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保险经纪人职业责任保险,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保险经纪人职业责任保险
保险经纪指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办理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保险经纪人职业责任保险是指,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办理保险代理业务时,因疏忽或过失,未能履行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在保险期限内,由被代理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代理业务:指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二、保险经纪人职业责任保险的内容有哪些
1、保险对象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保险经纪公司,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2、主要负责
在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及中国境内,被保险人办理保险经纪业务时,因过失造成委托人的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3、事先经保险公司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4、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等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被保险人与非法从事保险业务,或中介业务的机构,或个人发生保险经纪业务往来;被保险人超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定的业务范围;被保险人超越委托人的授权范围;未取得有效的《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经纪业务;被保险人的保险经纪从业人员,私自接受委托或在其他保险经纪公司执业;对委托人的诽谤或泄漏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向委托人做不实宣传,误导委托人投保;被保险人被吊销《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后,或被责令停业整顿期间,继续办理业务;被保险人与委托人未订立书面委托合同;挪用、侵占保险费或保险金、赔款等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被保险人对委托人造成的物质损失;罚款及惩罚性赔款等。
5、保费计算
根据投保人的选择,年度累计责任限额从10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最低保险费从9000元至24750元不等,基本费率在0.9%至2.475%之间。
年度保险费=保险期间预计业务收入×基本费率
㈡ 保险代理人有什么责任
第六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第一百二十七条 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应当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其他代理事项。
第一百二十八条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
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第一百三十条 因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第一百三十二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第一百三十三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应当有自己的经营场所,设立专门账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或者经纪业务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第一百三十四条 保险代理手续费和经纪人佣金,只限于向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支付,不得向其他人支付。
第一百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设立本公司保险代理人登记簿。
第一百三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不得唆使、误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本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适用于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㈢ 保险经纪职业责任险如何买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这其中的中介服务包括风险全面管理风险咨询风险查勘和评定为投保人制定保险方案协助保险人购买保险索赔服务以及风险管理的相关培训和咨询等等
在我国保险经纪人只能以公司的形式存在从事保险经纪人需要考取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但考试并不是很难
保险经纪人相当于一个中介咨询行业,有比较大的职业责任风险,所以需要相对专业的知识于技术
保险经纪人在国外是保险市场上的主要保费实现者之一,不过在我国现在还处于刚刚发展阶段。主要集中大型的财险、工程保险上。如果是很复杂的风险状况,比如说大型集团企业、工程保险选择保险经纪人是很不错的选择。在我国,最好选择市场排名前30的保险经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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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保险经纪人有哪些责任
保险经纪人的法律责任
我国的《保险法》、《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保险经纪人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保险经纪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有关责任人员应依法承担的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依据《保险法》和《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保监会可对有违法行为的保险经纪人处以以下行政制裁,包括罚款、吊销保险经纪人员的《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核减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范围、宣布保险经纪公司停业整顿以及吊销保险经纪公司的《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民事责任
《保险法》第130条规定:“因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经纪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是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即保险经纪人在保险经纪业务中,违反法律规定给另一方面当事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保险人)造成损失时,应该赔偿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并且,保险经纪人如果与另一方当事人签订了合同,保险经纪人违反合同规定时,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刑事责任
《保险法》第140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经纪人在其业务中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㈤ 保险经纪公司职业责任保险
一、什么是保险经纪人职业责任保险
保险经纪指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办理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保险经纪人职业责任保险是指,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办理保险代理业务时,因疏忽或过失,未能履行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在保险期限内,由被代理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代理业务:指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二、保险经纪人职业责任保险的内容有哪些
1、保险对象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保险经纪公司,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2、主要负责
在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及中国境内,被保险人办理保险经纪业务时,因过失造成委托人的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3、事先经保险公司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4、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等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被保险人与非法从事保险业务,或中介业务的机构,或个人发生保险经纪业务往来;被保险人超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定的业务范围;被保险人超越委托人的授权范围;未取得有效的《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经纪业务;被保险人的保险经纪从业人员,私自接受委托或在其他保险经纪公司执业;对委托人的诽谤或泄漏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向委托人做不实宣传,误导委托人投保;被保险人被吊销《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后,或被责令停业整顿期间,继续办理业务;被保险人与委托人未订立书面委托合同;挪用、侵占保险费或保险金、赔款等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被保险人对委托人造成的物质损失;罚款及惩罚性赔款等。
5、保费计算
根据投保人的选择,年度累计责任限额从10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最低保险费从9000元至24750元不等,基本费率在0.9%至2.475%之间。
年度保险费=保险期间预计业务收入×基本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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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保险经纪人为什么要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因为不少业务员在期初的时期对业务不是很熟练,相对会造成客户误导,产生的责任损失是要公司来负责的。
㈦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有什么区别啊
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代理人的区别:
1.代表的立场不同。保险经纪人需基于投保人利益出发,进行相关经活动,即保持与投保人利益一致的角色立场。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属于代理关系,其行为应为视为保险公司的行为。
2.组织形式不同。保险代理人可以是“机构或者个人”,而保险经纪人则明确为“机构”。
3.提供的服务不同。保险经纪人为客户提供保险相关的服务;保险代理人只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代收保费。
4.承担的责任不同。客户与保险经纪人与客户是委托与受托关系,一旦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损失责任。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代理被代理关系,保险公司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负责。
5.业务范围不同。保险经纪人的业务范围要比保险代理人广得多,保险经纪人可以充当保险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代理保险人进行损失的勘察和理赔,还可以从事保险和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㈧ 保险经纪人负责是个人还是公司
保险代理人是个人,是替保险公司或者保险经纪人跑业务的;
保险经纪人一般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中介机构,跟房产的中介差不多,两边收佣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