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有哪些
2004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共计提(安排)了6项专项资金,分别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对于土地出让收入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余结转资金,预算尚未分配到部门和下级政府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下级财政交回上级财政统筹使用;
未满两年的结余结转资金,同级财政可将其调整用于同一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对于土地出让收支预算已分配到部门并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土地出让收支资金(包括本级和上级转移支付),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06〕100号文件以及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财综〔2006〕 68号)规定的范围安排使用,优先保障征地拆迁补偿、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合理安排土地出让前期开发支出,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严格按预算用于城市建设。
严禁坐支土地出让收入行为,禁止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修建楼堂馆所、购买公务用车、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弥补行政经费支出,严禁使用土地出让收入为产业投资基金注资和对外投资(含出借)。
㈡ 从银行购买基金银行工作人员都劝你先别买是为什么
你好,最近的银行理财产品很多不能按时兑付,所以工作人员劝你先别买,也是考虑到这一点,投资有风险。
㈢ 土地出让金是否可以返还,有没有法律依据及相关文件
禁止土地出让金的返还,不过可以通过从先租后转,或者工程进行中以提供配套建设基金的名义进行间接上的资金支持。
根据国土资源部2014年第61号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其中有以下规定:
第二十二条 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
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
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
第二十三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
采取先出租后出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应当符合国土资源部规定的行业目录。
(3)购买服务土地基金还款扩展阅读:
土地出让金返还方式
1、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
2、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
3、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4、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
5、政府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其它关联企业或个人
6、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未约定任何事项,只是奖励或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土地出让金
㈣ 涉及到政府土地出让的“四项基金”是指什么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和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及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
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具体参见各省里的规定;
3、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各省都制定有《财政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另外,还有土地征管业务费、规划修编费等。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属政府性基金的一种,是指按照一定比例(一般不低于1.5%)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提取的专项政府性基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它是一种准公益性基金,其持有人是地方政府,资金来源一是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二是财政拨款。
