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结婚后为自己买的保险离婚时分割吗
人寿保险是完全属于被保险人的,如果被保险人是你,那ô这份保险就是你的专属财产,受到法律保护,不会因为结婚或者离婚有任何的改变。但是假若你身故,保险的赔偿金还是归受益人所有,这部分赔偿金就成了受益人的专属财产,同样受法律保护,避税,也不会因为离婚等问题而进行分割。 如果需要修改受益人的话,需要经过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时同意,并且以书面形式到购买保险的公司进行相关的审核和保险修改。 这样说应该差不多明白了吧,简单来说,就是保险是不会因为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的关系发生任何改变而产生变化的,也就是说保险是完全独立存在的一种保障形式。 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只要在合同成立的时候有保险利益就行。这个是不用分的! 如果是离婚,受益人是你的配偶,您只要去保险公司把受益人改一下就行了。
2. 离婚后孩子的保险分不分
被保险人是不可以变的,但是特殊情况下保险人是可以变动的,你可以不交了,更可以将保险退出俩。但是为了孩子,我建议继续交下去,这是对孩子的一份爱啊,你想想你们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多么大啊!如果你觉得不想交的话,可以和孩子的母亲商量将投保人变为她,让她接着缴费
3. 保险在离婚时到底分不分
这要看该保险,属于什么类型的保险。如果是投资理财类,那么应该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应该平均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4. 我想问离婚后保险不可分割怎么理解,怎样投保才能不分
比如你老婆为自己花了4000元买100万商业人身伤害意外保险。离婚时这个100万不可分割,不能说夫妻一人该分50万。因为这个收益不确定性很大。一般的处理方法是。保单继续有效,假如有收益归你老婆。但她买保险的保费花了4000元,她应该给你2000元。
5. 保险离婚不分怎么个意思,谁给详细解释下
这要看该保险,属于什么类型的保险。如果是投资理财类,那么应该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应该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
6. 保险金是否离婚不分
如果缴纳保险的保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里面支出的,那么离婚时候可以分割该财产,分割方式有两种:
1、退保后分割现金
缺点:退保时候,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保险,退保的到的现金还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个损失,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采用第二种方法。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由于夫妻离婚后身份关系的消失,使得保险利益不存在,夫妻离婚后不能再为对方投保,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50%或者再其他的财产分割中拿回相当于50%保单现金价值的财务。
此外,如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子女购买的,可以退保分割现金价值。例外的情况下不予退保:
(1)属于人寿保险中的死亡保险的,即子女死亡后,受益人可以获得保险赔偿金的一种保险。不退保可以由获得抚养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将保单现金价值的50%补偿给原配偶,将受益人变更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属于人寿保险中的生存保险的,即子女存活到一定的年数,子女将获得一定数额的保险金,生存保险和养老保险有点类似。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就是子女本人,这种情况下,父母为子女支付的保险费应当认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根据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情况不能撤销赠与。
保险依保险费缴纳有以下情况:
如果保险费是用夫妻个人财产缴纳的,保单现金价值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候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离婚时候分割保单,其实是主要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人寿保险不仅仅有保险的作用,还兼有储蓄的功能,在缴纳多年的保险金后,保单的价值=保险金+保险公司返还的投资收益,所以分割保单不是分割缴纳的保险金,而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
7. 婚姻内购买的保险,离婚分吗
保险分为财产险和人身险,财产险很清楚,其财产保险利益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人身险相对复杂,以下做一下说明:
一、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
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约定。
2、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是受益人为当事人子女或其他人的,保险金为子女或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对于受益人是当事人子女的,离婚时可指定由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监护人的权利。
二、尚在履行期间的保险利益
1、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对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
离婚时可选择退保,退保产生的现金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可确定由一方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待保险事故发生后产生保险金,再把保险金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交的保险费占所已交纳的全部的保险费的比例分出共同财产后,最后进行分割。
2、一方为投保人并以其亲属或对方亲属等为受益人的。
这种情况视为是对受益人的一种赠与,但受益人对于该项权利只是一种期待权,也不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退保,则按第一种情况进行分割。
3、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子女为受益人的,对该种情况,可参照以上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但应保证父母一方享有维持合同效力的权利,即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对方提出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要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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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保险离婚时到底分不分
假如是交给保险公司的保费,那么是一次性交付的保险金额,已经属于保险公司,保险也已经给孩子上了,无从存在分不分的问题。
假如是以后孩子上的保险,孩子出了意外,那么可以根据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监护人来取得这份财产,也不存在分不分的问题。
假如孩子死亡后,那么继承权将同时属于父母,即使离婚后,他们依然有父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