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
北京办理公积金网点: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
电话:83086161
地址:西城区大红罗厂街22号
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电话:59059001
地址: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
北京铁路分中心
电话:51825795
地址:海淀区北蜂窝路乙15号直属段二层
方庄管理部
电话:67690495
地址: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18楼一层大厅
东城管理部
电话:52185901
地址:东城区贡院西街9号一层
西城管理部
电话: 51232987
地址:宣武区右安门内半步桥街48号金泰开阳大厦一层
朝阳管理部
电话:59694396
地址: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2楼109号金海商富中心写字楼
海淀管理部
电话:2669002
地址: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1002室(一层)
拓展资料: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下文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
管理中心同时保留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Ⅱ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中心
1.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关于印发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函[2002]100号)的文件精神,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与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关的资产、负债及权益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移交,并于2003年9月成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专门负责中直机关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开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存储中直机关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负责中直机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汇缴、支取和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等项工作,负责中直机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工作,负责中直机关单位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等。
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机构设立及职能简介:2002年12月18日,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关于印发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函[2002]100号),成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合署办公,承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1996年4月30日经国务院同意成立,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和核算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民主的授权,负责中央机关在京单位(包括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高法院、高检院、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付、使用和核算等管理工作。
主要业务简介:
(1)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概况。1996年10月,根据国管局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并与有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归集业务协议,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在中央国家机关正式实施。1999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继印发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存、支取等具体业务操作。
(2)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概况。1998年6月,根据国管局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试行)》,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了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及规范文本,并与有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协议,中央国家机关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2003年6月30日,为弥补住房公积金资金不足,扩大贷款受益范围,资金中心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管理暂行办法》,启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品种。
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
简称铁路分中心,管辖范围为:北京铁路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及北京铁路分局的180个单位88980人的住房公积金。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规章制度,工作人员的人事和党团关系仍由铁路单位管理。
分中心职能:
分中心在管理中心的授权下,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原有业务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使用和核算等具体管理工作;
(二)设立账户,实行内部单独核算,负责其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增值收益;
(三)按照管理中心的统一财务和会计制度、会计账目,进行会计处理和成本核算,计算分中心增值收益;
(四)按规定提出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后,在分中心业务范围内分配和使用。
(五)管理中心授权管理的其他事项。 负责管理部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工作;负责售房款、公共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等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缴、执法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突破缴存额上限的初审工作;负责管理部的财务考核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部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负责管理部内部计算机系统维护工作;负责接待住房公积金咨询、查询、信访及内务管理工作 。
Ⅲ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链接是http://www.bjgjj.gov.cn/,中文域名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公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管理中心同时保留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中心设置3个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内设13个处室和工会;垂直管理20个分支机构(18个管理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结算中心);下设3个直属事业单位:北京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
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管理中心挂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北京市单位住房基金、公共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的建立、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Ⅳ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
分中心及管理部名称 地址 住房公积金业务电话 个人贷款业务电话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分中心 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4号楼-2 83085093 83084864
国务院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分中心 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蓝岛西区中认大厦) 65993015 65993027
北京铁路分中心 海淀区复兴路6号 51820777 51822025
方庄管理部 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 67690495 67690494
东城管理部朝内营业厅 东城区东四十条军区总医院北门凯龙大厦2层 64053208 64053092 64052750 64053353 64053052 64056887
东城管理部贡院西街营业厅 东城区贡院西街8号(长安大戏院东侧胡同内路东) 65123975 65123976 65141054-807/09/12/13 65265451-813
东城管理部外企营业厅 朝阳区南大街14号 85622475 85633325
西城第一管理部 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先锋写字楼4层 66162803 66533058
西城第二管理部 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北京金隅大厦第十一层1101室) 66411920
66411921-601/2/3/7/8 66411920
