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方案多是长期计划,这既是保险的优点,也是保险的缺点。之所以说是优点,是因为长期的财务方案可以让投保人在财务上有一个长远的规划、保障和自律行为。之所以说是缺点,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无法按事先所做的长期财务计划实施,并且由于时过境迁的一些原因,一些人会无法实施原保单的储蓄或投资计划,这便意味着损失,甚至可能是不小的损失。这是购买保险的最大风险。许多人就是因为不理解这一点,因此抱怨保险公司诈骗,大骂保险代理员欺诈。而在这一点上,保险代理员一定要跟客户讲清楚,这样才是比较规范的做法。遗憾的是,基于利益的关系,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员虽然通常会提及这一点,但却并不会特别严肃地强调这一点。这就会使一些客户似乎明白却又没有认真对待,从而付出一些代价。因此,投保人在考虑长期的保险储蓄或投资计划时,一定要考虑自己收入的长期稳定性及财务的自由程度。
此外,在程序管理上,成交一宗保单通常并不是简单而高效的,这就导致了保单的短期成本高。保单成交后即属长期简单运作。所以,从长期来看,成交后的保单平均运作成本,经长期平均化分摊后,又是比较低的。正由于此,属于储蓄类或资金投资类的保单,若在短期内断保,损失就比较大;时间越长,损失越小,并逐渐趋向获利状态。储蓄保险若能够满期,一般有不低于银行定期利率的回报。所以,投保人应当明白,要是长期的储蓄保险的年回报率不及银行的年利息率,除非保险公司让投保人享受额外的保险好处,不然,就是保险公司管理不理想,或是保单产品设计不好,或是相关的资金运作出了特别的问题(这是任何保险公司都有可能发生的情况)。究竟这些情况出现的可能性有多高,则需依据具体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来判断。2.越是生活贫困的人,越是需要生活的保障,越是需要保险,但却越交不起保费。一般生活贫困的人因交不起保费而远离保险,而保险代理员一般也不愿把时间和精力花在这部分人身上。这种现象是许多人都心知肚明的。由此亦可见,在商品化的社会中,存在一种可能性,那就是使贫者相对贫困,除非有政府给予扶贫。
3.保险种类日益多样化与细化。这既有利又有弊。有利的方面是,保险公司能为人们提供更多的选择。不足之处是,即使这样,投保人也很难能够拥有完整的保障。因为一套完整的、足够细化的保险保障,其保费不菲。而若过分强调买全各种保险,有时又显得并不经济。这时,就会有一些投保人既花钱买了保险,却又可能未能如愿拥有足够而完整的保险保障,甚至可能出现最为遗憾的情况,那就是投保人在未买某项保险方面发生了意外。尽管如此,在这种情况下,也只好退而求其次,分主次建立一个较好、较完整的保险保障。在这里,大家还必须知道保险业的一个公开秘密,就是统计学中的“大数定理”,这个定理揭示了一个规律:在足够多的样本的情况下,某个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可靠性是可预测的,比如保险中的死亡概率、伤残概率、某类疾病概率、住院概率等。在这当中,还有一个常被人们忽视的是,一个人在长期生活中发生变故或经济变化的概率很高。这就意味着长期的保单计划被中断的可能性不低。若发生此种情况,通常投保人客户会遭受损失,但保险公司却不会遭受损失,反而会受益。这取决于保单的设计情况。由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计划是由精算师经严格测算而设计的,所以在一般不发生错误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总体上会处于只赢不输的商业格局中。所以,当投保人要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个关键的“长期性”对自己的财务安排带来的影响。也正是由于这个“长期性”,使不少投保人处于不利的地位。不过,现在由于商业保险竞争激烈等原因,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推出了相对较短缴费期的险种,这对于投保人来说是有利的。一般来说,一个保险方案的保费缴费期越短、方案越灵活,则对投保人而言就会越有利。
另外,储蓄保险或投资保险的回报率是否能够战胜通货膨胀率,这是应当注意的一个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不是太容易,通常取决于国家政治、经济和金融政策的稳定性。一般来讲,储蓄类保险的保值效果不是太好,资金投资类的保险在保值效果方面好些。
再有,如果一份保单所提供的保险价值极低,且储蓄资金的回报率又低于银行相应的定期储蓄利息率,那么,这个保险方案就没有什么价值,因为它并没有补偿投保人长期履行缴费的损失及可能发生保单断保的风险。
② 保险业当前面临哪些风险
我国保险业的特点及面临的特殊风险
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仅二十多年,尚处于不成熟阶段,各类基础性的制度正处于不断改进完善的过程中,因而除了面临上述风险之外,有必要结合我国保险业的法规建设、保险机构的业务流程管理和保险公司的特殊情况分析我国保险业面临的洗钱风险。
(一)保险业法规制度存在缺陷
目前,各保险公司根据《反洗钱法》的要求,已经开始相应地制订框架性的反洗钱制度,指导分支机构逐步开展反洗钱工作,但是由于保险法规是以保险业最大诚信原则和保险利益原则作为控制风险的准则,即各保险公司主要从控制经营成本和风险角度出发,围绕保险风险标的,按照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标的、理赔案件等方面的不同风险,由相关部门控制业务风险。[2]而反洗钱风险的控制重点在于客户身份识别和资金交易监测,以防止客户身份和资金异常,这与保险公司控制业务风险有明显不同,因此开展反洗钱内部控制存在制度缺陷。
(二)保险公司在业务流程管理上存在漏洞
