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般风险准备"科目是借方余额还是贷方余额一般如何使用
一般风险准备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 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风险准备。
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科目一般是贷方余额。
1.企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借: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贷:一般风险准备
2.用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
借:一般风险准备
贷: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② 一些什么企业需要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一般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需要提取风险准备金。
财政部印发(财金[2007]23号)第十一条关于金融企业利润分配的规定,《规则》第44条规定:“金融企业本年实现净利润(减弥补亏损,下同),应当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分配。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二、企业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补亏”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一般风险准备。
核算
1.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设置
“一般风险准备”属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提取风险准备时,贷记本科目;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提取的风险准备结余。
2.一般风险准备的账务处理
(1)提取风险准备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风险准备
贷:一般风险准备
(2)用风险准备弥补亏损时:
借:一般风险准备
贷:利润分配——风险准备转入
③ 什么是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
风险准备金类似投资者保护基金,是为了解决一些突发状况造成的投资者的损失。资信越好的证券公司,风险准备金提取的比例会少一些。资信差的公司,或者小公司,会计提的高,以此激励券商做大做全。
投资者保护基金或称投资者赔偿基金或投资者补偿基金,是指一种在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出现支付危机、面临破产或倒闭清算时,由基金直接向危机或破产机构的相关投资者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的保障机制。
(3)基金公司一般风险准备科目扩展阅读
制度基础
投资者保护基金,是证券客户资产风险应对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证券公司进行严格的净资本监管和客户资产分隔监管,并建立以投资者保护为重心的证券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之外,投资者保护基金以相当于客户资产保险的方式,为客户资产安全构建起最后一道屏障。
各国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制度基础不尽相同,大致可以分为法律规范和自律规则两种。
④ 什么是基金风险准备金
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从自己收取的会员交易手续费中提取
一定比例的资金,做为确保交易所担保履约的备付金的制度。
交易所风险准备金的设立,
是为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而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不可预见的风险
带来的亏损。交易所不但要从交易手续费中提取风险准备金,
而且要针对股指期货的特殊风险建立由会员缴纳的股指期货特别风险准备金。
股指期货特别风险准备金只能用于为维护股指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
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交易所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亏损。
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除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外,
不能挪作他用。风险准备金的动用应遵循事先规定的法定程序,
经交易所理事会批准,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
⑤ 由谁决定一般风险准备金提取
一般风险准备(General Risk Preparation),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 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 风险准备。
一般风险准备按净利润的10%计提。 一般风险准备的管理办法:一般风险准备只能用于弥补亏损。
(2007年1月12日 证监会计字〔2007〕1号)
为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设立风险准备的有关财务管理工作,明确相关事项,现做出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154号,以下简称《通知》)中“风险准备金”指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一般风险准备,应区别于有特定使用目的或有特定使用对象的专项风险准备。
二、一般风险准备的提取从《通知》发布当月起执行,余额达到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总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托管行按托管的每只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提取基数,余额超过1%时可以不再提取。
三、基金管理公司在《通知》生效之前已以管理费收入为基数,按高于《通知》最低标准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的,可以选择继续执行较高提取标准或执行《通知》要求。
四、各基金管理费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应统一存管于开立的一般风险准备专户中,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一般风险准备的使用不区分一般风险准备的提取来源,作为公司统一的一般风险准备使用,服务于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及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一般风险准备专户中的资金和使用一般风险准备进行投资而持有的证券及相关收益,属于使用目的受限的公司固有资产,税后投资收益属于一般风险准备资产。
六、以前年度已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作为负债或权益处理的,应按此规定,将资金余额转入一般风险准备专户,并在本年度将余额一并转入“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公司的一项所有者权益。
七、从营业费用中支出的一般风险准备以实际损失发生数列支,累计超出提取的风险准备余额的部分应由基金管理公司使用其他自有财产进行弥补。在计算公司所得税时,公司应按照现行税法要求,根据使用一般风险准备所针对的具体风险事项的性质做出必要的纳税调整。
八、对于一般风险准备,除特别要求以外,基金管理公司应执行以下财务管理规定:
(一)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管理费收入应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全额入账,计入公司管理费收入。一般风险准备按《通知》要求按管理费收入的一定比例逐月提取,公司应指令托管银行,将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划入一般风险准备专户。公司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按利润分配处理,不得计入费用。一般风险准备是公司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
(二)使用及支付一般风险准备
使用一般风险准备时,公司应冲减“一般风险准备”,相应增加公司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并将资金由一般风险准备专户转至公司的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账户。
因基金管理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损失,应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应由当事人承担的金额需要基金管理公司以一般风险准备垫付的,记入“其他应收款”;应由基金管理公司负担的金额,从营业费用中列支,营业费用下须单设“一般风险准备支出”明细列支由公司承担的金额。
当事人归还公司垫付金额时,按归还金额冲销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公司以一般风险准备垫付当事人承担金额,且当事人无法归还公司垫付金额时,公司应以自有资金补足一般风险准备,并将相应资金从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账户转入一般风险准备专户。
对难以收回的垫付款应按照相关原则予以计提坏账准备及核销。
(三)转回一般风险准备
