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自费交社保判刑期间还能继续交费吗
能,在职被判刑,没有受到开除处分的,经相关部门核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刑期内需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可以参照判刑前的工资标准。
㈡ 职工养老保险有两部分组成个人和企业交的,判刑后之前交的受影响吗
判刑后社保账户封存。以后出来再交纳。
㈢ 被判刑后出狱后社保,医疗还有吗
出狱后是可以继续参加社会保险的。
1、机关、事业单位并轨前,个人是不用缴纳社保却可以享受社保待遇的,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刑就已开除工职,出来后就没有社保了。
2、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如果在被判刑前个人有实际缴纳社保金的,其原参保社保帐户仍属个人所有,刑满释放后,找到新工作单位续缴社保,不影响参保人累计费年限。
3、刑满释放人员没有工作单位的,只能在户籍地街道办、社保局申请购买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3)个人缴纳的保险判刑后会受影响吗扩展阅读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十三)指出:与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相比,本法删去了关于“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情形,意味着这类人员可以依法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也是考虑这些人员虽然被判刑收监执行,但其之前已经依法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因此而受影响,避免其家属生活陷于困顿,也有利于判刑人员的改造,重新走入社会。
㈣ 个人缴纳养老金的,中途判刑十个月,但钱正常缴纳的,影响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吗
只要没有中断缴费,是不会影响退休领取退休金的,因为判刑和交社保两者之间没有冲突,是两码事。
㈤ 自由职业判刑后可以继续交养老金吗
刑满释放人员可以自己补交服刑期间的社保。
犯罪职工在判刑前已建立的基本养老关系,刑满释放后,可以接续,即职工在判刑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缴费年限,可以与刑满释放后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缴费年限连接起来并继续计算。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判刑被除名后,被重新录用的,工资待遇按新录用人员处理,从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目前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按照工龄和职务计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亦根据本人的工作年限确定。
被除名的工作人员,除名前的工作时间不计算为连续工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刑期内没有资格参加社会保险,假释期间亦属于刑期之内,职工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
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㈥ 判刑人员的养老保险会受影响吗
您好,
判刑人员养老保险其实还是可以被继承的。如果判刑人员是死刑,如果是被没收财产的话,其实个人账户里面缴纳的养老保险,也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那么这时候是不能进行继承的。假如判刑人员如果没有没收财产,那么则是可不可以让自己的家人继承养老保险呢?一般现在判刑人员如果判死刑,但是并没有做出没收财产的处理,这其中的养老保险在个人账户部分的是可以进行继承的。继承的顺序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第一、二顺序来实现。在某种意义上面来说,这对于很多判刑人员来说其实还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的。
一些统筹企业出来的判刑人员养老保险其实还是可以继续缴纳的,他们的银行卡是不能直接交给法院来进行执行的,而是需要由法院保管,并且由个人账户每月按时缴纳费用,以便以后养老保险的使用。所以,账户是不能由法院来封存的,而是和社保绑定,然后进行定期的缴纳,直至缴纳完毕,或者是银行卡里面的钱使用完毕,这对于服刑人员来说还是非常人道的,也是能够保证以后的养老生活。
如果在服刑期间,判刑人员养老保险到期了,那么这时候是不能办理手续的。一般到了服刑期满就可以来办理手续了,在一定程度上面来说,这对于我们很多服刑人员来说也是减少了很多的麻烦。在刑满之后,人到有关部门去办理养老保险的手续就可以了,服刑期满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养老保险,但是在服刑期间差下的养老保险是不能进行补发的。所以,针对这样的特点,人在办理的时候也需要特别的关注这个问题,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现在对于那些在逃犯,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养老保险是不能发放的,一旦被判无罪释放,这时候应得的保险还是可以进行补发的,这对于这些犯罪嫌疑人来说其实还是起到非常重要的帮助的。
㈦ 被判刑的人,还能交保险么之前的保险还有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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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被判刑后,一般都会被开除(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会停止。此外,按照现行的医保政策,被判刑正在服刑的人员,是不能参加社保的。所以,在服刑期间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会停止缴费,也就不能享受到相应的待遇。具体的讲,服刑期间和中断缴费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然而,在被判刑之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依然有效。服刑人员出狱后,可以继续参加社会保险,由工作单位或者本人自己缴纳社保各种费用,其待遇会恢复,符合退休条件的,(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5年以上)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如果缴费人参加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25-30年,也可以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㈧ 触犯刑法的人被判入狱后养老保险受影响吗
触犯刑法判处有期徒刑的,养老保险受影响。
劳动者触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入狱服刑的,服刑前的连续工龄不再计算,没有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只有实际缴费年限可以计算,与刑满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内务部
《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
一、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他们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为生活来源的劳动时间,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川劳社发〔2006〕18号
(四十六)下列人员的缴费年限按以下办法确定:
8、职工、个体参保人员服刑或劳教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刑释解教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原实际缴费年限前的原连续工龄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职工被开除、除名的,被开除、除名前的原连续工龄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其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作为实际缴费年限。
㈨ 判刑后社保怎么办
在职人员被判刑以后,社保等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区别对待,作出相应的处理。
1、在职被判刑,受到开除处分的,服刑期间不计算工龄,相对地不计算缴费年限。被判刑前已经建立个人帐户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
被判刑前没有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并不得以个人补缴的形式追加缴费年限。刑满释放后,养老保险关系转到企业社保继续参保,享受企业社保相关政策及待遇。被判刑前的个人帐户与释放后继续参保的个人帐户可以合并计算。
被判刑前没有在机关社保建立个人帐户的,刑满释放后不能在机关社保参保,可以在企业社保参保,享受企业社保的相关政策及待遇。
2、在职被判刑,没有受到开除处分的,经相关部门核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刑期内需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可以参照判刑前的工资标准。刑满释放后重新安排工作的,按新单位性质,在新单位继续参保。
3、被判刑人员刑满释放后继续参保,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本人自愿,可继续缴费直至达到缴费年限,并按照养老保险办法办理退休,从办理退休下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你知道银行保险。本人不愿意继续缴费的,按养老保险办法之规定,发给养老生活补助金,一次付清。
(9)个人缴纳的保险判刑后会受影响吗扩展阅读:
国家公职人员被判刑后养老保险规定:
一、国家公务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2款: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自2007年6月1日以后执行)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2款: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该条例第54条: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自2007年6月1日以后执行)
三、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52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社保局“内鬼”贪污,咋让参保者补亏?
㈩ 已经缴纳了社保,如果判刑(可能是缓刑)对社保有影响吗
判刑期间,如果到了领取社保养老金的年龄,暂缓领取,等待刑满释放才开始领取,暂缓领取期间的不予补发。
退休金就是在社会保险购买的养老保险,也称作社保养老金。现在咱们国家退休人员不再由企业支付退休金,由社会统筹。如果是还在缴费期间,即缴纳社会保险期间,判刑不影响继续缴费。
缓刑期间,职工照常缴纳社会保险,符合退休条件的,照常办理退休,只是判处缓刑的,在缓刑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计算,只计算实际缴费年限。
(10)个人缴纳的保险判刑后会受影响吗扩展阅读:
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