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保险展业、业务承保和理赔等。由于我国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市场发展的不健全,保险公司在一些业务流程上存在管理上的漏洞,给洗钱分子留下不小的空间。
1.保险展业阶段。保险展业就是保险公司进行市场营销的过程,即向客户提供保险商品和服务。保险展业的方式包括直接展业、保险代理人展业和保险经纪人展业。我国还处于经济转型期,且年轻的保险市场在局部和个别地方由于信用和市场规则的缺失,在展业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恶性竞争等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些新成立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为抢占市场,克服其本身无品牌和实力的缺陷,主动采取“二高一低一扩大”(即高手续费、高返还、低费率、扩大保险责任)的手段拉拢客户;面对这些分支机构的恶性行为,成立较久的保险公司为了保持业务规模以抑制过快的市场份额下降,以免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形象,同时为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保费收入必成指标,不得不非理性的被迫参与市场的恶性竞争,也采取“二高一低一扩大”的手段,甚至有的业务人员为了拉拢客户公开声明可以帮助客户洗钱,这种恶性竞争的环境导致保险公司在展业方面的管理较混乱,也极大地方便了洗钱分子将其“黑钱”放置到保险系统,完成洗钱过程的处置阶段。[3]
2.业务承保和理赔阶段。业务承保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经审核同意接受的行为。理赔是保险业务流程的最后一个阶段。保险公司应该在核保、合同变更和理赔环节对投保财产价值、投保财产风险状况等信息,以及合同关系人之间的利益方面加以专业控制,进行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但是由于我国保险市场规则的缺失,一些保险中介机构为了拿到佣金和手续费,甚至指导那些达不到资格的投保人如何提供虚假资料以顺利通过审查,这与反洗钱相关规定中要履行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相差甚远;理赔时,保险公司为了稳定自己的市场份额,对投保人提出的无理要求有姑息的成分,为洗钱分子“甩干”进入洗钱过程的“黑钱”创造了机会。
(三)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治理结构不完善
从组织架构看,我国保险公司多数实行总、分、支公司管理模式,总分支机构之间通过授权而开展经营活动,这种组织架构本来应该会强化高层管理人员对组织的控制能力,但由于公司治理结构和体制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公司内部现代化管控手段的不到位,还没有形成规范明晰的责、权、利的体系和机制,更没有预警机制和现代化的手段约束基层机构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内部上下级机构以及他们的负责人之间存在严重的博弈。[4]从治理结构来看,2006年1月,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为我国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指明了方向,但由于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因素非常多,既包括资本、职业经理人、监管机构,又包括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现状和与保险公司治理机构建设相关的基础设施等,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进程相对缓慢,部分保险公司还是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和关键人模式。[5]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并有效实施反洗钱内控体系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 购买保险有什么风险购买房地产有什么风险
买保险要有风险意识
保险不一定保险 股市的起起落落,让股民对那句名言“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有了深刻的理解。如果将这话套用在保险上面,似乎有些危言耸听,本来是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会有什么风险?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肯定如此。然而,近日有关部门出台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却为这句话作了小小的注解。
