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今年有哪些机构被银监会处罚
银监会27日公布,近日,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陈述申辩意见复核等一系列法定程序,银监会统筹协调相关银监局依法查处了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件,对涉及该案的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没2.95亿元。这是2018年以来银监会开出的第二张过亿罚单。
银监会表示,此案暴露出一些机构内控管理缺失,合规意识淡薄,严重违规经营等问题。案发机构的印章、合同、账户、营业场所等管理混乱,大额异常交易监测失效,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银监会将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依法查处银行业大要案,坚持违法必究、纠查必严。
② 招行被罚7170万,招行涉嫌哪些违规问题
工商银行在这一次之所以会被罚款7000多万元,是因为在运营的过程当中理财,还有一些同行的业务都出现了违规的事实。而且在设计的一些理财产品的时候,风险是隔离不到位。很多的一些理财资金啊之类的都没有合理的规划风险同时的话,又提供了其他的一些服务。
而相关的工作人员和相关的领导,也应该重视企业内部的一个运行,而不是一味的出借。毕竟下很多的一些理财项目啊之类的,一旦降低门槛的话。不仅会引发市场的一个金融混乱,同时的话对于其他银行的你,也是非常的不公平和不利于的。
③ 银监会披露邮储银行违规票据案怎么处理的
银监会披露邮储银行79亿元违规票据大案查处结果
12家涉案机构被罚没2.95亿元
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可能性较低
不过,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类票据大案新发的可能性已经很低了。2016年5月开始,监管密集出重拳整治。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规定,“受理转贴现业务时,拟贴入银行必须确认交易对手已记载背书,禁止无背书买 卖票据。”
为了从根源上杜绝票据市场乱象,2016年年底,央行颁布《票据交易管理办法》,对票据市场参与者,票据市场基础设施(票交所)、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票据登记与托管、票据交易以及票据交易结算与到期处理进行了规定。2016年12月8日,由央行牵头筹建的上海票据交易所正式上线。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指出,这一类案件再次发生可能性较低。2017年1月1日开始推行电票,300万以上的票据采用电票形式,本次案件中所发生的“私刻公章、伪造证照合同、违法违规办理同业理财和票据贴现业务、非法套取和挪用资金”都属于纸质票据造假环节,目前已经几乎可以避免。
不过曾刚强调,银行还是要从处罚中吸取教训,在各种业务方面都强化合规性管理,强化对员工的要求。
④ 银监会查处邮储银行违规票据案被罚多少
据报道,27日晚间,银监会公布了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件查处结果,对涉及该案的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计罚没2.95亿元。
国内银行业里常见的票据业务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简称银票和商票,并以银票为主。它主要是作为一种支付工具,为银行间和企业解决短期流动性的问题。不过,后来这种工具被异化严重,银行与银行之间买卖票据时时常发生一些违规操作的行为。邮储银行案件即是如此。
银监会现场检查局局长王朝弟认为,这初步遏制了同业、理财快速盲目增长的发展势头,基本上拆除了影子银行业务的隐形炸弹。银行业案件高发的势头,特别是大案要案高发的势头会得到初步遏制。
重罚之下,银行自身对于类似违规的教训也不止“深刻”二字。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说,只有“肉疼”,才会长记性,“对于某些银行来说,有可能辛辛苦苦一年做下来,这个利润也就(被罚没得)差不多了,这个对于整个银行业来说是有了一个非常好的警钟。”
采访中,多数业内人士也表示,目前陆续曝出的大案都是2016年甚至更早的案件,随着银监会全面整治的深入,未来新发案件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银监会及相关负责人也多次表态仍会继续对大案、要案进行查处,进一步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曾刚认为,2018年监管层将更多地从完善制度补短板方面下力气,从根本上消灭类似“蛀虫”的生存空间。
可以向银监会投诉银行的,属于欺骗行为。
⑥ 银行部门的人用自己的钱去购买理财产品来完成业绩符合银监会规定吗
银行部门的人可以用自己的钱去购买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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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受银行人员欺骗将公款购买理财产品是犯罪吗
受银行人员欺骗将公款购买理财产品涉嫌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 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 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⑧ 刑法对公款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的定义是否是盈利行为
刑法对公款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属于进行营利活动的盈利行为。如果数额达到较大以上是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如果挪用的是集体单位的资金,则属于挪用资金罪。如《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就规定了,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的处罚规定。
下面是刑法的规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⑨ 银监会又对哪家银行开罚单了
近日,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陈述申辩意见复核等一系列法定程序,银监会统筹协调相关银监局依法查处了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件,对涉及该案的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没2.95亿元。
这是一起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内外勾结、私刻公章、伪造证照合同、违法违规办理同业理财和票据贴现业务、非法套取和挪用资金的重大案件,牵涉机构众多,情节十分恶劣,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一是内控管理缺失。案发机构岗位制约机制失衡,印章、合同、账户、营业场所等管理混乱,大额异常交易监测失效,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合规意识淡薄。涉及该案的相关机构有一些员工违规参与票据中介或资金掮客的交易,个别人甚至突破法律底线,与不法分子串通作案,谋取私利。三是严重违规经营。涉及该案的相关机构肆意妄为,不具备资质开展非标理财产品投资,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违规通过签订显性或隐性回购条款、“倒打款”甚至“不见票”“不背书”开展票据交易,项目投前调查不尽职、投后检查不到位,丧失合规操作的底线。
下一步,银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依法查处银行业大要案,坚持违法必究、纠查必严,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⑩ 为什么银监会要查银行同业和理财业务
证监会指出,多种渠道盘活信贷资源,加快处置不良资产。银行业要深入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稳妥有序推进投贷联动试点。中国要进一步推进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有序推进民营银行设立。中国银行业要查纠参与方过多、结构复杂、链条过长、导致资金脱实向虚的交易。目前实施的政策性债转股,其内涵和整个模式已经从改革和发展两方面扩展了。从改革意义来说,债转股的内在含义实际上与十五大所规定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和国有资本实施战略性重组这些改革目标密切联系在一起,为这些改革提供了一个好的契因和条件。从发展方面看,与解决我们目前国有企业面临的许多重大难题有密切关系。债转股不意味着国家或有国家背景的金融机构把企业的烂帐认下来,而是淘汰旧的生产能力、调整产权结构、促进技术设备更新,以及在全社会的空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债转股不仅提高了追回权益的保证程度,而且有可能以此为契机辟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条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