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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买的失业保险能做什么

发布时间:2021-10-30 05:04:32

A. 企业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企业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是国家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保护措施之一。缴纳了失业保险,劳动者失业后,可按规定享受一段时间的失业金,缴纳满一年可享受一个月的失业金,最多不超过两年,因此,对于劳动者来讲,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B. 公司购买了失业保险,下岗后可以享受哪些福利

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需要什么条件?答:在劳动年龄内,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再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2、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如何《再就业优惠证》?答:需持二寸近期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下岗职工持企业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证过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身份认定表》及上述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3、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如何《再就业优惠证》?答:(1)档案存放在就业部门的失业人员:需持二寸近期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存档手册》、《失业就业登录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个人申请到就业部门。(2)档案存在市人才市场的失业人员:凭人才市场出具的《原有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证明》、《失业就业登录证》、二寸近期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3)由于企业或个人原因档案未存放在就业部门的失业人员:需持本人档案、《失业就业登录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二寸近期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4、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如何《再就业优惠证》?答:需持二寸近期彩色照片4张、身份复印件、个人申请和原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职工身份认定表》按国有企业失业人员渠道。5、再就业优惠政策与失业救济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政策有什么关系?答: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后,如果没有实现再就业,可继续享受失业救济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实现再就业后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有哪些?答: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可以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7、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的免税项目有哪些?答: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8、对下岗职工子女有什么照顾?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下岗职工子女就学应减免学杂费。同时,在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统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再次重申,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就学,减免学杂费。可由企业、街道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再就业难度较大且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工,逐一列出名单,对列入名单的下岗职工子女就学,经企业、街道出具证明,学校审定,可以减免一定比例的学杂费。具体减免比例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9、哪些职工在哪种情况下,企业不能安排其下岗?答:根据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统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有生产任务的企业,一般不安排下列人员下岗:配偶方已经下岗的;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者;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烈士遗属;现役军人配偶;残疾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工。10、下岗职工应享受哪些社会保险?答:包括养老保险、疾病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11、企业职工下岗后,失业保险关系怎么处理?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岗职工进入本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以后,由中心负责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下岗职工被其他单位录用的,由该用人单位继续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按当地的统一规定执行。12、企业职工下岗后,医疗保险关系怎么处理?答:在职工医疗保险费未实行社会统筹的地方,对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由中心按企业原规定发放医疗费,大病也由企业按原规定法。实行医疗保险统筹的地方,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的医疗保险费,以当地规定的缴费基数,按照医疗保险法规定的比例缴费并记入账户,医疗保险待遇按统一规定执行。13、企业职工下岗后,所住的福利房怎么处理?答:按照1998年6月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后,在原企业的住房,已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个人和原企业的产权关系;未购买的,可以继续使用,租金标准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14、工人具备什么条件可以退休手续?答:(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正常退休)。(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病退)。(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病退)。15、工人超过退休年龄仍然继续工作的,其连续工龄如何计算?答:1981年11月7日,国务院国发[1981]164号《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法的通知》规定:凡是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就应当动员他们退休、退职。如生产上确有需要,必须缓退的,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没有经过批准,超过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16、关于临时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被录用为长期工以后的工龄如何计算?答:劳动部工资局[64]中劳薪字第344号《关于临时工被录用为长期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临时工最后一次在单位当临时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长期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17、如何退休手续?答:由单位(企业或主管部门)劳资员带拟审批退休人员档案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认定和审批。(1)、单位在公示中要按正常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工种提前退休、因病退休、工伤退休和退职等不同类别进行分别公示。(2)、公示期满后,单位要填写《公示退休名册》、《退休审批表》,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后方可到保险部门申请养老金等手续。18、病退基本条件是什么?答:女45周岁,男50周岁,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提出申请病退。19、病退需要哪些材料?答:身份证、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照片3张。