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到原公司把你的档案资料包括招工登记表、合同、社保卡等提出来,找个单位挂靠或放在托管中心才可以交保险。如果挂靠单位可以交五险,如果放托管中心只能交养老和医疗。现在社保取不出来,只能等到退休年龄后办理。在新单位拿你的社保号就可以办理交保。
Ⅱ 关于--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各种保险问题--!!
第一 主动辞职不可受领 但单位可以开个证明是单位辞职的才可以
第二 受处罚辞职更不算内
第三 社会保险是五险 就是你提到的 同时在社会保险外还有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里有意外和医疗 健康 养老 和社会保险类似 但费用要高 而且出现问题能获得双份补偿 适合财力富裕的人士购买
第四 社会保险可以转回老家 具体可以找相关转入转出部门了解 电话12333
第五 今后不想交可以 暂停 什么时候缴纳把暂停时间补缴上养老和医疗就可以 按照最低最新基数缴纳就可以。
第六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新年快乐
Ⅲ 公司没有办员工购买保险,怎么维权
去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稽核部门举报,他们会查公司的账户
如果公司因此扣你的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Ⅳ 关于公司给员工买保险的问题!
1\参保社会保险是企业与员工共同的责任与义务.没有任何理由不参加,商业保险不能替代基本社会保险.
2\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由企业自行承担.
3\企业与员工未签合同,未买社会保险,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双倍工资,支付赔偿金等.
Ⅳ 公司未按劳动合同购买保险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没买保险,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一、未给劳动者购买保险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其赔偿事宜如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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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有关公司购买保险问题
1、你们的员工还算不错,目前没有到劳动监察部门去告你们。如果事件上报,处罚很严重。
2、你说的“如果我们要维护权益,应该怎样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指谁?员工还是公司?
(1)如果是员工,维护权益很简单,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打电话、上访,报告实情,要求补偿。如果不放心的话,还可以同时给当地和国家两级的监察部门、劳动部门报告事件,要求合法赔偿。
(2)如果是公司,也许最初办事人员的不专业导致既交了钱还没办对事情。能做的只能是诚恳的道歉,然后多做些让步,安抚员工,要让他们得到比预想多的实惠;如果不成,看看能否帮员工做些商业的保险,补偿。
这个事情的关键不是钱的问题,是你们的做法很伤老员工的心的问题。你想想看,但凡能在公司留存9年左右的员工,要么是公司重用的人才,要么是极度热爱公司的人。这两种人都不能伤害,伤害了是要动公司筋骨的。
Ⅶ 关于公司帮员工购买保险问题
和员工签定合同后,公司备用一份适用期合同以防有关部门检查,要和员工说明,约定在什么时间公司经营良好马上补办社保。切目前阶段为员工先办理商业团体保险,价格相对便宜很多,但又保证员工利益又为企业主规避员工因意外伤害疾病医疗所带来的风险
Ⅷ 公司要给买商业保险,怎么办
门诊一般商业保险没有报销,除非是意外伤害险报销意外伤害门诊。商业保险其实就是自己在保险公司办理的险种,例如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公司等。社会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职工医保。除此之外就是商业保险。商业保险补充社会保险不足,因为现在医疗费用居高不下,所以在自己经济情况可以的话,尽快购买意外伤害险以及重大疾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