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基金
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1、可通过拨打服务热线进入自动语音播报系统中的个人对账信息进行查询,按语音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
2、进入住房公积金网(网上业务——个人业务)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注册后查询。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窗口查询。
4、凭市民卡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查询机插卡查询。
5、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多媒体查询机上进行自助查询。
(1)大庆住房基金个人帐户扩展阅读:
一、查询公积金个人账号:
1、询问单位的人事或是省事;
2、带着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去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同时公积金中心网上有查询公积金帐号的功能,只要输入被查询人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
3、凭借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是银行卡(存折)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缴存情况;
4、另外,每个城市的公积金查询方式都是不同,最好提前了解一下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网络住房基金
② 住房基金的个人账户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要求,建设银行接受各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委托,根据委托协议为职工个人(业主)办理住房基金账户的设立、缴存、支取、结算、查询和对账等金融服务。包括:(1)住房公积金账户: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或数额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权属职工个人所有;(2)住房补贴账户:实行货币化住房补贴的单位按规定比例或数额为职工缴存的住房补贴,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纳入职工个人账户;(3)住房维修基金账户:由商品住房的业主个人及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和职工按一定比例或金额缴存的用于住房物业维修的专项住房资金。 住房基金个人账户按年结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分为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两部分,当年归集部分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部分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住房基金个人账户客户操作流程如下:
①账户设立。职工个人所属单位,按规定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缴存登记后,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基金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②核定、缴存。单位或业主定期(按月)向建设银行提交缴存凭证和职工个人清册,建设银行核定缴存金额和缴存人数,办理资金缴存手续。
③提取使用。职工个人提交提取申请材料,经所属单位审核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建设银行为职工客户办理资金转账手续。
④账户转移。职工因工作调动等,转入单位为职工个人提交账户转移申请,经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审批或建设银行审核后,为职工个人办理所属住房基金单位账户转移变更手续。
⑤账户封存。职工个人所在单位为职工提交个人账户变更清册,建设银行审核后,为职工客户办理住房基金个人账户封存处理。
⑥基数调整。职工个人所在单位统提交用于调整基数的职工个人账户清册,建设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职工住房基金个人账户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⑦结息对账。建设银行按规定和要求对职工个人账户结息,定期与客户核对住房基金个人账户的缴存和提取使用情况。
⑧账户查询。建设银行向职工个人发放龙卡和住房基金专用存折(对账簿),职工个人到建设银行网点查询住房基金个人账户情况或利用建设银行电子渠道自助查询。
③ 大庆个人公积金怎样查询个人账户
大庆个人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大庆住房公积金窗口查询
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大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
二、大庆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
大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459-6178055),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
三、进入大庆公积金查询网查询,具体步骤如下:
1、打开网络搜索,在搜索栏输入“大庆公积金”,搜索后找到大庆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并点击进入。
④ 大庆住房公积金网怎么查不了个人账户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上查询个人账户如下:
1、柜台查询:柜台查询须带好公积金卡及身份证。然后直接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向柜台操作员出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要求查询余额。如果是代人查询,须带查询人磁卡,身份证,查询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2、网上查询:网上查询首先登陆当地公积金网站,找到个人账户信息或者余额查询的按钮,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3、电话语音查询:首先拨通当地公积金电话语音查询电话,按照提示输入单位账号,然后输入个人账号后可以查询,有些地方有设置电话查询密码,这时需要输入正确的电话查询密码即可查询到个人余额,有些地方还有明细传真的服务。
4、短信查询:短信查询在目前公积金的操作中普及率比较低,一般是输入公积金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到指定的服务号码,然后对方自动以短信息回复,而且不少地方还会出现延迟的现象,如今天缴存一笔公积金,可能要过几天才能查到。
5、公积金磁卡查询:磁卡一般指的是公积金卡。查询机一般放在公积金办事大厅大堂或者银行网点。缴存人首先在查询机上刷卡,查询机会读出磁卡信息,输入查询密码即可进入查询。这里可以查询到的信息比较有,有余额,明细,状态以及贷款信息。
6、银行ATM机或网站查询:有些地方的公积金中心会与银行联合推出联名卡。这样缴存人可以直接在ATM机上通过银行卡及密码查询到自己怕公积金信息,也可以在网上通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的方式查询到自己的余额及明细。
⑤ 住房公积金帐户怎么转换成个人帐户
住房公积金帐户就是个人帐户。
⑥ 个人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余额
1、柜台查询
柜台查询指的是查询者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的查询方法,需要携带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如果代替别人查询还需要携带被查询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
2、网上查询
查询人登录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点击个人住房可公积金查询按钮即可。
3、电话查询
可拨打全国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按照语音提示输入公积金类型、业务类型、查询类型,输入公积金联名卡号或者身份证、密码就能查询(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四位加00)。需要注意的是该查询方法仅限有公积金联名卡或者公积金查询卡的人。没有办理公积金联名卡人可到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具体合作银行有哪些需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当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共八家银行合作发行联名卡。八家银行北京市内所有网点均可受理联名卡业务。
4、银行柜台打印对账簿查询
各地公积金中心会与部分银行联合推出公积金联名卡,可持联名卡、个人身份证到对应银行网点打印对账明细,可体现公积金缴存余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⑦ 住房公积金是每人一个账户吗
是的每人一个账户,但是有国管公积金和市管公积金账户两种,国管公积金的缴存账号是以“502”“ 509”或“512”开头的;市管公积金则是以“身份证号码”开头,并且末尾加“00”。
⑧ 住房公积金账号是什么个人公积金如何查询
住房公积金帐号:是你申请缴纳公积金成功之后,到受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的银行卡号。别你在建设银行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你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就是你在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号。
个人公积金查询方式:
(1)网页上搜索出自己所在的的住房公积金:登录网络搜索你自己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一般我们在网络上打所在地城市名+公积金个人查询,基本上搜索靠前的网页就是你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网站;
(5)完成登录:查看你自己公积金账户基本信息,你可以通过左侧导航查看自己基本信息和了解你公积金账号的基本信息;
(8)大庆住房基金个人帐户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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