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理财产品时:
贷:银行存款
到期变现时,根据实际收益情况,如果是正收益,投资收益在贷方,否则在借方。
正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投资收益
负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拓展资料
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
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我们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指其中的综合理财服务。
② 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分录
购入时: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00
贷:银行存款100
收回时:借:银行存款12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100
投资收益(差额)20
投资收益>0时,以投资收益为基数计提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其取得的收入(收益)应并入本年应纳税所得额,同其他收入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会计分录
借 短期投资-定期存款-**银行 (合计)
贷 短期投资-理财产品 (本金)
贷 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定期存单要保管好。
④ 购买信托产品怎么做帐
一般企业购买信托产品后的信托产品会计处理如下:
若该理财产品是保本、固定收益的,否则不构成对发行人(银行)应收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款项的合同权利,不能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贷款和应收款项核算,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如果该理财产品需要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但其本身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无法直接取得公允价值的,一般可采用以下方法处理:
1、如果该理财产品的说明书限定其只能投资于具有活跃市场的证券的,则可根据期末该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确定期末公允价值。
2、如果该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中,无活跃市场的证券、股权等占较大比重的,需要使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⑤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得的收入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你好!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一年之内,属于短期债权投资,一年以上属于长期债权投资。理财产品到期,本金冲减原投资分录,利息在投资收益科目列支,计缴所得税。
会计分录
购买时
借:短期债权投资---理财产品
贷:银行存款
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如满意请采纳!
⑥ 购买理财产品会计处理分录
银行理财,一般是保本收益,收益也不高,可以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存出保证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收回本金和收益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红字
贷:其他货币资金
希望能帮助到您!
⑦ 请大家帮忙: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如何做分录
借 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 银行存款
如果你们没执行新准则,
借 短期投资
贷 银行存款
收回后
借 银行存款
借 投资收益
贷 相关科目
⑧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怎样做会计分录
你好!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首先要将理财分类:
一类是有合同业务根据的;一类是纯粹的银行账面资产理财.公司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应该属于第二类,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应该冲减财务费用下的利息支出(或计入利息收入);
另一种,向银行产品支出,因要支付外汇,考虑到了汇率的变动产生的公司损失,人民币定存银行做质押,由银行先付出外汇,到期后购汇支付给银行.
一、购买理财产品时账务处理
1、购买理财产品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
2、确认收益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返还本金、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含利息)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利息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⑨ 银行的理财产品,购买时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购买理财产品: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处置理财产品: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短期投资
贷:投资收益(如果低于成本价的话,投资收益可能在借方)
(9)购买信托理财产品分录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可按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