税率35%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适合比例税率,税率为20%。
(4)基金个人独资企业扩展阅读:
常见问题
加班费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一次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单位在外地设立办事处,并从当地招人。这部分工作人员居住在当地,其住房情况以及保险水平应遵从当地标准,社平工资按照办事处所在地标准计算。
对劳动者获得的补偿金,比照《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执行。
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规定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㈤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向其他公司进行投资,并成为股东吗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是指以其财产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自然人。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投资的财产必须是私人所有的财产。关于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法并未规定其积极条件,而只规定了其消极条件,即不得成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这一规定表明,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自然人以外,其余自然人均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就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包括:
(1)法官,即凡取得法官任职资格、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
(2)检察官,即凡取得检察官任职资格、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3)人民警察
(4)国家公务员。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向其他公司进行投资
㈥ 个人独资企业能否申报创新基金
个人独资企业能否申报创新基金?
个人独资企业也是可以申报创新基金的,但是需要满足其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
什么企业可以申报创新基金?
申报创新基金的必须是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总人数在500人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详细规定请注意本年度申请须知中"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部分.
㈦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也就是老板)的工资允许税前扣除吗
可以税前扣除。
依照财税[2000]91号文件:
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税。
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投入现金购买某种资产以期望获取利益或利润的自然人和法人。广义的投资者包括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狭义的投资者指的就是股东。
在金融市场中,所谓投资者是指在金融交易中购入金融工具融出资金的所有个人和机构,包括存款人,出资人在验资时称为投资者。投资者一般具有个人倾向呈保守型交易以基本分析为主风险负荷小、对信息的依赖较小等特征。
㈧ 个人独资企业该如何纳税
1、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收入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两种计算方法。
2、收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对应税率如下:
①、全年收入所得额不超过15000,税率5%
②、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15000-30000的部分,税率10%
③、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30000-60000的部分,税率20%
④、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60000-100000的部分,税率30%
⑤、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100000的部分,税率35%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独资企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合比例税率,税率为20%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㈨ 个人独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私营企业
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和鼓励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特别重视有关个体私营经济的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税务机关在日常税务管理工作中,如在办理税务登记、税款入库、报表统计、税收分析等,也经常要划分纳税人的经济类型。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私营企业经济类型的特殊性,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核发私营企业营业执照时,其营业执照上并没注明是私营企业,以致容易造成政府、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关于私营企业的户数、从业人员、注册资金、税收收入等数据统计的不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私营企业税收收入、地方财政分享收入的统计和国家的宏观决策。因此,税务机关必须正确理解什么是私营企业。
什么是私营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第4号令发布)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即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另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自然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问题的通知》(1994年11月18日,工商个字〔1994〕第325号)第六条规定:“凡由自然人为主申请,自然人出资额占注册资本51%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适用上述规定(按照私营企业管理)。”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上述四类私营企业中,对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工商机关核发《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这两类企业均无法人资格;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的有限责任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税款入库和进行统计分析时,只要认真审查纳税人提交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表和公司章程,对照上述标准就能准确划分。
另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核发营业执照时,营业执照的工商注册号前6位为工商登记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第7位为企业经济类型识别号,私营企业一般为2.因此,看营业执照号码第7位是什么数字,也能正确划分是否私营企业。
民营企业定义
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均被统称为民营企业。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来划分企业类型的,主要有: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按照上面对民营企业内涵的界定,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其他类型的企业中只要没有国有资本,均属民营企业
民营不等于私营,民营化也不能等于私有化。现在国外有部分学者把民营化等同于私有化,认为是同一概念,是不对的。我们完全可以按照其内涵和外延的不同而把二者区分清楚。
私营经济是专指有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即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企业。从法律上说,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而私有经济,则是非公有制经济,现实中它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三部分。
民营或民营经济,则不是一个所有制概念。它是从经营层次上说的,指的是以民为经营主体的经济。与民营或民营经济相对应的概念只能是国营或官营。因此,只要不是国有国营或官办的经济,全都是民营或民营经济。在民营经济中,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经济,也包括除了国有国营以外的其它公有制经济,例如乡镇企业,合作社经济,以及社区所有制经济,社团所有制经济,基金会所有制经济,等等。
所以,两者完全不一样,民营是从经营机制上说的,私营是从产权说的,后者受到相关法律保护,前者以前只是存在于学术理论上的说法,尽管实际运行中人们常说这个,但在工商部门是没有民营的统计口径的。只是在科技部门有民营科技企业的统计而已。国家近期才出台了相关政策保护和规范文件。从历史上说,民营这个概念以后会消失,不具有法律地位,除非以后约定俗成,给它更严格的法律地位。正因为如此,我们国家现在在这个问题上才显得混乱和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