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委托理财案件有哪些纠纷类型,案由及法律适
您好,法院在立案时以“委托理财纠纷”暂定案由,在具体审理委托理财案件过程中,进一步区分不同权利义务约定,以界定其法律关系并确定案由。具体而言:
1.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开设资金账户和股票账户,委托受托人从事投资管理的;或者委托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或实际上借用他人名义从事投资管理的,应认定双方成立委托理财合同,并以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确定案由。
2.委托监管合同案件。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接受委托理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或资产委托人的委托,承诺对委托资产的交易账户进行监督管理的,应认定成立委托监管合同关系,并以委托监管合同纠纷确定案由。
在委托理财合同案件和委托监管合同案件中,在法律适用方面宜遵循如下思路:首先,应主要以《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商事基本法律作为法律适用依据。其次,从《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金融法律、法规中寻找有关证券、期货等交易规则,作为处理案件之依据。再次,从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制订的相关金融行政规章中援引有关营业资质、禁止性交易行为等规定作为判案的参照依据。目前这类参照依据主要包括: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1] 265号《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3]107号《关于证券公司从事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2003 年中国证监会第17号《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等。最后,对于具体案件中出现的新型疑难法律问题,应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和金融政策,综合运用委托理财案件审理原则、民商法基本原则、原理和法律解释学的方法予以分析和处理。
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将资产交由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受托人无论盈亏均保证委托人获得固定本息回报,超额投资收益均归受托人所有的(即约定保证本息固定回报条款),属于“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关系”的情形,应认定双方成立借款合同关系,以借款合同纠纷确定案由,并适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4.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委托人将资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提供专业理财服务,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应认定双方成立以委托理财合同为表现形式的合伙关系,以合伙协议纠纷确定案由,并适用《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
5.信托合同纠纷案件。在委托理财合同实践中,若合同约定委托人将其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并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委托资产与委托人资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资产相互分离,以使委托人或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获得收益,且受托人具备法定资质的信托投资机构等《信托法》所规定的信托行为构成要件的,应认定成立信托合同关系,以信托合同纠纷确定案由,并适用《信托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❷ 工行私人银行专属全权委托资产管理人民币理财产品PBZO1311的基本信息是什么
工商银行发行的私人银行专属人民币理财产品PBZO1311,产品最低持有期限365天,业绩比较基准6.5%。30万元起购,以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投资有风险,详情请以理财产品说明书和工商银行最新解释为准。
私人银行(Private Banking),是面向高净值人群,为其提供财产投资与管理(不限于个人)等服务的金融机构。私人银行与私人银行服务不是同一范畴。
私人银行服务最主要的是资产管理,规划投资,根据客户需要提供特殊服务,也可通过设立离岸公司、家族信托基金等方式为顾客节省税务和金融交易成本。
❸ 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做委托理财吗
朋友你好,投资公司是可以代理理财的。但你要知投资是有风险的你要多了解了解。才去操作还有你要简单委托理财,一定要签委托协议合同啊。不要盲目操作哦。
❹ 理财产品有什么风险
一般情况下,目前基本上产品都是有风险的,除非合同文本协议上注明是保本产品,没有注明的都是有本金损失的风险,具体风险程度要视产品的投资标的范围,投资需谨慎。
购买理财产品前,建议您阅读合同,留意投资标的范围,风险介绍等。
❺ 经营范围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等业务)能向个人发行固定收益类理财品
不可以。这类公司一般是非银行信托机构,如果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可以发行私募产品(注意:也非公开发行产品!),此类产品也不可完全承诺固定收益!购买时谨慎!
❻ 工行私人银行专属全权委托资产管理人民币理财产品PBZO1310的基本信息是什么
工商银行发行的私人银行专属人民币理财产品PBZO1310基本信息如下:
产品最低持有期限180天,业绩比较基准6.0%。30万元起购,以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投资有风险,详情请以理财产品说明书和工商银行最新解释为准。
私人银行(Private Banking),是面向高净值人群,为其提供财产投资与管理(不限于个人)等服务的金融机构。私人银行与私人银行服务不是同一范畴。
私人银行服务最主要的是资产管理,规划投资,根据客户需要提供特殊服务,也可通过设立离岸公司、家族信托基金等方式为顾客节省税务和金融交易成本。
❼ 工行私人银行专属全权委托资产管理人民币理财产品PBZP1575(70天)的基本发行信息是什么
工商银行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3日发行私人银行专属人民币理财产品PBZP1575(70天),业绩比较基准5.10%。100万元起购,以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投资有风险,详情请以理财产品说明书和工商银行最新解释为准。
私人银行(Private Banking),是面向高净值人群,为其提供财产投资与管理(不限于个人)等服务的金融机构。私人银行与私人银行服务不是同一范畴。
私人银行服务最主要的是资产管理,规划投资,根据客户需要提供特殊服务,也可通过设立离岸公司、家族信托基金等方式为顾客节省税务和金融交易成本。
❽ 证券公司受托资产管理业务与银行的理财产品有区别吗
当然有。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1996年9月18日深圳人民银行发布的《深圳市证券经营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把资产管理明确地列入券商经营范围, [6]并且将资产管理业务与自营业务、代理业务区分,但是对于什么是资产管理业务没有详细规定。1998年12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章第一百二十九条没有明确规定资产管理业务属于综合类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但出于立法技术的考虑,第四项规定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经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其他证券业务”。 [7]1999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14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该文在涉及综合类券商的业务范围时指出“综合类券商经批准除可以从事经纪类证券公司业务外,还可以从事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和上市推荐,资产管理,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算是为资产管理业务争得了一个名分。但是对于资产管理业务得规范非常得简略,并且没有具体的法律制裁措施。所以,总的来说前三阶段,国家对于什么是资产管理业务、资产业务的风险如何防范等诸多问题没有规定,对资产管理业务基本上处于放任状态。
银行理财产品:
按照标准的解释,应该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1-2]
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我们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指其中的综合理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