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是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筹集和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按照"统筹安排、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财政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㈤ 土地出让收入能否作为还款来源被监管,银行的类似约定是否有效
土地出让收入约有一半是被中央规定了专门用途有专的,剩余约50%地方政府可以支配\
㈥ 土地出让金的四项基金在国家的哪个条例或法规中具体规定
岂止四项基金!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具体参见各省里的规定;3、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各省都制定有《财政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另外,还有土地征管业务费、规划修编费等。
㈦ 关于购买基金的问题
基本上对
但有些基金是分级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的。只是这些基金数量不多
有兴趣可以私聊
㈧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屋维修基金可以扣除吗
可以。房屋维修基金属于代收费用,土增规定如果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者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收入,可作为扣除项目允许扣除但是不能作为加计扣除的基;,如果单独收取的代收费用可以不作为转让收入,同时也不得作为扣除项目扣除。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㈨ 怎样认识土地储备新政
日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该《通知》核心内容包括:清理压缩土地储备机构、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规模控制、妥善处置土地储备债务、调整土地储备筹资方式、规范土地储备资金使用管理、推动土地收储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土地储备项目收支预决算管理等多个方面。
该怎样理解《通知》背景,以及核心内容、影响范围?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公共关系学院土地管理系教授叶剑平。
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是目的
根据《通知》,各地区在规范土地储备行为时,县级(含)以上法定行政区划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土地储备机构,统一隶属于所在行政区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对于重复设置的,应当压缩归并和重新纳入土地储备名录管理。各地区应将土地储备机构和从事政府融资等其他非土储职能的业务相分离。
事实上,《通知》主要目的之一在于理顺土地储备机构和城投公司关系,进一步规范两者职能。对清理甄别后认定为地方债务的土地储备贷款(截至2014年底),需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偿债资金通过预算统筹安排,并逐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进行置换;而自2016年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举借土地储备贷款。
叶剑平表示,《通知》的目的在于防范已经存在的地方债务风险,清楚界定土地储备机构的职责。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储备还承担了土地储备以外的多项职能。例如:城市发展、投融资、旧城改造、拆迁、征地等等,都离不开土地储备的参与。因此,土地储备的职能实际上被扩大化了。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把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市场,政府把土地出让的职能让渡给土地储备机构。土地储备机构代表土地所有者去征收和转让土地。随着城市发展需要,一些土地储备机构又配套成立了各种各样的公司,例如城投公司、基础设施投资公司等,所有这些公司实际上都是围绕着土地的征收、出让等活动来开展的。这些公司所做的一些工作,很多应该是由土地储备机构完成的。因此,一些情况下,土地储备机构和相关公司会存在职责不清的现象。而公司企业化的运作,也会带来一些系统外的风险。在这样的背景下,土地储备机构就不应该再作为一个借贷的主体,银行也不应该再给土地储备机构继续发放贷款,《通知》正是为了规范土地储备金融秩序,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当前供给侧改革的迫切需要
《通知》依据《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对土地储备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了规范,即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土地储备资金的筹集渠道进行了明确,并且强调专款专用,土地储备机构日常费用和土地储备资金严格分账核算,不得混用。《通知》提出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探索土地征收、收购、收回等涉及的拆迁安置补偿方面的政府购买服务,并约定采购仅限于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通知》要求各地土储机构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年度土地供应量、年度地方债务限额、地方政府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其土地储备总体规模,同时要加强预决算管理。