《办法》出台后,人们更多的目光被媒体吸引到了保险公司破产后消费者利益受到的保障上,并没能对风险给予多大的关注。如果消费者以为有保障基金垫底,就可以高枕无忧,那就错了。因为不管从哪方面看,消费者都会遭遇损失,首先是利益损失。就财险保单而言,保单持有人的损失在5万元以内的部分,保障基金将全额救济;超过5万元的部分,如果保单持有人为个人,救济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90%;保单持有人如果是机构,救济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80%。寿险公司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时,人寿保险合同将依法转让给另一家寿险公司。如果保单持有人为个人,救济金额以保单利益的90%为限;保单持有人为机构,以保单利益的80%为限。个体消费者持有的是寿险保单,如果投保的保险公司破产,利益肯定受损。其次是时间等额外成本。保险不同于一般商品,生产厂家的倒闭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保险就是承诺,它体现在后续服务上。保险条款通常比较复杂,承保理赔讲究程序,如果发生保单转移,保险公司间要进行交接,消费者要耗费时间精力去确认损失范围,损失额度和领取金额等等,绝不是一时就能解决的。
消费者要确立保险也有风险的意识———保险公司是有可能破产的,保险利益也可能因此受损。内地保险公司起步大多为国有金融企业,给消费者形成了保险公司有国家保证的印象,对保险公司不设防,毕竟我国还没有出现保险公司破产的先例,当时的保险公司无疑是保险的。但随着内地保险市场全面放开,保险主体迅速增加到七八十家的时候,竞争已经不再是纸上谈兵了,而竞争的最终结果就是优胜劣汰。 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业在国民经济所占比重正逐渐上升,作为旅游业硬件支撑之一的旅游房地产借助旅游业的发展也应运而生。以旅游度假为目的的房地产开发、策划、销售、经营、管理等一般称之为旅游房地产。目前旅游房地产按其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行使方式大致分为产权式酒店、分时度假酒店、旅游休闲度假村、海景水景生态景观等几种形态。目前的旅游房地产开发正处在一个初起阶段,鱼龙混杂,有些投资商不具备投资旅游房地产的实力,缺乏旅游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管理文面的的经验,从笔者在办案过程当中接触过的一些旅游房地产项目来看,对消费者个人来说,投资旅游房地产项目风险比较大。秦皇岛某项目在2000-2001年对中小投资销售时,称所售项目是产权酒店,开发商将酒店的每一个单位分别出售给投资人,同时投资人委托酒店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用于营业,投资者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投资者每年有两周的时间免费使用该酒店。当时大部分投资者都采用银行按揭贷款的形式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开发商并没有实力将此项目按期交付,成了烂尾楼,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多数投资者的权益可能很难保证。此事件引发了诸多问题,消费者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及房屋抵押而产生的债务受偿优先权问题、消费者与当地政府的矛盾等诸多问题。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某港湾的开发商直接违反了行政法规。问题的严重性还不在于此,笔者认为,对旅游房地产这一新兴行业,处在产业区的当地政府按房地产法律法规严格规范管理是当务之急,不能因为吸引外地投资而牺牲当地整体的投资环境,影响当地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从上面的案件笔者提醒投资外地旅游房地产的消费者,要了解当地的市场环境,了解开发商的实力,不要被开发商的宣传或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所迷惑,应当购买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屋,才能尽量有效地避免投资风险。 投资旅游房地产的另外一个风险是当地政府为吸引行政区划外的资金而违反国家土地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规定,违法批地,在不具备法定条件下开发旅游房地产项目。这种行为无论对开发商来说还是对购买开发商销售项目的个人来说,风险都相当大。笔者曾与某房地产公司去海南了解旅游房地产的情况,通过调查,笔者发现当地的土地使用者所承诺的开发项目并没有通过国家的立项,土地使用者也无权在划拨的国有土地上搞旅游房地产开发的权力,因此笔者建议某房地产公司停止与当地土地方的合作,因为未经允许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开发的项目是违法的,公司不可能取得销售许可证,无法获得合法的房屋上市销售条件。 投资旅游房地产的第三个风险是后期物业的管理是一个难点,未必能保证投资的收益。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统一集中的假期模式,在旅游的黄金期可能供不应求,而在淡季,可能会惨淡经营,入不敷出。另外,由于管理及经营上的问题,可能也会影响投资者的收益。笔者认为,旅游房地产的开发要循序渐进,从最有利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控制开发规模和速度。
④ 买保险属于哪种风险应对策略
关于您的问题我做如下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了解更多知识。买保险属于风险应对中的风险转移策略。通常情况下,人们面对风险是应对策略有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减轻及风险接受(又叫“风险自留”)等四种。而买保险这种做法,相当于花了个保费将风险发生导致的经济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了,所以属于风险转移。下面分别介绍:
(1)风险规避是改变项目计划来消除特定风险事件的威胁。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采用多种方法来规避风险。例如,对于软件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风险,我们可以采用成熟的技术,团队成员熟悉的技术或迭代式的开发过程等方法来规避风险;对于项目管理风险我们可以采用成熟的项目管理方法和策略来规避不成熟的项目管理带来的风险;对于进度风险我们可以采用增量式的开发来规避项目或产品延迟上市的风险。对于软件项目需求不确定的风险我们可以采用的原型法来规避风险。
(2)风险转移是转移风险的后果给第三方,通过合同的约定,由保证策略或者供应商担保。
(3)风险减轻是减少不利的风险事件的后果和可能性到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通常在项目的早期采取风险减轻策略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例如,软件开发过程中人员流失对于软件项目的影响非常严重,我们可以通过完善工件,配备后备人员等方法来减轻人员流失带来的影响。
(4)风险接受,也叫风险自留,是指准备应对风险事件,包括积极的开发应急计划,或者消极的接受风险的后果。对于不可预见的风险,例如不可抗力;或者在风险规避,风险转移或者风险减轻不可行,或者上述活动执行成本超过接受风险的情况下采用。
综上所述,保险很专业,也是不错的风险应对措施,但是不懂的话,购买时又面临各种“坑”,因此建议专业的事情问专业的人,比如我这样的专业家庭保险顾问,客观中立的保险经纪人,不代表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利益,而是站在客户角度,依据客户需求来配置相应的方案,能够更好地解决您的问题,消除您的风险担心。如果我的回答帮到了您,还希望您帮我点个赞哦。
⑤ 购买保险叫规避风险还是避免风险
规避风险。
购买保险是通过计划的变更来消除风险或风险发生的条件,保护目标免受风险的影响,花少量的保险费,避免大的经济损失。
消费者在选购保险时候要选择以保障为主的险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需要。保险可以有效保障投保人面临风险时可能遭受的损失,在进行保险购买的时候,一定要科学选择来实现真正用途。
(5)购买保险存在的风险扩展阅读:
买保险注意事项:
保险条款一定要弄清楚,因为这关系到以后的理赔,也是保险产品的核心。无论是收益、保障,还是除外责任,条款上都会详细列出来。如果你不太理解,最好在投保时寻找专业人士来讲解一番。
当保险双方在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保险人在向投保人询问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时,投保人必须如实告知的。这是投保人必须履行的义务,若是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又或者是是因为某些重大过失而没有如实告知,可能会影响到保险人是否承保的决定以及保险费率的多少,所以保险人是有权解除合同的。
因此在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一定不要觉得不说实话也没关系,尤其是那些身患疾病的,务必如实告知,这样才能避免日后的麻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保险
⑥ 买保险有风险吗
保险不骗人,只有人骗人,具体的保险产品是不会骗人的,骗人的只有保险营销员。
一般买保险的,最容易在以下几个方面受骗:
1、保费扣除。
保险一般是由保险营销员卖出去的,保险公司会给付一定的佣金给营销员,另外会发生一些其他费用。所以保险如刚刚投保一两年就退保,保险公司会扣除已经发生的费用。保险合同我看过一些,没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和耐心,一般是看不懂的。而保险营销员一般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因,根本不告诉客户如果提前退保,只能得到保费的一部分,越早退保,扣除越多。于是发生客户退保,甚至只能得到保费一半的情况,于是这些客户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其实保险合同肯定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在投保的第N年如退保,要扣除多少费用。营销员不予提示,甚至欺骗客户随时退保,本金无损,或客户未完全理解保险合同,于是造成退保时的反差。
2、10天的犹豫期。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在交付保费,保险公司交付保单后的10天内,投保人可以退保,并且得到所有的保险费。遗憾的是,同样是部分保险营销员故意隐瞒这10天犹豫期的规定,客户一般也不仔细看合同条款,于是客户不能正常退保。我最近就知道一个案例,有人向某外资保险公司投保后,感觉不适合自己,要求退保,营销员说不能退,否则要扣除不少钱。这个人就向主管部门投诉,因为在10天内,当然是可以的。主管机关就要求这个保险公司退保,于是这个营销员打电话给客户,说本来是不行的,但在自己的争取之下可以退保。看看,明明是自己在欺骗客户,却反而说成是自己帮了客户的忙。
3、自杀条款。
曾看到一个新闻,说某中西部的农民,在儿子考上大学后,没有学费,于是买了保险后自杀,希望以这种方式为儿子带来大学学费。其实根据《保险法》规定,买保险后,被保险人在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这位父亲白死了。象这种情况,自然不能说保险公司骗人,因为自杀并非属于保险事故。相反,如果是因为意外事故,或因他人的犯罪行为受伤或死亡,保险公司就要赔偿。而如被保险人参予犯罪行为受伤或死亡,保险公司要赔了,岂不是怂勇犯罪?
