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国人在中国工作,需要交社保吗
外国人在中国工作,需要交社保。
为了维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制定了《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同意,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这就意味着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用人单位也应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其交纳社会保险。
一、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的含义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二、需要为外国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单位范围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办理社会保险的期限
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四、对于交纳的社会保险的处理
1、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五、用人单位未为外国人交纳社会保险的权利救济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因社会保险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的,外国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⑵ 外国人在中国能不能办保险
可以的。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公布实施
为了维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我们制定了《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6号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部 长 尹蔚民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受境外雇主派遣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由境内工作单位按照前款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件的机构,应当及时将外国人来华就业的相关信息通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相关机构查询外国人办理就业证件的情况。
第五条 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六条 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第七条 在中国境外享受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外国人,应当至少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或者由居住国有关机构公证、认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生存证明。
外国人合法入境的,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证明其生存状况,不再提供前款规定的生存证明。
第八条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因社会保险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的,外国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第九条 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第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为外国人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未依法为招用的外国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招用未依法办理就业证件或者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⑶ 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必须要交社保吗
外国人在中国工作,需要交社保。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9月6日公布出台的《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直接受雇于中国境内用人单位的外国人,以及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
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工作的外国人,都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保费用由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用人单位(或境内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共同缴纳。但是,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第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为外国人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未依法为招用的外国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招用未依法办理就业证件或者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处理。
⑷ 外籍人员如何购买保险
问:我是一位在中国教英语的外国籍老师,我很喜欢中国,想在这边定居,要怎样购买保险比较好? 答:如果还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业内人士建议可以先购买社保。日前浙江丽水的外籍人实现参保,这标志他们将像普通参保市民一样享有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丽水的外籍人员社保系统已逐步完善,外籍人员办理参保只需填写人员增减变动表、个人信息申报表、提供就业许可证和护照,并由用人单位到当地社保中心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当地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将依据外国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第一时间为在丽工作的外籍人士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等法规规定,依法获得中国就业许可证并在境内参加工作的外籍人员,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投保者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社保的具体办理流程事项。 有了社保的基本保障之后,专家建议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购商业保险。 意外险 根据调查发现,截至2011年底,在华就业外国人约22万人,约占在华常住外国人总数的37%。来华工作的外国人,来到了陌生的国度,认识的人较少,可能遭遇的意外风险较多。因此,建议来华工作的外国人购买份适合的意外险产品。保险公司对来华工作的外国人购买意外险有一定的规定,一般要求有固定的工作,且在大陆的时间至少占全年时间百分之五十以上。对于短期来大陆工作的外国人来说,可挑选份包含工作时间的短期意外险。
⑸ 外籍宝宝能在国内买保险吗
是可以买中国保险的。
如果是商业保险,只要有合法身份证明,除此以外,一般没有特殊限制。例如购买意外险,如果要买1年期的,需要居住1年以上;如果居住不满1年,只能买到更短期的意外险。对于只在中国内地做短期停留,经常往来于中国内地与境外的外籍人士而言,一般会建议购买意外险和带有境外旅行救援的医疗险,后者可以保障他们在中国的境外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时,及时得到国际SOS救援中心ISOS、美国国际支援服务公司AIAS等机构提供的救援服务,并获取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偿。
如果是购买社保,《社会保险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需提供就业证,但具体需要参加哪几项社保要看当地的情况。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⑹ 外国人在中国买保险有什么限制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您好!随着中国国家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很多外国人纷纷融入我国,而外国人在中国生活期间必然会有各种保障需求,所以针对外国人的保险应运而生。
外国人在中国买保险有什么限制吗
没有什么限制,只要购买时被保险人在中国大陆,保险公司的营业范围内,都可以购买。购买时用护照作为证件。
外国人在中国买保险没有什么限制,您只需要结合外国人具体的保障需求来合理挑选即可。针对外国人的保险产品我们也有提供,您不妨前来对比选择。美亚外籍人士医疗保险(
⑺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是否要交保险和个税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要看其性质和所待的天数
一般情况下市要交个税的,按4800的扣除数,具体运算分几种情况
1、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计算:
对于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直接按下列公式,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企业代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公式中的税率,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税率表参见附表。
举例:某外商投资企业于2007年6月支付某外籍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50,000元人民币,个人所得税由该外商投资企业负担,试计算该外籍个人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50,000-4,800-3,375)÷(1-30%)=59750(元)
应纳税额=59750×30%-3,375=14,550(元)
2、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
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应将其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3、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税款的计算
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者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的税款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工薪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举例:某外籍个人某月工资薪金收入12,000元人民币,雇主负担其工资、薪金所得30%部分的应纳税款,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2,000-4,800-375×30%)÷(1-20%×30%)=7539.89(元)
应纳税额 =7539.89×20%-375=1,132.98(元)
4、关于雇员定额负担税款、其余由雇主负担的计算
雇员定额负担税款,超出部分由雇主负担的,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雇员负担的定额税款-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如果该应纳税所得额小于按雇员的实际工资、薪金收入(即:未扣除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工资)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应按其实际工资、薪金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⑻ 外籍人士能否投保中国的商业保险
根据商业保险的性质和特征,外籍人员只要符合保险公司承保条件都可以购买。
具体说来,(1)能够提供短期居留证明,短期工作证明人员,可以在此期间选择相应定期险种或者短期险种;(2)能够提供长期居留证明的人员,如已经购置住宅及其他不动产,每年在国内居留时间较长或者与当地居民结婚等,可以申请购买长期险种。
但是,应注意投保医疗费用和津贴类险种时,一般国内保险公司不承担大陆地区以外的保险责任。
这里只是大体说了下,各个保险公司会有很具体的投保条件。有兴趣可以自己了解下,各个保险公司的官网,一般都有介绍,或拨打各个保险的公司的全国免费服务电话,至于电话,也是网上查,很方便。
⑼ 外籍可以在中国交社保吗
在中国就业,一样交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