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离婚调查取证)怎样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
律师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有二种方法。第一种,建议当事人自行调查。如果夫妻尚在一处居住,可以让当事人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银行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第二种,通过法院查询。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而法院因为业务繁忙,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于当事人的权益都能高度重视。因此,对于不知道存款的具体开户行和账号,法官一般会表示拒绝查询。另外,会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外,一定要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法院打印存取款明细。实践中,除了合法途径外,还有通过银行内部查询当事人存款的途径。我们认为,这是严重违反《商业银行法》的行为,我们是不赞成当事人采取此类手段的。
❷ 离婚但对方的基金在我名下怎么办
如果已经离婚了,那么这就是你的财产了。但如果对方提起诉讼,说明在婚姻存续期间就有该笔基金,那么还是需要分割的。
如果还没有离婚,这也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会因名字而有差异。即使是对方的名字,你也有权利分割这部分基金。
❸ 离婚时如何调查对方的证券账户股票情况
你可以向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查你现在的佣金是多少,b营业部承诺的佣金一般不会有问题,其实这个只要算一下就行了,买入股票的时候只有佣金和过户费(过户费每1000股收1块钱,如果你买的股票价格高股数少的话可忽略不计),也就是说你用买入股票发生的佣金费用除于你的买入金额就是佣金费率了,但一定要找大于5元的佣金去计算,因为每次交易佣金最少收5块,用5块的计算会不准确。
❹ 起诉离婚如何调取对方公积金记录
起诉离婚至法院后,可以请求法院调取公积金账户信息。
起诉离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但是否批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4)离婚怎么调查对方购买的基金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❺ 离婚时怎样调查对方的具体财产
1、银行存款、信用卡查询取证
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收集途径:
(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
(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
(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
(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2、工资报酬查询取证
3、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
一般来说,股票账户内的资金由两部分构成:(1)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2)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
具体的也可以咨询正规的调查公司。
❻ 离婚时婚前购买的基金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又进一步规定: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归一方所有。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区分投资收益和自然增值,按照《辞海》上的解释,投资即为企业或个人以获得未来收益为目的,投放一定量的货币或实物,以经营某项事业的行为。根据是否直接投资于企业经营活动可将投资区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自然增值,字面解释属于不需要人为操作而自然增加的价值量,此过程排除夫妻一方或双方人为因素对财产价值产生的影响,即财产所有人并未将原有财产投入到价值再生产的过程中,财产增值的原因纯属外在的市场因素造成,非主观意愿所能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