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7年1月1日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是真的吗
是真的。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②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退保
应该是可以退吧!
③ 刚发布的。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有的地区原来就有些收费没有的
④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保险与家庭财产保险的问题,请专业人事回答【追加悬赏】
1、从保险原理上和保险法上讲,贷款银行应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才能收益。作为银行借款的质押物,房屋对贷款银行具有可保利益,因为房屋如果损毁,银行的利益可能会受损(贷款没有抵押物来保证)。家财险的保险标的可以是房屋,也可以是室内财产(家具家电等),而银行对家具家电的损失是没有可保利益的,就是说家具家电损坏,银行无权获得赔偿,当然银行也无权要求借款人将这部分财产的保险保障的受益人定为银行。
另外,“受益人”这个概念是人寿保险的概念,在财产保险里引用过来是畸形的概念,因为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本身才是受益人,虽然现在也经常能见到。
如果在保险单中约定退保须由银行同意,或退保须还清贷款,可避免客户自行退保。
房贷险比家财险更有针对性,说白了就是针对这种情况开发的险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办理家财险,说明这个银行和合作的保险公司相当不专业。
2、还是可保利益问题,《保险法》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就是具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法律承认的权益。
借款人未还清贷款或者还清贷款,保险可能都有效,这要看条款规定。
你的这个问题有点奇怪,这种情况只有被保险人拿别人的房子作为抵押来向银行借款时才发生,银行会同意这样做吗?
3、看保险条款及约定了。一般不需要转让手续。因为:有的条款会规定“贷款还清后保险继续有效,但银行不作为受益人”就是说保险的受益人会自动转移。
是否具备可保利益是保险公司在审核投保时应做的工作,既然保险单都生效了,那么就是说保险公司承认被保险人具备可保利益,因此即使不是产权人,保险还是生效的。如果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因此无效,你可以说:“我们投保的时候你们为什么没有好好审核??”。当然,你要是填写投保单时自己说自己是产权人,那么错就在你了,你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合同就是无效的,保险公司应退还全部保险费。
4、同上,是否必须去保险公司更改第一受益人要看条款规定,大部分情况是不需要的?不作更改的话受益人就是被保险人。跟家财险没多少区别了,无非是多年期的。
⑤ 个人住房贷款是否必须买保险
办理房贷一定要买保险的。购房者在贷款买房时,大多数银行都有“强制性”的规定,必须同时购买“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
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第二十六条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因借款人过错的毁损,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5)取消个人住房贷款保险扩展阅读:
根据《贷款通则》:
第四十五条借款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借兼并、破产或者股份制改造等途径,逃避银行债务,侵吞信贷资金;不得借承包、租赁等途经逃避贷款人的信贷监管以及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贷款人有权参与处于兼并、破产或股份制改造等过程中的借款人的债务重组,应当要求借款人落实贷款还本付息事宜。
第四十七条贷款人应当要求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借款人,在承包、租赁合同中明确落实原贷款债务的偿还责任。
第四十八条贷款人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原贷款债务的清偿责任。
对实行整体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明确其所欠贷款债务由改造后公司全部承担;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
第四十九条贷款人对联营后组成新的企业法人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依据所占用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将贷款债务落实到新的企业法人。
第五十条贷款人对合并(兼并)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合并(兼并)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借款人不清偿贷款债务或未提供相应担保,贷款人应当要求合并(兼并)企业或合并后新成立的企业承担归还原借款人贷款的义务,并与之重新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
第五十一条贷款人对与外商合资(合作)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继续承担合资(合作)前的贷款归还责任,并要求其将所得收益优先归还贷款。借款人用已作为贷款抵押、质押的财产与外商合资(合作)时必须征求贷款人同意。
