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是可以继承的,如果你之前交过几年、但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断缴了、我觉得你是没有必要在补缴的、也没法在补的(除特殊情况)、2011年没发布限购令之前是可以补缴的(并且需要支付一定的滞纳金)但是从2011年7月1日起,就是你愿意缴纳滞纳金也没法补了哦。
养老保险因为某些原因不想继续缴纳,从2010年1月1日起是不能退还给你任何的费用的哦、在这之前是可以的。
如果你缴纳了几年,我建议你还是从现在开始接着继续缴纳比较划算的。不是北京市户口,不能以个人身份在人才存档和缴纳社保!只有一个方法,就是找个朋友的公司,以在职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保;据社保部传来的消息2012年1月1日起(不管你是北京户口还是外地的城镇或农村户口)都必须上5险,现已开始实施。有工作单位或没有工作单位,都可以上哦!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俗称5险)
我这里提供给你北京社保办理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未参加过社保的人员
1、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2张
2、身份证复印件 2张;
3、一寸白底冲洗彩照 3张;
二、有过在京参保记录的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1张即可;
办理时间:每月5号至15号是社保中心办理补缴时间。即每月不超过15号。
(北京社保办理) 办公地址及电话 见图片(点击参考资料可查看)
『贰』 个人社会保险如何补缴,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随着社保的覆盖以及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参保个人社保的人员不断上涨。但是有很多人在办理社保补缴时对个人社保补缴办理流程并不清楚。
个人社保怎么补交?个人社保补缴流程手续是怎样的?个人社保补缴需要哪些材料?
1.从单位离职后,社保断缴不超过三个月,可以补缴社保:
很多时候,从原单位离职后,因为没有找到新工作,造成社保断缴几个月。按规定,一般不超过3个月都可以补缴社保,如果社保断缴超过三个月,对于其他保障待遇就会受到影响,所以个人补缴社保时要注意社保断缴实际情况。挂靠公司代缴社保,一般都有补缴社保的业务。补缴社保也就是补缴3个月,超过三个月也不能补缴,当然每个地区的补缴政策各不相同。
2.由于企业原因未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已经跟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按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入职30日内必须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比如说企业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企业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给自己补缴社保,当然了该承担的费用咱们职工也要承担一部分。
3.禁止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
众所周知,个人补缴社保,按相关规定越来越严格。特别是2011年7月份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后,明令禁止各地区设置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的政策规定。如果之前从没参加过社保,想以个人身份补缴社保,显然是非常困难。不过就有一些小城市就有这样的一次性补缴社保的政策,当然了,个人补缴社保的费用大概在十几万以上,如果所在地如果有这样的补缴社保的机会,大家一定不要错过。
除此之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允许补缴,如果已经超过退休年龄,还没来得及参加社保。像这种情况可以考虑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叁』 个人补缴社会保险有哪些条件
补缴流程如下:
1、《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的人员类别为哪些?
《通知》中明确,涉及人员为“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农业户口不涉及档案问题,故应明确为“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已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通知》中明确,应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故申请人应在到达退休年龄且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申办补缴手续。
3、个人可以申请什么时间段的补缴?
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提出申请,经存档机构初审材料并报请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个人可以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补缴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涉及补缴系数?是否记个人帐户?
《通知》规定,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即补缴系数),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5、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中断是否可以通过本《通知》补缴?
《通知》中提到,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1号)及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6、补缴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以下三档:
(1)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7、个人办理补缴应通过什么部门?
根据《细则》要求,已在存档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人员,本人可向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8、如果个人档案既不在单位,也不在存档机构的,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根据《细则》要求,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9、补缴时是否需要中断在缴的保险?
根据《细则》要求,申办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保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10、那些情况下不得申办补缴?
根据《细则》要求,以下时间段内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申办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肆』 保险可以补交吗
社保可以补交但是必须得符合一些情况并不是说想补交就可以补交的。补交保险有以下几点:
1. 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
2. 从业人员补交社会保险申请表、就业登记花名册、装订好的原始工资凭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如果确实有临时性的缓解政策,对于缓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确实可以进行补缴。
4. 已经参保缴费过的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继续补交。
5.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
这个补缴养老保险主要是针对于个人参保的群体,也就是说你个人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群体,那么全国绝大多数地区从2018年以后都陆陆续续是不允许补缴了,如果说你之前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的情形,那么确实是不可以进行补缴。假如说今天谁都来补交,那么会极大造成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方面的问题,所以说减少社保的补交,对于社保基金平稳的运行,能够奠定一个很好的基础。
国家还明确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以通过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一般来说,只有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应缴未缴的情况,才可以补缴社会保险。这种情况补缴社会保险还需要承担滞纳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一次性补缴,也是必须在现有的缴费档次上进行选择。而且一次性补缴,不能够享受居民养老保险逐年缴费时的国家补贴。
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另外,如果是单位补交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当场办理。
『伍』 个人如何补交社会保险
个人自己缴纳社保的办理方法:
(一)填写好社保申请书,带上身份证和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二)缴纳社保费,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户口的到乡镇社保部门,城市户口的到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
(三)办理的时候需要准备身份证和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社保费用和申请书等资料。
(四)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上已经办理好的养老保险手续和身份证、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5)个人可以补交保险扩展阅读
个人参加社保注意事项:
1、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
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
5、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
6、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建议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
7、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8、因个人原因,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的10日前未能在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入足够现金,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待遇自动中断,所签订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自行失效。
9、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被中断后,存档个人如要求继续参保时,需持《医疗保险手册》和银行所出具的借记卡对帐单,到中心重新签订《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
10、个人存档人员办理的基本医疗保险,仅负责参保人医疗保险生效期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11、退休后如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的累计年限男女须分别达到25年和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