公司可在已提取的范围内转回一般风险准备,并相应转回一般风险准备专户存款余额,但转回后的一般风险准备余额不得少于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存续总基金资产净值的1%。转回一般风险准备时,在冲减“一般风险准备”的同时,应相应增加公司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并将资金由一般风险准备专户转至公司的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账户。
(四)一般风险准备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运用一般风险准备资产进行包括银行存款在内的投资时,应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贷款和应收款项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原则逐月进行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使用受限的资产反映。含银行利息在内的投资损益,应纳入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相关的损益科目,并在相关资产及损益科目下设明细科目,用以区别于其他资产投资。
一般风险准备投资收益暂按一般风险准备投资收益所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余额,纳入一般风险准备管理。余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般风险准备投资收益所得税税后金额=一般风险准备税前投资收益× (100%-适用公司所得税税率)
上述税后金额按照利润分配的原则计入“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公司的一项所有者权益,并将同等金额从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账户转入一般风险准备专户。
公司税前亏损的,一般风险准备投资收益应全额纳入一般风险准备管理。
风险准备投资发生亏损的,公司应以亏损金额冲减一般风险准备余额。
九、对有特定使用目的的专项风险准备(以下统称“专项风险准备”) ,除特别要求以外,基金管理公司应执行以下财务管理规定:
(一)以管理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专项风险准备的,应以扣除当期提取专项风险准备后的管理费净额作为管理费收入。提取的专项风险准备作为负债,计入“其他应付款--专项风险准备”,并存入专项风险准备专户。
(二)原有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专项风险准备,余额应继续作为所有者权益。自本补充规定生效日起,该类风险准备应按照管理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作为一项负债,计入“其他应付款--专项风险准备”,并存入专项风险准备专户。
管理费收入按扣除提取专项风险准备后的净额入账。
(三)使用及支付专项风险准备时,公司应根据实际使用金额从“其他应付款--专项风险准备”余额中支出。
(四)专项风险准备到期,或在基金管理公司解散清算时,可在已提取专项风险准备的范围内转回,调整 “其他应付款--专项风险准备”余额及管理费收入,并将资金由专项风险准备专户转至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账户。
(五)根据相关法规,可以运用专项风险准备资产进行包括银行存款在内的投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应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进行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使用受限的资产反映。含银行利息在内的投资损益应纳入管理公司资产相关的投资损益科目,并在相关资产及损益科目下设明细科目,用以区别于其他固有资产投资。专项风险准备投资收益应纳入专项风险准备管理,并由专项风险准备承担投资风险。
(六)基金管理公司应对专项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分别开设专户管理。
十、基金管理公司在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附注中,应单独设立“风险准备提取及使用情况”小节,披露一般及专项风险准备如下事项:
(一)本年度一般及专项风险准备平均提取比例;
(二)累计和当期提取的一般及专项风险准备金额;
(三)累计使用金额、当期使用金额及原因;
(四)各项风险准备期末专户存款余额;
(五)投资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银行存款金额、投资品种个券名称、持有数量、期末公允价值、投资成本、当期投资损益(含当期投资变动引起的)、期末公允价值占期末风险准备金比例,以及各项合计数。
十一、如财政部对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有关会计确认和计量等事项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⑥ 信托公司一般风险准备如何计提
按照不同类型、不同行业,银监会规定的标准计提。
一般风险准备(General
Risk
Preparation),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
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
风险准备。
企业(金融)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1.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设置
“一般风险准备”属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提取风险准备时,贷记本科目;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提取的风险准备结余。
2.一般风险准备的账务处理
(1)提取风险准备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风险准备
贷:一般风险准备
(2)用风险准备弥补亏损时:
借:一般风险准备
贷:利润分配——风险准备转人
⑦ 计提的风险准备一般计提比例是多少
计提的风险准备一般计提比例是10%。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的通知(财金[2007]23号)
十一、关于金融企业利润分配的规定
《规则》第44条规定:“金融企业本年实现净利润(减弥补亏损,下同),应当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分配。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关于一般准备金的提取。
……
主营担保业务的企业,应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亏损,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
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指导意见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管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提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反资管产品协议、操作错误或者技术故障等给资管产品财产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7)基金公司一般风险准备科目扩展阅读:
一般风险准备(General Risk Preparation),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属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二、企业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补亏”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一般风险准备。
⑧ 基金投资的一般风险控制有哪些
投资 有风险,尽管基金本身有一定的风险防御 力,但对证券市场的整体系统性风险也难以完全避免。这类风险主要包括:一是政策风险,主要是指因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宏观政策发生明显变化,导致基金市场大幅波动,影响基金收益而产生的风险。二是经济周期风险,指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三是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如果想学 建议去今日英才。
⑨ 基金从业考哪几科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其中科目一必考,科目二或科目三任选一科。三科都考也可以。
科目一 + 科目二适用于:证券、股权、创股、其他类从业人员。
科目一 + 科目三适用于: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从业人员。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关于的规定,基金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4年,其中单科成绩有效期也是4年。
1、已通过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一+科目三,应当在四年内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2、超过四年未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的,需重新参加考试,或补齐最近两年的后续培训学时后,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3、已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的,四年成绩有效期认定从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