20、申请病退职工怎样进行体检?答:参加市级保险的职工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加省级保险的职工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21、病退所需的费用是多少?答:1、劳动鉴定费。参加市级养老保险的需要交180元;参加省级养老保险的交200元。2、体检费。医院收,依据(吉劳社财字[2005]18号)文件。22、工伤怎样?答: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有关程序及具体法请咨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电话:5679952大厅:760224023、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吗?答: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24、仲裁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发生的劳动争议。2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如何处理?答: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固定工、合同制工人、临时工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26、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答: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7、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有哪些?答: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28、申请劳动仲裁如何交纳费用?答:申诉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5日内预交仲裁受理费和处理费。29、当事人如何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述?答: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30、哪些人可以再就业优惠证?答:1、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2、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31、优惠证都需要什么样的手续?答:1、申人持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和解除劳动合同书,到所在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有明确详实再就业去向内容的书面申请。2、经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对其表现就业状况进行核实,并张榜公式,符合条件的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的申请表》报所在街、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后,由街、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持以上证件到县级以上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手续。32、哪些人可以参加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答: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及退休(职)人员都可以参加医保。33、如何参保手续?答:申请参保。单位参保须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医保中心(或区医保)登记审核部参保登记手续。申购报盘软件,单位登记表,职工登记表,缴费基数核查认定表,照片版位图,按规定录入和填写报送。34、参保人员发生变更的如何?答:参保人员增减及变动的,于每月30日前到区医保个人变更手续。35、参保职工的缴费标准?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7%缴纳,个人按2%缴纳,退休人员不缴费。36、参保单位缴费时间?答:各参保单位必须于每月20日前缴费至区医保账户,逾期不缴费,将予停保。37、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是如何确定的?答: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长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经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参保职工可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38、住院费用是如何支付的?答: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和住院押金,再进入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付段。住院起付标准按医院级别分别是: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省及省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为13%;市级为10%;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及卫生服务站为7%。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在第一次住院支付起付标准的基础上逐次递减25%。39、参保职工个人自付比例是多少?答:自付比例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个人要承担一定的比例,具体为:按省及省以上综合医院,市(含省市专科医院,一汽职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及卫生服务站,个人分别承担15%,12%,9%。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个人负担比例减少2%。40、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度是多少?答:基本医疗统筹基金额度为39008元。公务员补助为4万元(仅限于缴纳了公务员补助费用的参保职工),我区尚未实行。大额救助为15万元。41、如何理解大额医疗救助的用途及支付标准?答:大额医疗费用救助主要用于解决参保职工患大病、重病、疑难病住院医药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医疗费用。我市规定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建立大额医疗费用救助,由个人承担,由单位每年1月代收代缴。单独列帐,单独管理。大额医疗费用救助的基金支付待遇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为大额医疗救助的起点。一个年度内住院医疗费中现金支付累计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5001元至10000元,补助25%;10001元以上部分补助30%。均由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基金支出。42、参保职工怎样就医购药?答:1、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用完后本人用现金支付。2、住院手续时,出示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以便医院识别身份和定期结算。如因急诊而没有携带长春市社会保障卡,3日内将保障卡和身份证交到院方查验,否则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将由个人承担。3、参保职工在定点药店购药时,购处方药须持定点医院医生开具的处方,购非处方药由定点药店药师对提药单进行审核后购药。43、参保职工如何转诊转院?答:如果患者的疾病经多次会诊仍无法确诊或不能诊治时,患者可通过医院转诊转院手续。需转往本地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由所在定点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填写《转外审批单》。需转异地治疗的,经省级以上定点医院专家会诊并由其医保科()同意,填写《转外审批单》,报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医药监督部审批。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核报。患者转外(京、沪)治疗的起付线为1950元,自付比例为30%。44、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如何计算?答:1、核报部分=(费用总额-自费金额-自理费用-起付线)x(1-个人承担比例)2、自负比例=(费用总额-自费金额-自理费用-起付线)x个人承担比例3、大额费用(超39008元以上)核销计算公式:1至3万元=(费用总额-自费金额-自理费用)x75%;30001至15万元=(费用总额-自费金额-自理费用)x85%。4、公务员补助=(自理费用+起付线+自负比例)x60%。上述自费金额是指不予核销的两类费用。自理费用是指需个人承担20%的乙类费用。自负比例是指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个人要承担的一定比例。45、医保卡丢失怎样暂停支付?答:职工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用完后,IC卡暂停结算医疗费用,医疗费用由职工现金支付。个人医疗账户资金补足后,IC卡恢复正常使用。46、医保卡丢失如何挂失?答:职工IC卡丢失、损坏的,应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市医疗中心挂失手续补领IC卡。