《通知》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土地储备机构新增土地储备项目所需资金,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和其他财政资金中统筹安排,不足部分在国家核定的债务限额内通过省级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解决。
在中央财政核算的债务限额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发行的债券来借钱补充地方的预算开支,而不能再用收储的土地作为抵押。过去地方向商业银行贷款,部分是用储备土地作为抵押,这部分贷款客观上有相当大的风险,而且有些是通过地方平台公司做的贷款,有些贷款资金是投入到有收益的基础设施的项目,而有些资金可能使用渠道不是很恰当,未来有相当大的潜在风险。
关于贷款关闸,叶剑平表示,由于职能界定明确,土地储备机构不需要再去贷款,而只需要接受政府委托由政府拨款。至于政府拨款的来源,不管是财政收入,还是城市发债,则是需要政府考虑和解决的事情,“从宏观角度出发,这也是供给侧改革的需要”,叶剑平说。
市场之手的新机遇
但有些工作是可以通过市场配置来完成,《通知》提到,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可以委托第三方,甚至由市场来参与这样的一些形式。土地储备机构作为政府的委托人,可以组织社会相关机构来完成这件事。未来,市场将发挥更大的作用,民间资本融入城市建设的渠道会更多样化。“关上了一扇门,打开了一扇窗”,叶剑平做了这样一个比喻。
《通知》带来的利好,最明显的就是市场“这只手”能够有机会介入城市的发展中来,打破了原来土地储备由政府垄断的这种格局。政府由参与者变成了组织者,完成了这样的角色转变。土地收储的资金,以前完全靠财政和银行借贷,现在变成用地方债和社会基金来投入。传统意义上的土地储备机构需要转型,新的土地储备机构将以组织者的角色出现,整合社会有效资源,来完成城市建设中的相关工作。
与此同时,多手段控制储备土地总量,有利于控制政府性债务及房地产“去库存化”。加强储备土地总量控制主要从土地供给方面加强管理。土地储备总量取决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当地财力状况、年度土地供应量、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地方政府还款能力等诸多因素。适当压缩储备土地规模,将从资金需求源头方面限制政府性债务的无序扩张。同时,考虑今年初全国各省份披露的财政收入数据,在一般财政收入吃紧,尤其土地财政收缩的大趋势下,未来地方政府用于土地收储的资金将更多依赖于政府债券,但政府债券额度由中央及省级政府统筹,所以土地收储规模将进一步缩减。
叶剑平认为,长期来看,《通知》对土地出让价格不会有大的影响。不过在土地储备转型的窗口期,由于土地供应可能会减少,会造成土地价格上涨。受去库存的影响,机构调整的窗口期内甚至可能不会推出新的土地,以消化原有库存。叶剑平表示,市场是配置资源的有效手段,在供过于求或者相对持平的时候,只有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才能销售掉,如果不能适销对路,成本又高的话,形成滞压,就会产生风险,土地也是如此。
㈩ 怎么购买基金请为朋友教我操作下!还有几个小问题想请教下
基金的交易有以下几种渠道∶
1.银行营业业所柜台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五大行,以及北京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华夏
银行、徽商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等等都代销基金,但各家银行代销的基金品种不尽相同。多数基金同时在几家银行代销。在银行买基金,应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在柜台先办理开户手续,然后就可立即买基金。开户与购买可同时相继完成。第二次申购同一家基金公司的其它基金,
就无需再开户。如果要申购另一家基金公司的基金,则需要再开户,手续如上。购买者需要填写(认)申购申请单,柜台营业人员办理完成后,会交给购买者一份开户单和(认)申购单据。投资新手往往对上述单据特别重视,小心谨慎妥善保管,惟恐丢失了没有凭证。实际上,妥善保管有好处,至少可以作为基金投资资料,不过单据丢失完全不会影响你的基金投资,银行的电脑记录了你的交易。在赎回时根本不必出示单据,只需凭银行卡就可办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办理了(认)申购就表示交易成功,银行卡上会被扣款。但是也有万一(认)申购不成功的可能。如果银行卡上没有扣款,肯定不成功;如果扣款了而(认)申购不成功,钱会退回到卡上。为了确认是否成功,可在买进的次日到银行要求打一张“确认单”。对于有基金投资经验者来说,这一步骤完全可以省却。需要赎回基金时,可以持银行卡到银行柜台填写“赎回单”就可完成。申购或赎回的价格按当日股市收盘后,基金公司在晚上公布的净值计算。
银行买卖基金的交易时间为每个股市交易日的9:30-15:00,这个时段以外和股市非交易日(公休日与节假日)不能买卖。
2.网银上买卖
利用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卡登录银行网站,可以买进该银行代销的所有基金。具体操作步骤以交行为例,登录后点击“基金超市”,再点击“买基金”,选择基金公司和所要买进的基金,填上买进的金额,然后填上交易密码,点击“提交”即完成。赎回时可以点击“持有基金查询”,在需要赎回的基金右侧点击“赎回” ,填上赎回的份额并确认就可。其它银行的网银基金交易,操作也很简便,不再一一介绍。
