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主要措施
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保险欺诈工作中,全行业都要充分认识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重要意义,保险欺诈不仅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侵蚀保险机构效益,而且破坏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损害保险行业形象。因此对今后的反保险欺诈工作,具体要求和做法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系统规划。反保险欺诈工作涉及行业内外的方方面面,各单位必须统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反保险欺诈工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健全反欺诈制度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保险机构要承担反保险欺诈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反保险欺诈工作纳入全面风险管控体系进行规划,从公司治理层面开始,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技术手段和优化资源配置。行业协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通过联席会议和专业委员会等形式搭建反欺诈工作平台,提升反欺诈工作效能;学会要组织行业积极开展反保险欺诈的理论研究,探索反保险欺诈工作的规律。
二是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当前,保险欺诈案件多发、形式多样,应突出重点惩治的原则,将“假机构、假保单、假赔案”这些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保险欺诈行为列为反欺诈重点。监管部门应加大重大欺诈案件的查办、督办力度,对在案件管理和风险防范中有责任的,严格按照保监会《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险机构应以防范欺诈风险为导向,突出重点、积极配合,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欺诈,坚决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内部发生的欺诈,要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及时完善内控制度,积极开展欺诈风险警示教育。行业协会应探索重点险种的承保、理赔信息共享机制,适时研究开发反欺诈信息共享平台。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各单位要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地推动反欺诈工作“三步走”:今年从夯实基础入手,建立体系、健全制度、加强宣传;明年将以信息共享、执法协作为重点,着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到2014年,初步建成“政府主导、执法联动、公司为主、行业协作”四位一体的反欺诈工作体系。今年还有三个多月的时间,反保险欺诈工作任务比较多,各单位一定要抓紧落实。
三是注重方法,务求实效。不同类型的欺诈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成因,各单位应加强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反欺诈工作。治理机会型欺诈以预防为重点,保险机构应探索推行投保、索赔反欺诈提示等制度,行业组织应加大对消费者宣传教育力度,切实防止投机性的保险欺诈行为;治理职业型欺诈以打击为主,监管部门应加强行业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联合查处保险诈骗犯罪团伙,有效震慑犯罪分子,优化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上,要分清责任,层层落实,切忌走过场。对工作业绩突出的,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工作不认真,贻误工作良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是积极探索,善于总结。反保险欺诈工作点多面广,各家公司、各个地区面临的反欺诈形势和任务各有不同。前一阶段,行业在健全反欺诈组织体系、强化区域合作、加强反欺诈技术运用和信息共享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下一阶段,我们要在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创新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适用行业实际的反保险欺诈工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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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保险公司如何有效防控案件风险,发生案件后,应从哪些方面做好应对工作
你这个问题太笼统了,保险公司的专业保险类型有别,大类一般是人身险和财产险
财产险里就有好多种不同的险种,因此案件风险也会不同,但总体上来说要减小风险,一般要对参保人做严格的审查,并要严谨制定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进行管理,一般还要定期回访,了解参保人的情况
㈢ 保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何写
第一 你这个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写
第二 还可以咨询下相关的机构了解下
第三 同时建议你咨询下相关的机构
第四 网回答五花八门 只有当地解答最权威 最准确
第五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娜康 家庭幸福
