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个人是否经营代客理财业务
李某在一家证券公司工作多年,对证券市场以及股票市场较为熟悉。辞职后,李某欲利用自己的经验开一家代客理财公司,计划通过吸收他人的资金来代他人购买证券、股票,进行相关操作,并从中收取佣金。请问:李某能否设立该公司? 首先,本案中,李某欲经营的代客理财业务属于我国法律、法规上规定的个人理财业务。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理财业务属于金融业务,在我国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也就是说,在我国只允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五类公司经营个人理财业务。个人设立代客理财公司经营个人理财业务是违法的。因此,李某不能设立该代客理财公司,其设立该代客理财公司的请求也不会得到工商部门的批准。
其次,个人经营代客理财业务是违法的,但是并不是所有个人代他人理财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一般情况下,以下二种情形不违法:
1、在亲人、朋友之间,基于信任,将货币交由他人对金融机构开发的个人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对于账户的名字还是委托人的姓名,如果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购买股票、证券等操作进行了授权,并将其账户及资金、密码等信息告诉受托人,由受托人进行相关操作并抽取佣金的行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一般也不会被认为是违法行为。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个人非法代客理财的情形下,双方签订的委托理财合同一般也会因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其中产生的利息、股息等孳息也会因此被没收。相关法律、法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贰』 因为信任在双方没有协议约定情况下的个人委托理财,当委托方将资金交给受托方全权经营理财的情况,委托方
可以要求,但法律保护不了
『叁』 合法个人代客理财或委托理财或私募基金与非法的区别
首先我们要区分私募和非法集资,私募常识:出资人数有限制,不得面向公众,单个出资人的出资金额不少于100万。而低于100万起投,大量发行,利用会议,网络,面向公众的,不符合私募条件。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有:
一、公司式。一般通过设立“投资公司”吸纳大众投资,由资金管理人管理,主要用于证券投资。
二、契约式(即信托)。由投资人和私募管理人签署协议,投资人将资金交由管理人管理和投资,管理人负责返还投资收益。
三、有限合伙式。基于《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企业由一人负无限责任,其余合伙人负有限责任的组织特点,私募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设立私募基金,私募管理人负责私募基金运营,并负无限责任,投资人以投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主要集中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领域。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符合以上标准的基本上就是合法的私募基金。想起之前还有人问过P2P是不是非法集资,也顺便回答一下。大概是因为P2P前几年属于新生行业,整个行业还不成熟,所以经常出现负面现象。但是经过几年的发展和监管的发力,大大减少了这类风险。只要一些简单的筛选,基本能避免。
作为投资者,在研究平台在之前,要先学会剖析资产背后的逻辑。例如无界财富(比较早期做P2B的平台)还是比较透明的,以前期保证金项目为例,平台披露信息就非常之多,借款方、还款来源及保障、股权质押……项目摆出来了,起码诚意十足,也确实凸显作为P2B的优势,而且他们从成立以来,一直都由国有金融机构风控,也因此在业内被以稳健著称。
我们在选择一个理财平台时,要多方位分析,比如服务和体验,这个也拿无界财富来举个例子,每天群里也互动,有个直接可以看到员工动态的部落,也比较有意思,反正挺透明的,让投资人安心了很多~所以说,除了在安全方面做的完善,服务也要同时跟上,这才是一个优质的平台所必备的。
『肆』 个人之间的资金委托理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受法律保护
类似于借贷,只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利率就没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
『伍』 委托理财的优缺点
委托理财的优缺点:
1)低门槛。目前券商设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财接受单个客户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非限定性集合理财接受资金不低于10万元。而《征求意见稿》中并无明确规定账户管理业务的准入门槛。理论上只要券商愿意与客户约定,客户可以几乎零门槛享受账户管理业务。
2)一对一定制服务。与其他集合类或公募资产管理计划相比,此次账户管理的亮点在于“定制化”。通过《账户管理服务协议》,券商与客户可对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当事人权利义务等等方面进行约定,针对客户需求打造量身定制的投顾类产品。
3)券商可代理账户投资交易,客户体验更优。意见稿明确表示符合账户管理资格的持牌机构可以代理客户执行账户投资或交易管理。这意味证券公司终于可以在特定账户突破不能动用客户资金和客户证券规定,主动替客户理财投资。只有约定明确,客户不需要实行投顾给予投资建议→客户筛选→下达交易指令→投顾下单的繁琐流程,投顾直接就投资结果向客户负责。
『陆』 可以以个人名义代客理财吗
根据《证券法》,代客理财必须具有投资咨询资格及资产管理资格。
而开设具有投资咨询资格及资产管理资格的投资公司,需要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
到现在为止,监管部门暂时没有开放私人和机构定向代客理财的政策。
从民事刑事判例案原则,类似的案件有类似的判决,北京福建已经有案例判决代客理财者需要赔偿投资者所有损失。原因是代客理财者没有资质代客理财,属于非法约定,法院不承认投资者与代客理财者之间的合同有效性。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代客理财的风险远远高于获得收益的风险。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柒』 什么是个人理财比较个人理财和委托理财的优缺点
个人理财,简单的讲就是“如何处理自己的财富”。作为一种服务,个人理财是指根据个人(家庭)的风险偏好和短期、中期和长期需求或收益目标,对个人(家庭)的财产进行科学的、有计划的、系统的全方位管理,以实现个人(家庭)财产的合理安排、消费和使用。
目前在中国大陆,部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已开办了相应的个人理财业务。与商业银行相比,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业务专业性比较强,但同时理财范围也有较大的局限性,理财建议主要集中在投资的操作层面上,而在理财的整体规划上则比较欠缺。例如,证券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的理财业务就主要集中在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投资工具上。
而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特点则主要体现在其综合性上,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作为个人资金的出口和入口,与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息息相关。大型商业银行的各种储蓄业务、国债、住房按揭、外汇、黄金买卖、消费信贷等为居民提供了丰富的理财工具,尤其是近几年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进行了深入的合作,已经能从银行平台上为客户提供保险、证券和基金等理财业务,逐步形成了“一站式”的服务格局。因此,商业银行在综合性理财业务上具有天然的优势,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也将会在国内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
当然,在现今国内分业经营的金融格局下,国内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并不能真正做到代客理财,离客户对个人理财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但随着国内金融体制的逐步放开,混业经营的格局将逐步形成,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也将在现有的平台上得到更快的发展。
所谓委托理财是受托人接受委托人委托,运用自己的智慧、经验、知识、信息等各种专业优势,通过各种市场、工具及方法对委托人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和运作,在严格遵守客户委托意愿的前提下,在尽可能确保客户委托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实现资产保值增殖的一项业务。委托理财可以发生在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等各种主体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