不及时挂失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自负。47、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是什么?答: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3、省物价部门规定医疗机构收费项目之外的其它医疗服务费用。48、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哪些医疗费用?答: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49、劳动合同都包括哪些条款?答: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决定其他内容。50、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答: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在任何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须征求用人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决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一方提出辞职的,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决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51、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什么手续?答: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除此之外,还应履行其他的一些相关手续,如工资、经济补偿金的结算,工作、业务的交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转,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也要进行清理等。一定要向用人单位索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52、用人单位以实物代替货币支付工资行吗?答: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卷代替货币支付。有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产品积压,无法支付职工工资,就将产品交给职工去卖,卖出去的就发工资,卖不出去就不发工资,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53、企业不按时支付工资怎么?答: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属无故拖欠工资行为,是侵权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并给予一定的补偿。54、企业应如何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答:企业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须向劳动者额外支付加班费。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报酬,法定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55、对使用童工的应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56、劳动年检需要的材料?答: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公章;3、工本费50元;4、上年度劳动年检合格证。57、失业登记的范围有哪些?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目前没有就业的人员。1、年满16周岁,未能继续升学的普通中学初、高中毕(肆)业生;2、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中学的毕(肆)业生,毕业半年以上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3、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4、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5、因企业破产、关闭、撤消而失业的人员;6、处于失业状态的退役士兵;7、刑满释放或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提前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8、其他符合本法规定范围的失业人员;58、什么样的人不进行失业登记?答:1、已被用人单位录用的;2、从事个体经营或创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3、其他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企业内部退养的;5、已丧失劳动能力的;6、升学,应征服兵役,移居省外、境外的;7、因被判刑收监执行、被劳动教养等原因不能就业的;8、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义务的;9、本人终止就业要求的;10、其他经审查已不再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59、如何失业登记?答:1、没有就业经历的失业人员,携带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和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乡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就业登录证》。2、有就业经历的人员,携带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乡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就业登录证》。3、对于户口在外地而来长春求职的人员,要出具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为其的外出人员务工证明、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和身份证。60、退休人员可以参加社区的那些活动?答:退休人员可以参加社区组织开展的各种文化学习、文体娱乐、组织生活等活动;社区工作人员需每半年与退休人员见面,征求意见,提供服务;退休人员也可以主动与社区工作人员沟通,提出建议和要求。61、离退休人员如何社区转移手续?答:离退休人员家庭住址发生变化需改变社区时,由转出社区填写《社会化管理关系转移申请书》,交转移人携申请书和退休人员档案卡到市退管转移手续。市退管在转移手续的同时为其填写《社会化管理关系转移介绍信》并建立新的档案卡。转移人持加盖市退管印章的介绍信、档案卡到转入社区登记。转入社区接收档案卡并为建立新的信息卡。62、离退休人员出国定居或异地居住时需那些手续?答:退休人员出国定居或长期到异地居住时,由转出社区填写《社会化管理关系转移申请书》,交转移人携申请书和退休人员档案卡到市退管转移手续。并于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将异地居住地公安户籍部门、社区开具的生存证明(带公章和经人章)和身份证复印件寄到市退管;出国定居的要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生存证明。短期出国或到异地探亲超过半年时,应到社区登记。退休人员服刑、劳教、失踪时,家属要到所属社区说明情况,档案卡、信息卡仍在其居住地所属社区管理。63、离退休人员如何代领养老金手续?答:1、退休人员因子女不在身边、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按时领取养老金的可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2、社区可根据申请,与退休人员签订按月代为领取养老金协议;3、社区工作人员每月凭离退休人员本人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存折到就近的农业银行储蓄所为其领取养老金并按时送到离退休人员家中。64、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如何?答: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带死亡证明等到社区登记;2、社区填写《病故通知单》,由死亡人员家属持《病故通知单》等资料送交原单位;3、单位在通知单回执上盖章并到社保部门减员及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手续;4、家属将通知单回执送回社区存档;5、死亡退休人员无单位的,由死亡人员直系亲属持社区填写的《病故通知书》等资料直接到社保部门减员及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手续并由社保部门在《病故通知单》回执签章,亲属将通知单回执送回社区存档;6、死亡离退休人员无单位且直系亲属因高龄、体弱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可向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工作人员携带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原件、《病故通知单》等资料到社保部门相关手续;7、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由直系亲属携带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原件到市退管开具《病故通知单》,再待遇领取手续,死亡离退休人员无单位、无直系亲属的,其丧葬费、抚恤金领取资格按《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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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公司买了失业保险,我辞职了怎么赔偿了

