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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基金不交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11-16 06:42:06

❶ 哪些理财收益不用纳税

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等免收个人所得税。

1、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哪些基金不交个人所得税扩展阅读:

目前很多银行的理财产品都有风险提示,高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往往风险也更大,市民在投资时务必多方考虑自身能够承受的风险,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切勿盲目追求高收益。除了传统的理财产品和线上“宝宝类”理财产品,股票和P2P理财也十分受欢迎。

当前股票市场波动较大,普通市民比较难以把握,风险较大。P2P的高收益有时会蒙蔽人的双眼,当平台出现资金链断裂时,投资者的钱就打了水漂。因此,市民在进行该类投资时要更加小心。

❷ 2017年哪些费用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一、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二、离退休人员工资
包括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注意事项:
1、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事务,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缴纳个税;
2、提起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征收个税;
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应纳税。

三、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单位取得的工资、补贴等
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1、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际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税;
2、除上述收入外,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要交个税。
四、个人福利费
不属于免税的个人福利费:
1、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五、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超过规定标准发放的部分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六、差旅费津贴
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也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税。
七、误餐补助
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资,不能再工作单位或者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注意,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并征个税。
八、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
这部分的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的扣除个税。
九、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含1年),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暂减50%,剩余的50%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税。
十、五险一金
1、企业在规定的比例内实际交付的,免征个税,个人在规定的比例内实际交付的,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的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女职工按法律规定取得的生育津贴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税。
十一、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1、免征项目或不属于个人所得的补贴、津贴
包括政府特殊津贴,福利补助,夫妻分居补助,随军家属无工作生活困难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子女保教补助费,机关在职军以上干部公勤费,军粮差价补贴。
2、暂不征税补贴、津贴
包括军人职业津贴,军队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专业性补助,基层军官岗位津贴,伙食补助。
十二、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工资薪金所得
十三、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十四、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条件: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税;
超过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十五、从破产企业取得的安置房收入
十六、低价出售本单位职工的住房
十七、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1、在年金缴费环节,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付的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税;
2、个人按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时,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在年金基金投资环境,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在年金领取环节,计征个税。
十八、个人捐赠
注意: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扣除。
十九、特殊党费
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十、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
远洋运输船员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在统一扣除3500元的基础上,准予再扣除1300元,即总扣除费用为4800元。
二十一、附加减除费用
指对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在减除费用3500元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范围限制在: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其他。

❸ 哪些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独生子女补贴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规定,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生育津贴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3、差旅费津贴是不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4、生活补助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规定,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3)哪些基金不交个人所得税扩展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

(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❹ 哪些基金会颁奖和特殊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教师奖的奖金免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教师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函》(国税函发[1994]376号)规定,对个人获得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教师奖的奖金,可视为国务院部委颁发的教育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免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51号)规定,特对个人取得的“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视同从国际组织取得的教育、文化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3.“长江学者成就奖” 的奖金免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有关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1998]632号)规定,为了鼓励特聘教授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对特聘教授获得“长江学者成就奖”的奖金,可视为国务院部委颁发的教育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4.“特聘教授奖金”免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聘教授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525号)规定,对教育部颁发的“特聘教授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5.“长江小小科学家”奖金免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江小小科学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0]688号)规定,对学生个人参与“长江小小科学家”活动并获得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6.“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961号)规定,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是共青团中央直属的社会团体,其组织评选的“母亲河(波司登)奖”是经共青团中央、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环保总局等九部门联合批准设立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奖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该奖项可以认定为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奖金。个人取得的上述奖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7.陈嘉庚科学奖获奖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免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陈嘉庚科学奖获奖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6]561号)规定,对陈嘉庚科学奖2006年度获奖者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见附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陈嘉庚科学奖业务主管、组织结构、评选办法不变的情况下,以后年度的陈嘉庚科学奖获奖个人的奖金收入,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8.刘东生青年科学家奖和刘东生地球科学奖学金获奖者奖金免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刘东生青年科学家奖和刘东生地球科学奖学金获奖者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10]74号)规定,对中国科学院颁发的“刘东生青年科学家奖”、“刘东生地球科学奖学金”的奖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9. 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奖金免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10]78号)规定,对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取得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10. 中华环境优秀奖奖金免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30号)规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设立的中华环境奖(冠名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对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获奖者个人所获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1.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8号)规定,对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个人所获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2. 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奖金免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五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号)规定,对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获奖者所获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3.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金免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天小小科学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8号)规定,对学生个人参与“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获得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❺ 投资基金所得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投资基金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的规定:
(1)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❻ 有哪些个税可以不交

根据从2019年1月1日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51个税管家:常见的可以不交个税情形如下:

1、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2、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3、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4、对按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❼ 哪些收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收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7)抚恤金、救济金(指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0)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标准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1)我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2)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其超过规定的部分应当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13)按照国税发(1999)43号文件规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其取得的营业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务服务的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但第1年免税期满后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
(14)按照国税函发(1997)087号文件规定,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对受害人依法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16)按照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律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发给的误餐费)。
(17)按照财税字(1998)061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8)按照国税发(1994)127号、财税字(1998)012号文件规定,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体育彩票,凡一次中奖收人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9)按照(94)财税字第020号文件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得到的奖金; ②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③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④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20)工资薪金所得低于3500元或个人劳务所得低于800元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❽ 哪些个税可以不交

只要符合个人所得税征收条件的个税,都是必须缴纳的,只有个人所得低于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的,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8)哪些基金不交个人所得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❾ 哪些项目不交个人所得税

1、需补缴人姓名,
2、需补缴人身份证号码,
3、需补缴人月工资金额,
4、需补缴人要补缴的月份,
5、需补缴人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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