4、疾病险不赔。
有些人买了医疗疾病险后,得了病保险公司却不赔,自然非常愤怒。这主要是四种情况:
一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有些人得了病之后再买保险,规定了一个观察期,好象是90天,只有在保险公司成立后90后以后得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才给付保险费。这样的规定是公平合理的,否则大家都在检查得了病之后再买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一定非常多,这样不得不大幅提高保费,这对正常的投保人是不利的,也是不公平的,对保险公司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如果在90天内得病保险不赔,是合理的,不叫骗人;
二是除外责任,目前爱滋病是不治之症,所以商业保险公司都不予赔偿,这在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中都有明确规定,这样被保险人得了爱滋病保险不赔,也是合理的;
三是如实告知的责任,保险公司不大可能对被保险人的情况了如指掌,一般就要求被保险人如实回答自己的身份状况,健康不佳的,有可能要按高于正常保险水平标准收保险费,如果已经得病了,保险公司就会拒保。所以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隐瞒自己的健康状况,保险公司拒赔同样是合理的,也是考虑了其他投保人的利益;
第四种情况才是真正的骗人。就是我曾看过一些报道,根据保险合同,有些公司的医疗险,必然要按合同规定的办法治疗,而实际上按这些办法治,只能是死路一条。另外比如肾坏了,也不赔,因为根据条款,只有两只肾都坏死才能赔,理由是人有一只肾就可以正常生活。具体记不太清了,总之离谱的情形比较多。
5、分红低。
分红保险最早出现在英国,是为了抵御通货膨胀。保险公司把实际利率高于预期利率,实际死亡率低于预期死亡率,以及实际费用低于预期费用的部分的总和,不少于70%分给投保人。这部分红利显然是不固定的,同时中国的保险公司绝大部分保费只能存入银行或是买国债,少量可以买股票和基金,这样分红不可能象招商银行的涨幅那样多。而不少营销员骗投保人说分红险象基金一样。分红险有其一定的道理,在90年代中期,当时中国通胀厉害,银行利率也高,当时就因为没有分红险,保险公司以明显高于10%的收益率销售的保险,就是保险公司的不良资产,而当时买保险的人,已经没事偷着乐好几年了。但如果利率规定太低,当利率上涨,又对投保人不利,所以分红险是比较合理的。
6、个人所得税。
有一个案例,有营销员对某公司的几个员工说,买他的保险,保费部分可以不交个人所得税,就相当于打折买保险。这当然是骗人的。《个人所得税》法根本没有这样的规定。等发现上当时,早过了10天的犹豫期了,要退保也要损失不少保费。但没办法,当时并没有把这个人的话录音录下来,这个保险营销员死不承认自己说过这样的话。
总之,保险本身一般不是骗人的,骗人的是保险营销员。而之所以有这么多人受骗,和他们不认真读保险合同有关,如果认真读了合同,不可能不知道10天犹豫期,提前退保保费扣除等各种规定。
⑦ 商业保险风险有哪些
保险风险是指尚未发生的、能使保险对象遭受损害的危险或事故,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事件等。被视为保险风险的事件具有可能性和偶然性。下面我们看看商业保险风险有哪些?