主动辞职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公司购买的失业保险能做什么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D. 公司购买了失业保险,下岗后可以享受哪些福利

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如果发生不是本人主动解除合同的情况,可以按月发给失业金。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是:第一,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第二,不是本人主动中断工作的,第三,办理失业就业证,参加就业培训,有就业愿望的。
领取的月数,是根据缴费年限确定的,缴费年限越长,领取的月数越多,但是不最高不能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金期间,免交医疗保险,就医照常报销。

E. 公司给上失业保险, 如果真的失业了,这个保险有什么作用

满足下面条件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F. 公司给上失业保险,如果真的失业了,这个保险有什么作用

如果公司买了失业保险,那么只有两种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一是,公司合同到期,你们都不续签了。二是,公司辞退你。如果是自己辞职,按照规定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不过,你可以看看以前单位的辞职的是怎么办理的,也有些单位,无论是怎么不干的,都给开开除证明,你可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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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买了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失业保险的作用是国家推出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保证因为各种原因失去工作的职工在失业期间获得一定的收入补偿,可以维持职工最基本的日常生活。

失业保险领取办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7)公司购买的失业保险能做什么扩展阅读:

相关条例: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H. 失业保险购买后有什么作用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失业保险,这个也是要你交满一年才能享受,一般交1年拿2个月,交2年拿4个月,但一辈子最多拿24个月.举例说明好了:
如果你2007年1月1日开始交保险,2008年1月你被公司辞退了,那你可以让公司给你拿2个月 的失业保险,如果这一年你都是以1189的基数交的保险,那你2个月起码可以拿到800多块钱
或者你2007年1月1日开始交保险,2008年1月你和公司合同到期了,你们都不想续签合同的话 那你也可以在离开公司以前让公司给你去拿2个月的失业保险,也是800多块 就是说合同到期或者公司辞退,你都可以按照一年拿2个月的失业金的比例去要求公司给你办,如果公司不给你办你可以去告它,一告一个准。 但是如果你是合同没到期自己辞职走,那就算你交满了1年也享受不到失业保险只要是自己辞职的,别说交1年了,就是交10年的失业保险到辞职的时候你也拿不到一分钱。

I. 企业给员工交失业保险有什么好处

公司按单位工资总额交钱,报名单就可以了.
公司给员工办理失业保险时,首先在当地失业办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需要提供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
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
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做记录。
个人失业保险由单位代扣代缴,然后由企业一起上交。你需要到当地社保局失业保险窗口进行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用人单位出具的失业证明,本人身份证,交纳失业保险的证明,本人领取失业金申请书等即可。(到劳动局去领啊,材料没有的就补办咯)
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程序、提供材料、受理时限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向当地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
4、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5、职工明细表(10人以上需提供磁介文件)。
对缴费单位填报的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失业保险手册》。
企业的红本是到劳动局去办理滴,小蓝本是到市劳动局去买的(买来之后你填上信息,和员工每月的缴费金额带着红本到劳动局盖章核实就可以)你是要办理失业保险还是要给员工领取失业金?要是领失业金的话要在员工离职15天之内把档案移交的手续给办理完!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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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购买的失业保险能做什么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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