网银上申购与赎回基金,任何一天24小时内的任何时间都可以操作。但是在交易日0:00-15:00办理完成的交易按当天的净值作为计算价格,在15:00-24:00和股市非交易日办理完成的交易按下一个交易日的净值作为计算价格,例如在周五15:00后办理完成的申购或赎回按下周一的净值作为计算价格。在五一、国庆和春节等长价期间办理的申购或赎回,按节后股市第一个交易日的净值作为计算价格。
商业银行网点众多,交易手续简单,是其他基金销售渠道无法比拟的。但是很多老基民都有过这样的抱怨∶“每次办理基金业务都需要亲临银行网点,且需在工作日规定时间办理,占用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有时因工作太忙,还错过了买卖的最佳时机。”随着网上银行业务的逐渐普及,这种情况正在得到改观。银行人士介绍,网上银行将为“基民”提供更直观、高效、快捷的网上基金交易,使您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开放式基金买卖、查询等服务。最初的网上银行基金交易平台,以满足基本的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撤单、查询等业务为主要目标。为推进网银的使用,各家银行对网银基金交易都有一定的优惠政策,认购、申购开放式基金可以享受手续费折扣。
3.在基金公司网站交易,称为“直销”。
目前除了中邮基金公司外,都开通了网站上“直销”。投资者可凭身份证和银行卡,打开基金公司网站,依次点击“网上交易”、“开户”,按提示填写表格,就可完成开户手续。操作非常简便,一般新手可以在10分钟内完成。在交易时只要打开基金公司网站,点击“网上交易”,填写你的身份证号码和交易密码登录后就可进行(认)申购或赎回。在基金公司网站上交易的时间和计算净值,与在网银上交易完全相同。
网银上买卖和在基金公司网站上交易,需要投资者有相应电脑设备和上网条件,具备较强网络知识和运用能力。
应该特别注意的是,上述三种交易渠道都属于一级市场交易即场外交易,只能买卖开放式基金,而不能买卖传统封闭式和创新型封闭式基金。
4.在证券公司开户交易
一般情况下,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是在场外进行的,即通过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代销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与赎回业务。
投资者选择场内交易, 需要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证券公司开户。各家证券公司的开户流程大同小异,要填一些表格,有的还需要留下影像资料。如果金开基金账户,只
能和银行营业业所柜台一样买卖开放式基金,手续费与银行营业业所柜台相同,但鉴于存在竞争,有的证券公司会有所优惠。如果开股票账户,既可炒股也可像炒股那样买卖基金,股票账户的开户费要比基金账户高,但是有的证券公司可以免费。开户后, 还需到银行办理开通银证转账手续,把证券公司会给的软件,回家安装,就可登录交易。在交易时间内进行开放式基金的(认)申购、赎回,交易法则与在银行柜台相同。对封闭式基金、ETF基金和LOF基金,可以进行二级市场交易即场内交易,采用竞价交易,以撮合价成交,收取不大于0.3%的佣金。
证券公司一般都代销大多数基金公司产品,选择面较广,证券公司客户经理具备专业投资能力,能够提供良好分析建议,通过证券公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可以办理基金的各种交易手续;资金存取通过银证转账进行,可以将资金从网银转到证券公司账户,或从证券公司转到从网银卡上。
5.各个交易渠道的比较
对于初涉基金投资的新手,在银行柜台交易最为简单方便。但是有两大缺点:⑴需要走上一段路,到银行排队。⑵认购和申够手续费没有任何优惠。(3)当天的交易必须在15:00前完成,计及排队填表的时间,最晚应该在14:30到银行,而在14:30-15:00,股市尾盘可能出现急剧变化,与14:30前的行情出入较大,致使与在去银行前的理想申购或赎回的指数点位不符。需要注意的是,银行有推销基金的任务指标,往往会主动介绍买某只基金,不应盲从,应该买自己精心挑选的优秀基金。在这方面,很多投资者都有过吃亏上当的经历和教训。
对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使用网上银行的优越性很明显。主要是基金交易时间往往是上班时间,为了交易跑银行,时间、精力也不行,更不方便。网银上买卖比银行柜台在手续费上有优惠,省却了走到银行排队的劳累,省时、省力,可以在电脑上盯着股市指数的涨跌,在接近14:50左右时再成交,避免因尾盘剧烈波动造成的“高买低卖”。需要注意的是,在股市大涨或暴跌之日,交易者陡然增多,可能导致网银拥堵而不能登录,解决的办法是在14:30前就登录网银,填写完成申购或赎回的表格,点击“最小化”保存,到14:50左右看股市指数没有大的变化再点击“确认”而完成交易。
在基金公司网站直销交易,申购费率最低,最低可打4折,具有与网银上买卖同样的省时、省力等优点,但是拥堵现象可能更严重,解决的办法同网银上交易。缺点是客户需要购买多家基金公司产品的时候,需要在各家基金公司逐一办理开户手续,投资管理比较复杂。
在网银和基金公司网站上交易,都要求熟悉电脑操作,电脑要安装可靠的杀毒软件,不应在网巴等公共电脑上操作,不能泄露银行卡密码和交易密码。初涉基金的新手往往对在网银和基金公司网站上交易以及二级市场交易即场内交易,没有任何文字凭据的安全性有所担心,实际上可以明确地税,只要遵循上述原则,资金安全是有保证的,即便万一有不法之徒盗码赎回了你的基金,资金会回到你的银行卡上。
相比较,对于有较强专业能力,能上网办理业务的投资者来说,投资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公司直销是比较好的选择。对于年纪较大的中老年基金投资者来说,可以利用银行网点众多的便利性,在银行网点完成基金的(认)申购与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