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有分红型,万能型,投联型,这些都是有收益的。年收入12万以上的要上税,这些收益再多也不用上税。2 受益人得到的保险生存金,理赔金不用上税。
㈡ 买香港保险可以避税吗
香港本来就是一个避税港,遗产税自2006年后就不需要征收了。即使在全球征税的美国,只要是人寿保险金的赔付,不管是在哪里购买的,都可以避税和避债。
很多人去香港买保险,就是冲着“避税”、“避债”、“避险”去的,保险是隐形资产,保密度高。国人经常有一些濒临破产的中小业主,把实业抵押给同地银行套取现金,转手到香港购买保险,将巨额资产暗渡陈仓至境外,期望在境外“保险权大于债权”的法律框架下,即使是公司被清盘,手中的保单都不会被打水漂,从而达到保全资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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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购买保险为什么可以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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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也可以
香港本身就是一个避税港,遗产税自2006年后不需要征收遗产税。即使是在全球征税的美国,只要是人寿保险金的赔付,不管是在哪里买的,都可以避税避债。
富豪们赴港买保险,多是垂涎「避税」、「避债」、「避险」的资产转移功能。保险是隐形资产,保密度高。有知情人士爆料,一些濒临破产的中小业主,居然把实业抵押给内地银行套取现金,转手到香港购买保险,将巨额资产暗渡陈仓至境外,期望在境外「保险权大于债权」的法律框架下,即使是公司被清盘,手中保单都不会打水漂而达到保全资产的目的。
㈣ 为什么说买香港保险可以避税避债
内地也可以
香港本身就是一个避税港,遗产税自 2006 年后不需要征收遗产税。即使是在全球征税的美国,只要是人寿保险金的赔付,不管是在哪里买的,都可以避税避债。
富豪们赴港买保险,多是垂涎「避税」、「避债」、「避险」的资产转移功能。保险是隐形资产,保密度高。有知情人士爆料,一些濒临破产的中小业主,居然把实业抵押给内地银行套取现金,转手到香港购买保险,将巨额资产暗渡陈仓至境外,期望在境外「保险权大于债权」的法律框架下,即使是公司被清盘,手中保单都不会 打水漂而达到保全资产的目的
㈤ 买保险可以避税吗
买保险所用的钱,都是税后收入,既然已经完税,就没有避税一说。即便你说买保险的钱并没有完税,那也是在你买保险前已经通过其他途径避税或者偷税漏税了,跟你买的保险没有半毛钱关系。除非你买商业保险的保费能够税前列支,计算进免税额里面了。
㈥ 为什么说买香港保险可以逃税避税
内地也可以
香港本身就是一个避税港,遗产税自 2006 年后不需要征收遗产税。即使是在全球征税的美国,只要是人寿保险金的赔付,不管是在哪里买的,都可以避税避债。
富豪们赴港买保险,多是垂涎「避税」、「避债」、「避险」的资产转移功能。保险是隐形资产,保密度高。有知情人士爆料,一些濒临破产的中小业主,居然把实业抵押给内地银行套取现金,转手到香港购买保险,将巨额资产暗渡陈仓至境外,期望在境外「保险权大于债权」的法律框架下,即使是公司被清盘,手中保单都不会 打水漂而达到保全资产的目的。
㈦ 国内人买了香港保险可以避税,避债吗
不止香港的保险,国内的保险也可以避税,避债的。
㈧ 为什么说保险可以避税
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人寿保险能“避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都属于人寿保险的范畴。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看。
一、寿险避债
1、指定未成年子女为受益人
A先生是个生意人,太太为全职主妇,有两个幼子,均未成年。这几年行情不错,A准备扩大生产规模,于是向银行借了500万。此外,A比较注重个人风险,为自己买了一份300万的终身寿险,指定受益人为自己的两个幼子。
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意外中,A不幸离世。离世时,留下450万欠银行的债务。与此同时,根据保险合同,A的两个幼子拿到300万保险赔偿金。
那么,这300万保险赔偿金,要不要偿还欠银行的钱?父债要不要子还?
答案:不需要。
指定受益人为两个幼子,幼子获得的300万保险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需要偿还A先生之前的债务。
2、指定妻子为受益人
还是刚才那个故事,如果指定妻子为受益人,结果就大相径庭了。
A先生是婚后向银行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须由夫妻共同偿还,妻子有连带清偿责任。妻子获得300万赔偿金后,银行可要求妻子承担A先生所欠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所以说,在指定身故受益人时,应遵守身故受益人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人,如未成年子女、孙女等。
3、“法定受益人”或未指定受益人
继续刚才的故事,如果受益人填写的是“法定”,或未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规定,300万赔偿金将作为遗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 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A先生的继承人在继承300万保险赔偿金的同时,还要偿还欠银行的债务。
一句话概括: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不属于遗产,可以有效“避债”,但未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保险金属于遗产,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偿还债务。
二、刑事犯罪不可“避债”
如果涉及刑事犯罪,法院可以冻结、扣押、查封涉案人的保险。例如:
1、购买保险的资金是违法所得,触犯了刑法,那么这笔钱基本上会被依法追缴;
2、在负债或公司财务恶化后投保,也会有非法转移财产的嫌疑,保险合同有被判为无效的可能;
3、洗钱是不容许的,保险费来自非法途径,法院可裁定保险公司强行退保。
三、通过保险转移资产当“老赖”,不可“避债”
想通过保险转移资产当“老赖”的行为,是行不通的。
举个例子:
B先生是个“老赖”,赖功实力强,欠钱不还,能拖就拖,托不过就躲,躲不过就转移资产。
201X年,B先生欠某公司1000万,还了50万后就开始赖账。不仅不还,还在两年后还为自己的小孩买了700万的保险。
对方忍无可忍,将B先生告上了法庭,法院强制执行B先生退保。
B先生认为:《保险法》有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意思是“自己欠别人钱的时候,法院不能强制执行保单来还债。
法律不是用来钻漏洞的,最终法院依法冻结了B先生投保的保单,并退保用以偿还债务。不过具体的案件还需具体分析,想通过保险来恶意避债,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