66411921-604/605/606
崇文第一管理部 崇文区龙潭路甲3号(翔龙大厦东一层) 67149913 67134394 67120527
宣武第一管理部骡马市营业厅 宣武区骡马市大街甲14号 63517081 6352457
宣武第一管理部(监狱管理局) 宣武区右安门东街7号 83580955
宣武第二管理部 宣武区右安门内半步桥街甲13号 83551061-809 83551061-8016
朝阳管理部 朝阳区团结湖北三条甲4号 85972035 85972038
西客站管理部 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四层 63970940 63970942
海淀管理部 海淀区增光路55号(紫玉饭店写字楼15层) 88424684 88424685 88424683
丰台管理部 丰台区莲花池西里29号(公交指挥中心14层) 63968706 63972174
石景山管理部 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2号北京万商大厦4层 68687715 68687718 68688627 68688628
房山管理部 房山区良乡吴店西里九号楼 60345389 60345399
中关村管理部 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5号北航世宁大厦10层1008室 82332022 82332107 82332103 82332104
门头沟管理部 门头沟区剧场东街8号 69820199 69837255
燕山管理部 房山区燕山迎风街 2 号 69347431 69347431
通州管理部 通州区吉祥园20号楼北侧 69523599 69549484
顺义管理部 顺义区光明北街双兴东区甲1号1单元201室、202室 69432216 69431906
大兴管理部 大兴区黄村兴丰大街中段132号 69256374 69241976 69251997 69291991
昌平管理部 昌平区东关南里26号楼一层底商 80119571
80119572-604/601/602 80119571
80119572-605/9
平谷管理部 平谷区平谷镇文化南街6号楼1室 89985149 89983134
怀柔管理部 怀柔北大街59号(房地局院内) 89683221 89682590 89683221 89682590
密云管理部 密云县冶金矿山公司院内山水大厦三层320室 69086308 69086308
延庆县管理部 延庆县东外大街80号 69144096 69181142 69144096
Ⅳ 住房基金被别人提走了,怎么能查出来提多少
住房公积金一般别人是不能提取的。
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Ⅵ 五险一金具体怎么查,在哪个网上查,具体一些谢谢了
“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查询要凭借社保帐号/卡号到社保局的网站/系统去查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Ⅶ 怎么查询住房公积金缴费明细
可以使用支付宝的城市服务查询住房公积金,具体方法如下:
一、在手机桌面上找到“支付宝”一项,然后点击进入。
Ⅷ 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了解自己的公积金余额吗
当今社会,大部分人都有购买住房公积金的意识,它是国家为了解决公民住房难问题实施的一项有效政策,为了方便人们查询提取使用公积金,一般每座城市都会有设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面小兔就以北京为例,为大家介绍下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文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管理中心同时保留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管理中心挂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北京市单位住房基金、公共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的建立、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北京公积金查询
1、网站查询
可以通过互联网登陆北京公积金查询网站。输入公积金账户密码等信息,就可以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等信息。
2、电话查询
北京住房公积金热线:96155(按普通市话收费)
(1)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自助语音服务包括:自由还款方式下的个人贷款查询和月还款额预约,及住房公积金帐户查询业务。
(2)人工咨询服务。提供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以及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政策解释、业务咨询等服务。
人工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22:00。人工咨询服务时间同时受理客户对中心下属部门的服务投诉、个人基础信息的变更申请。
3、联名卡查询
北京公积金大多使用的是与银行的联名卡,可以通过持卡在银行设置的查询机终端查询,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登陆银行网上银行查询等多种方式获得公积金余额信息。
4、营业点查询
如果上面的方法大家还查不到个人账户的公积金信息那还可以前往公积金的办事大厅进行人工查询,不过要注意记得带齐相关证件,下面是北京公积金一部分办事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地址:西城区大红罗厂街22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15号直属段二层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庄管理部地址: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18楼一层大厅
三、北京公积金提取材料
【购房提取】
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职工个人储蓄账户账号
4.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5.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此材料为销户提取的职工提供)
6.首次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贷款买的房无需提供此材料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8.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注: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申请提取,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应履行核实义务并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管理部应严格审核有关提取材料,材料真实的,准予提取。
【租房提取】
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
3.房屋租赁合同;
4.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5.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
3.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
4.房屋租赁合同;
5.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7.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通过账户所在单位经办人到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8.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提示:
2015年1月28日,《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发布,根据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租赁合同备案、租金发票等,只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或无房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北京相应细则尚未出台。本地宝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
【其他提取】
如果是承租公租房、廉租房要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管理部会在市住建委核实信息,提取人只需提供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户即可。
四、北京公积金提取
1、在官方网站上填写相关材料提交,这些材料要如实的进行填写,并出示有关证明材料,这个证明材料需要经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的。
2、拿盖好章的证明材料和专用存折以及公积金的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如果说不是北京市的住房的话,在提交材料的时候还需要带上离休的证明材料,一起交到公积金管理中中心。
3、对于有以下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需要亲自去办理公积金的提取。
注意公积金的提取时间,一般的对于第一次提取的用户来说,到账的时间实在明确的提取时间之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就会到账。在以后的提取中,它的到账时间是要按照提取周期计算出来的约定的提取日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
看完上文,想必大家对住房公积金有了一定的了解,还不知道该如何查询公积金的朋友,不妨参考上文提及到的方法进行操作查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多关注公积金政策的消息,确保自己能及时享受到应有的福利。以上就是土巴兔学装修平台带来的全部资讯了,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家居装修的知识和经验,请关注土巴兔装修家居微信(微信号:to8to282)。
Ⅸ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是多少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12329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08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编:100077
(9)北京市住房基金个人账户查询扩展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管理中心挂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北京市单位住房基金、公共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的建立、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