第五十二条贷款人对分立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分立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借款人不清偿贷款债务或未提供相应担保,贷款人应当要求分立后的各企业,按照分立时所占资本或资产比例或协议,对原借款人所欠贷款承担清偿责任。对设立子公司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子公司按所得资本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和偿还母公司相应的贷款债务。
第五十三条贷款人对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产权转让或解散前必须落实贷款债务的清偿。
第五十四条贷款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参与借款人破产财产的认定与债权债务的处置,对于破产借款人已设定财产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的贷款债权,贷款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权按法定程序和比例受偿。
⑥ 房贷保险要不要缴纳
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不是必须要购买房贷保险,如果银行方面要求强制购买保险,这属于捆绑销售,可以向他的上级行或者是银监会等机构投诉。
房贷保险一直被冠以“霸王条款”的恶名,主要原因在于其具有的强制购买制度,且 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 银行,第二受益人才是购房者,而这笔保费却完全由借款人承担——要贷款先买保险,是消费者不得不遵守的规则。
自2005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率先取消强制房贷保险后,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申请个人贷款的人士,可以自主选择所抵押房产购买保险事宜, 房贷险不再是获得贷款的必要条件。但是房贷保险的作用却是不可忽视的。
一是财险公司原有的房屋损失险,是对所保房屋提供保障,如果在还贷期间,因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抢救房屋财产所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
二是财险公司和一些寿险公司已经开办的还贷 保证保险,这类保险对贷款人在贷款期间内产生的意外提供保障。
三是寿险公司开发的带有还贷性质的两全型保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 贷款年期和贷款总额选择相应的保障期限和保额,随着贷款金额的减少,保额也逐年递减,使风险与保障充分匹配,更合理地分配每一分 保费。保障期内被保险人一旦发生身故或全残,其家人即可获得相应的赔偿,用以偿还剩余贷款。
⑦ 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还贷期满后如何退还保险
贷款还清后,银行会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和给保险公司的通知函,凭这两样东西到保险公司申请退保。
房屋按揭保险是按揭保险的一种,此保险保障主体为房屋,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1.火灾;2.爆炸;3.雷电;4.飓风、台风、龙卷风;
5.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6.冰雹;7.地崩、山崩;8.火山爆发;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随着越来越多市民需要按揭买房,对按揭保险发出质疑的声音也越来越高。近几年已经取消了这种保险的强制购买。之前购买的贷款提前还清,可以根据剩余时间按年退还。
⑧ 听说房屋贷款保险取消了,有谁知道详细信息已经交的可以退吗
目前农行、工行、交行、商业银行、招商银行已经取消了房屋贷款保险!
中行对于优质客户取消了房屋贷款保险!但是已经交的是不会退的,但是如果你提前偿还完了贷款,就可以退保!
⑨ 房贷提前还完,怎么样退个人住房贷款保险
1.是可以的
2.是要先计算出你在今年年底的未还贷款的本金的,然后根据你的未还本金和你的嗲宽年限以及你的贷款利率重新计算,你的每个月的还款金额的,你给的条件不够的,这里无法给你计算的
3.一般情况下是会的,银行在办理提前还款的手续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违约金的,至于是多少你要看一下当时的贷款合同上是如何规定的
4.当然是可以减少的,再3你办理完提前还款手续之后去你办理保险的保险公司申请退还保险金的
⑩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退保
一、首先,保险单终止后,保险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该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因此你可以退取与保险期限对应的保险费用,如你陈述,本案退还保险费即为2/3左右。
二、其次,你无须缴纳违约金,因为你没有违约,因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保障的是购房人不能还款的风险,现在你房贷已清,风险也不存在,实际上保险标的已经丧失,保费退还计算截止日为银行贷款结清之日。
三、寿险要扣除手续费,因为寿险涉及投资折价、利率调整等因素。但财产险一般极少有收取手续费,财产险退保保险公司一般会损失佣金成本,而根据保险公司内部规定及与代理机构协议,客户非违约性退保,拥金按比例返还保险公司。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因此,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手续费收取额度不应超过保单工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