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代付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是企业多支付的人工成本,计入工资薪金更合理一些
企业承担收款方的税款本身就是企业的一项支出,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经常遇到的。如果合同约定清晰,应该允许企业进行税前扣除。
在计提应付工资总额时,按照应向个人支付的工资以及应代负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合计数即含税工资计提,并按照规定计入成本和费用科目,如此你单位代付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也就还原为工资薪金,还原为企业单位的成本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你单位所代负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就不存在不可税前扣除的问题,只存在纳税调整问题,如果工资总额未超过计税工资标准,那么在税前列支方面更是"畅通无阻".
个人所得税是由个人承担的,企业只是代扣代缴的义务人。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点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公告已明确规定了个人所得税无论如何核算都不能在税前扣除。
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理解为,一是在进行税务处理必须作为工资薪金处理,以足额缴纳个税;二是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些工资薪金可能需要进入资本化项目(如地产企业),因此不可以直接进行费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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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保险公司 个人所得税 怎么交
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所得”扣缴;营业税按应纳税额的5%扣缴;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扣缴;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扣缴。
❸ 保险赔款是否需要交纳个税
保险赔款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3)保险转账给个人所得税扩展阅读: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❹ 公司账户转款到个人账户,个人要交所得税吗
对单位账户转款到个人账户里的金钱,要分清款项的性质,要是给员工发放工资薪金、奖金加薪的是单位的用工成本费用支出,这个是要计入单位的应付职工薪酬里的应付短期职工薪酬下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明细科目,这个是要列入单位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这个是必须要计算此人的个人所得税的,这个你只要把握是以单位的自制凭证,无税务发票做附件为判断。对支付转账给员工为单位垫付外购商品、劳务、服务的款项,员工凭购买的商品、劳务、服务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及单位的内部审批报销单流程的款项,这个是单位支付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或是零星支付的就列入支付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这个是种往来,个人只是中间的桥梁过渡将个人代垫的款项通过报销收回,这个是不存在要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还有是对单位的员工因工工伤,从社会保险系统里退返到单位的结算银行账户里的工伤保险待遇,再由单位转账给个人账户的,也是不用计算此人的个人所得税的。还有单位的女职工因生育从社会保险系统里结算返还到单位的银行账户里的生育保险报销结算款项,再由单位转账给个人账户,这个也是不用计算此人的个人所得税的。
❺ 个人保险可以抵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保险不可以抵个人所得税。
按保险保障的对象分,可以把人身保险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在承保对象和承保方式等等方面都是有区别的。
个人保险是为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以个人作为承保单位的保险。团体保险一般用于人身保险,它是用一份总的保险合同,向一个团体中的众多成员提供人身保险保障的保险。
在团体保险中,投保人是“团体组织”,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独立核算的单位组织,被保险人是团体中的在职人员。已退休、退职的人员不属于团体的被保险人。另外,对于临时工、合同工等非投保单位正式职工,保险人可接受单位对其提出的特约投保。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❻ 保险赔款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保险理赔款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所以保险赔款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❼ 保险费抵扣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规定的呢
从2017年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制发的《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这项政策主要适用于以下五类人群:
一是工薪阶层,如单位的员工、有相应固定单位的人;
二是给一些单位做咨询或者设计上的服务要求连续三个月以上的;
三是个体工商户业主为自己购买,为员工、雇工购买也是适用人群;
四是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的业主;
五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为自己购买的。
(7)保险转账给个人所得税扩展阅读:
进行商业保险抵扣的举个例子:
李先生每月税前工资15000元,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合计3000元。政策出台前,李先生每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3000-3500)×20%-555=1145元。7月,李先生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险并于当月将标有税优码的保单交给公司。该保险年缴费3600元,每月300元。
8月1日起,李先生可在税前增加扣除商业健康险200元(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3000-200-3500)20%-555=1105(元),较之前少缴40元,一年可少缴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