承保风险
由于保险公司的粗放性经营而带来的风险。如在产险承保上,只注重保费收入,而忽视承保质量,对标的物缺乏充分的分折、预测、评估、论证.而导致风险;在寿险营销上,对被保险人缺乏必要的调查、了解,简化必要的手续,致使被保险人状况失真,一旦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就易形成风险。保险公司哪家强,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最新榜单!全国十大保险公司排名
管理风险
由于保险公司管理不善,内控机制不严密,或缺乏必要的制约监督机制,而导致的风险。如在理赔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理赔管理规定、履行有关手续。或由于审查把关不严,而盲目暗付、随意赔付,导致保险暗付率过大,造成保险公司资产流失.甚至入不敷出,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
投资风险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保险的金融属性决定了保险企业具有运用保险资金、开展投资、向资产业务转化的职能。保险资金运用也已成为保险企业转化经营机制的主要内容,如何安全、合理、充分、有效地运用保险资金是增强保险企业的后劲问题。在我国保险经营初期,保险资金的运用主要向企业单位发放贷款。但由于映乏有效的信贷管理机制,形成了相当大的风险,至今许多贷款已无法收回,虽然保险公司在融通资金方面有了新的高招,如参与证券投资等,但这种投资风险可想而知。
道德风险
由于受利益的驱动,人们的主观心理行为、道德观念发生扭曲,而形成道德风险。反映在保险公司方面,近几年不断发生的骗保骗赔案件,自己编造保险事故案件, 投保后有意疏于防范酿成的各类事故等屡见不鲜;保险代理过程中的恶意代理、恶意串通;内部员工的违法违纪、内外勾结等等。这种由于人的因素引发的道德风险,往往给保险公司经营造成较大的损失。
保哥提示:商业保险风险有哪些?主要有承保风险、管理风险、投资风险以及道德风险,保险是存在风险的,因此投保人在购买产品时需要选择正规的渠道,现在网上投保十分便捷,可以选择正规的第三方平台投保。
⑧ 买保险会不会存在风险潜在的风险都有哪些
谁说买保险不会有风险呀
要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范围内去做来有签定合同时的利益。
你买意外保险没发生风险你的风险就 是交的保费没了。发生风险了你有问题了
寿险的话你要能按时交钱,不交钱就可能后面的保障就没了或者少了。如果需要用钱的话不能全取出来。
。。。。
新人吧,
⑨ 买保险会有风险吗
您好,投保正规保险产品是不会有风险的,因为左右的保险公司都受到国家银保监会的监管,关于银保监会,推荐您看看这篇:《科普帖:神一般的存在 ! 中国银保监会》
为了引起大家对保险的重视,奶爸这里先来介绍一下保险的作用,即保险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
1.保险是家庭的屏障
当自己和家庭生活出现重大事故变更的时候,保险这一道屏障,可以保障家庭原有的生活质量不被破坏。
对于一般家庭而言,尤其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保险这道屏障显得更重要。由于老人和小孩是弱势群体,疾病和意外发生的概率都比较大,事故一旦发生,对家庭的打击也比较大。
不过有了保险这道屏障,可以很好地降低因重大事故带来的损失。
2.保险能规避风险
世卫组织调查显示,面对各类重大疾病,仅20%的患者能存活10年以上。
况且重大疾病的治疗花费是巨大的,少则8万10万,多则几十万上百万。
对于一般家庭而言,要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治病是相当困难的,所以这些没买保险的家庭只能选择四处借钱治病或者放弃治疗,这两种情况其实都是奶爸不愿看到的。
除去自身的病痛,这样高昂的代价让家庭“因病致穷”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为了规避风险,保险必不可少。
3.保险能抵制通货膨胀
购买某些理财型保险的收益是相对稳定度的,有些产品采取保额逐年递增或养老金逐年递增的方法,基本上可以抵消通胀。
再加之,保险产品分红一般高于银行,又是用复利×时间给客户以回报,时间越长,复利带来的效果越大。
奶爸提醒:一定要配置好基础保障之后再来考虑理财型保险。
4.保险能合理避税
我国从1999年开始征收20%的利息税,比如把钱存在银行会有一定的利息收入,这个利息收入也是需要交税的,而保险受益人获得保险金是不需纳税的。
多富豪将大量的资金用于购买高额保险,当富豪身故后,他们的子女继承这笔遗产时不用缴纳大量的税,起到合理避税的作用。
保险对于不同的人群来说可能起到的作用不尽相同,但终归一点,保险始终是要起到保障作用的,只有生活得到了保障,我们才能活得更幸福更安心,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