㈣ 保险公司风险隐患有哪些应采取哪些措施
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风险也在不断累积。保险与风险相生相伴,警惕风险、发现风险、管好风险是保险的职责。要履行好职责,保险业应回归保险保障主业,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在行业发展和防范风险之间找到平衡点。
保监会近日发出警示,当前保险业存在偿付能力不足风险、流动性风险、公司管控不到位风险和外部传递风险等四大突出风险,防范形势复杂而严峻。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保险业正处于退保和满期给付高峰期,将持续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出压力,少数经营激进的公司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隐患。而个别公司治理失效、管控无力,极易成为风险爆发点。
风险起于乱象。去年以来,个别保险机构片面追求规模和利润,出现非理性举牌、与一致行动人非友好投资、激进经营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保险业长期健康发展。究其原因,是其缺乏对金融规律、保险规律和保险资金运用规律的正确认识。
陈文辉认为,一些机构忘记本源、偏离主业,盲目搞多元化、全牌照,热衷于跑马圈地挣快钱,导致主业不主、副业不副,有的甚至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还有的甚至通过多种方式规避监管,如果把握不好就会出现大的风险。
从行业发展规律来看,致力于发展保障业务,在市场上精耕细作的保险机构,虽然保费增速不快,但“含金量”更高,后劲儿更足;而个别成立不久的保险机构企图通过销售大量高风险高收益理财型产品迅速做大规模,实现“弯道超车”,从风险管理者变成风险制造者,遭到监管重击,“翻车”在所难免。
还有一些保险机构本末倒置,重投资、轻保障,在人才、制度及运作机制上仍处于基础建设阶段,还难以充分应对不同投资领域中激烈竞争的情况下,只看重收益率,什么都想投,什么都敢保,成为风险的最后接棒者。
有专家表示,保险业走得太快,已到了谨慎防范风险的时候,忽视风险管理能力建设的发展是没有意义的。
对保险业来说,风险保障功能始终是“立业之本”,是其他行业不可代替的重要功能,也是行业价值灵魂所在。保险业的发展不能走捷径,更不能“跑偏”,种好自己的田就是要回归保障主业。
㈤ 保险公司退保风险都包含哪些方面如何排查
(一)退保风险排查
1.重点产品
(1)高现金价值产品。应从产品设计、销售策略、保单收益等角度分析产品是否属于高现金价值产品,即产品的现金价值设计为短期内(1-3年)达到或略高于所缴保费。
(2)保单收益可能低于客户预期的产品。包括红利分配水平显著低于客户预期的分红险产品,结算利率显著低于客户预期的万能险产品,存在较大浮亏的投连险产品等。
(3)期交产品。应采取排查客户信息不真实保单、老年投保人(年龄大于60周岁)保单、客户回访不成功保单、存在投诉纠纷的保单、失效保单、超过宽限期仍未缴费的保单等方法,筛查有风险的期交产品,如不知道所持保单为期交保单,不具备持续缴费能力,或不了解退保损失等。
(4)前期可能存在销售误导行为的产品。如销售过程中存在“保单变存单”、“承诺收益”、“混淆缴费期与保险期”、“隐瞒真实缴费期”等误导行为,易引发非正常集中退保风险的产品。
(5)其他产品。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辖内实际情况,排查存在重大退保风险的其他产品。
2.重点渠道
(1)银邮代理渠道。应重点关注下列三类网点:一是“信贷捆绑式”销售的网点,表现为银邮代理机构向贷款客户捆绑销售保险产品,客户多在犹豫期后或一年后即退保。二是可能存在销售误导的网点。应结合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采取排查客户信息不真实保单、失效保单、老年投保人(年龄大于60周岁)保单、投诉件等方法,摸清网点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向客户承诺固定收益、“存单变保单”、长险短做、期交趸做等误导行为。三是已终止代理合作关系的网点,尤其是既往业务量大的绩优网点。
通过风险排查,应掌握上述三类网点的具体分布,捆绑销售的产品、销售期间和金额等,网点误导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及涉及的产品、销售期间和金额等,已终止代理合作关系网点的存量业务规模和销售期间等,并根据上述情况合理预估退保期间和退保金额。
(2)经代渠道。应结合经代公司经营模式、销售品质管理情况等,采取排查失效保单和退保保单、测算有无套利空间等方法,关注经代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如大量采取股权方式对代理人进行激励,是否存在销售误导行为、整体套利行为等,排查由此导致的潜在退保风险,并将风险细化至具体经代公司。
(3)个险营销渠道。应针对绩优业务员的保单、孤儿单等,采取排查失效保单、老年投保人保单等方法,关注由于个险营销员存在销售误导行为或对产品讲解不透彻等导致的潜在退保风险。
(4)其他渠道。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辖内实际情况,排查存在重大退保风险的其他渠道。
(二)满期给付风险排查
一是测算满期给付规模和分布。应根据公司存量业务的产品期限、业务规模、销售时间段等测算未来三年的满期给付金额,判断未来给付高峰。测算应分渠道、分险种、分产品、分地市,其中银邮代理渠道应细化至具体网点。
二是排查高风险的满期产品。在掌握满期给付的整体规模和具体分布的基础上,评估保单到期收益,据此筛查高风险的满期产品。对满期金低于或略高于累计保费的期交保单,以及保单收益明显低于客户预期等高风险满期产品,应采取与退保风险排查类似的方法,排查销售过程是否存在误导行为,并预估风险的严重程度。
㈥ 如何做好保险公司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及报告工作
做好保险公司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议从两个大范围开始:
一、内部;
1、加强公司一线业务人员对风险管控、风险初审基本知识的学习与控制。
2、提倡、推动业务人员对客户保险风险隐患的宣传。
3、加强柜面审单人员对风险隐患的学习与严格把控
4、做好服务大厅、职场风险隐患提示语的张贴
二、外部;
做好对外保险风险隐患的大力宣传力度。
媒体、宣传栏、报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