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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计提医疗风险基金吗

发布时间:2021-10-17 20:35:23

Ⅰ 专用基金医疗风险基金年末必须有余额吗

应该有,必须有,什么是专用风险金?你都把它用光了还拿什么抵御未知的风险!

Ⅱ 提取医疗风险基金财务怎么走账,提取医疗风险基金财务

我刚才发现了,司法局要填的报表上有这一项 叫 职业风险基金
是在负债项目下的
所以是不是可以: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 职业风险基金
修改:
我问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同事了,
是这样的:
管理费用-职业风险基金
贷 职业风险基金
职业风险基金是负债项目下的。。。

Ⅲ 医疗风险基金计提比例是多少

以前在《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中有规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没有了这个规定;公司制医院的按有限公司执行。
模糊地带了!

Ⅳ 医疗风险基金按什么文件规定提取的

一、一般风险准备的提取从《通知》发布当月起执行,余额达到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总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托管行按托管的每只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提取基数,余额超过1%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各基金管理费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应统一存管于开立的一般风险准备专户中,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一般风险准备的使用不区分一般风险准备的提取来源,作为公司统一的一般风险准备使用,服务于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及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三、一般风险准备专户中的资金和使用一般风险准备进行投资而持有的证券及相关收益,属于使用目的受限的公司固有资产,税后投资收益属于一般风险准备资产。

(4)必须计提医疗风险基金吗扩展阅读

医疗保险工作属劳动保障业务范围。参保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外,全部作为统筹基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和购药费用。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及部分慢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

Ⅳ 职业风险基金可否扣除

问:《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协字〔1994〕第123号)第十条第十五款规定:职业风险基金按业务收入的10%计提,作为因不可避免的工作失误而依法进行赔偿的准备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1〕61号),该核算办法规定:“职业风险基金”科目核算事务所按规定提取的用于职业风险赔偿的准备金。请问,我所根据业务收入计提的职业风险金,能否在税前扣除? 答:虽然注册会计师法及财政部相关文件,从会计制度方面明确规定事务所必须按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同时《税收征管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因此,中介机构计提的职业风险金不能在税前扣除。

Ⅵ 医疗责任险可以入到医疗风险金吗

“医生买保险,转移了医疗风险,但医院和医护人员的责任心也有可能有所麻痹。”采访中一名不愿公开身份的医院负责人坦言,医院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正在努力解决。

据了解,有的医院正在为此采取一些积极的措施,比如用奖惩的办法进行约束,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

“医院转嫁风险的做法可以理解,责任却不能逃避。仅仅靠医院自身的约束还远远不够。”一位老同志建议,医护人员的责任心需要从多方面监督和制约。

Ⅶ 基层卫生院医疗风险金按多少比例提取

年终收支结余的5%

Ⅷ 提取医疗风险基金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借:医疗卫生支出—提取医疗风险基金,贷:专用基金—医疗风险基金

Ⅸ 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不够怎么办

挣钱去,不怎么办。

Ⅹ 职业风险基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同时《税收征管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因此,中介机构计提的职业风险金不能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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