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与企业核算的区别|
1 保险业务按险种进行分类核算 2 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和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两种方法,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当期的损益 保险业财务名词:再保险业务收入、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长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保障基金、总准备金、存入(存出)分保准备金 保险企业会计的特点: 一 ”未了责任准备金”的提存。保险公司保单的有效期与会计年度往往不一致。保险公司对于会计年度末尚未到期的保单应承担的责任称为未了责任或未到期责任。由于保费收入是在保单时入账的,而保险责任要延续到保险期终,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为了正确计算各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要把不属于当年收益的保费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形式,从当年收益中提出,作为下的年收入。同理,应将上年度提存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协作本年收入。这种未了责任准备金的提存是保险企业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特点。二 保险利润的特殊性。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保险利润的计算与一般企业不同。一般企业的利润是以当年收入减当年支出或费用后的余额,而计算保险公司的利润应以当年收减当年支出后,再调整年度的计算。第二,保险企业年度之间的利润可比性较差。一般企业只要经营管理上没有大的变化,各年的利润就会保持相对稳定。而在保险公司,由于保险费是按“概率论”和“大数法则”计处的各年灾害损失的平均数收取的,而赔款支出是按当年的实际损失支付的,而灾害事故的发生率各年很不平衡,从而使保费收入与赔款支出在年度间相很大。因此保险公司各年的保险利润只有相对的可比性。三 年终决算时保险业核算的重点在于估算负债。而一般企业(如工商企业)的重点在于核算资产,特别是各种可实地盘存的资产,需要核实其实存数。而保险公司年终决算的重点是正确估算负债。这是因为保险公司的资产大部分是以货币资金形态存在,年末无须核定;另有一部分投资,由于其投资收益在年终时已基本确定,因而不必作为决算时的重点。保险公司的负债主要是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等。其中未决赔款的估算比较困难,特别是涉及到责任范围、损害程度的比例存在争议或最后由法庭判决等情况时,往往要经过时间,因此负债数额的估算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㈡ 保险行业会计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主要的工作是:结算保险业务人员的提成和上缴的营业税,计算本公司当月的盈利并汇报,计算公司内部组织会议和活动开支,结算盈余。
一,会计的工作内容一般有:
1)依照有关法规溢价审计,薪酬,费用,保险费回报,收入和支出,及时账务处理项目的销售成本;
2)执行的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处理的真实,准确和合理。账目核对。
3)负责控制使用的总量限额销售业务机构的批准的费用的一个分支,并负责审计和会计处理票据销售费用。
4)提供账目准确的细节账款账龄名单在财务部,业务部门经理和相关人员在指定的日期。
5)业务人员随时准备协助相关财务数据。异常情况的指标经营管理机构做出及时必要的说明,以反映业务问题和建议。需要提交的账户数据,和性能数据的时间。
二,保险会计工作是属是商业保险会计核算范畴。业务会计处理方法和学科也适用于保险会计及商业的待遇!关键是需要保险会计和保险流程的会计知识相结合。
㈢ 保险会计核算中哪些问题值得探讨
对于养老金的会计理论和实务问题的研究,我国起步较晚,到目前为止,无论是对经办机构经办的社会保险基金,还是对企业负担的养老金等社会保障费用,基本上没有形成完善的会计理论体系和框架。只是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1999年6月联合发布了《社会保障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障基金会计制度》,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从1999年7月1日起实施。这两个制度的特点是:以基金为会计核算的主体;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设置较为特殊的基金账户;适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三项基金。但由于种种原因对企业养老金费用等社会保障支出的会计处理却没有相应的规定,如养老金费用怎样确认、遵循什么核算原则、如何披露等,造成实务中存在多种会计处理并存的局面,相关的会计信息披露极不规范。目前我国企业对支付的养老金费用等社会保障支出存在以下几种会计处理方式(在此仅以养老金为例,下同):
㈣ 保险业务会计核算是做什么的
以保险为会计主体的一种行业会计。保险企业是经营保险业务的经济组织。保险业务是一种特殊的业务,它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对个人的死亡、伤残等给付保险金的一种方法。保险会计的对象是可以通过价值形式表现的保险业务活动,或保险资金运动。
㈤ 保险行业会计和普通的会计有什么区别,具体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金融保险业:本税目适用税率为5%,征收范围①金融业,是指经营货币资金融通活动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②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