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支行个人存款业务转型工作方案
目标:个人存款规模增长、存款高效营销工作常态化
措施:
客户端-重点客群主动发掘:高价值客群(老年客群、公务员客群、事业单位人员、优质商户、私人企业主、拆迁人群)等、大众客户批量营销(近期存款流入、流出客户)、流量客户场景化营销(办理查询、汇兑、到期转存、利率咨询)、代发代缴客群营销;
资金端-风险资金承接、代发资金留存、公私联动营销、;
2. 储蓄存款条例实施细则
储蓄管理条例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 1992年12月11日,国务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发展储蓄事业,保护储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储蓄管理,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中国境内办理储蓄业务的储蓄机构和参加储蓄的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储蓄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各银行、信用合作社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以及邮政企业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第五条 国家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鼓励个人参加储蓄。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储蓄管理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储蓄机构和储蓄业务的审批,协调、仲裁有关储蓄机构之间在储蓄业务方面的争议,监督、稽核储蓄机构的业务工作,纠正和处罚违反国家储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采取适当措施稳定储蓄,保护储户利益。第八条 除储蓄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办理储蓄业务。第二章 储蓄机构第九条 储蓄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统一规划,方便群众,注重实效,确保安全的原则。第十条 储蓄机构的设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并申领《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一条 储蓄机构的设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二)熟悉储蓄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四人;(三)有必要的安全防范设备。第十二条 经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批准,储蓄机构可以设立储蓄代办点。储蓄代办点的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第十三条 储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营业,不得擅自停业或者缩短营业时间。第十四条 储蓄机构应当保证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违反规定拒绝支付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第十五条 储蓄机构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储蓄存款。第三章 储蓄业务第十六条 储蓄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人民币储蓄业务:(一)活期储蓄存款;(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三)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四)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五)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六)定活两便储蓄存款;(七)华侨(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八)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办的其他种类的储蓄存款。第十七条 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储蓄机构可以办理下列外币储蓄业务:(一)活期储蓄存款;(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办的其他种类的外币储蓄存款。办理外币储蓄业务,存款本金和利息应当用外币支付。第十八条 储蓄机构办理定期储蓄存款时,根据储户的意愿,可以同时为储户办理定期储蓄存款到期自动转存业务。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住房改革的有关政策和实际需要,经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批准,储蓄机构可以办理个人住房储蓄业务。第二十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储蓄机构可以办理下列金融业务:(一)发售和兑付以居民个人为发行对象的国库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业务;(三)其他金融业务。第二十一条 储蓄机构可以办理代发工资和代收房租、水电费等服务性业务。第四章 储蓄存款利率和计息第二十二条 储蓄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或者由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公布。第二十三条 储蓄机构必须挂牌公告储蓄存款利率,不得擅自变动。第二十四条 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第二十五条 逾期支取的定期储蓄存款,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除约定自动转存的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第二十六条 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遇有利率调整,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第二十七条 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全部支取活期储蓄存款,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第二十八条 储户认为储蓄存款利息支付有错误时,有权向经办的储蓄机构申请复核;经办的储蓄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复核。第五章 提前支取、挂失、查询和过户第二十九条 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储户提前支取的,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代储户支取的,代支取人还必须持其身份证明。第三十条 存单、存折分为记名式和不记名式。记名式的存单、存折可以挂失,不记名式的存单、存折不能挂失。第三十一条 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鉴的印章的,必须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储户的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金额、帐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向其开户的储蓄机构书面申请挂失。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但必须在五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挂失手续。储蓄机构受理挂失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受理挂失前该储蓄存款已被他人支取的,储蓄机构不负赔偿责任。第三十二条 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三条 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的,储蓄机构依据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办理过户手续。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责令其纠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开办储蓄业务的;(二)擅自设置储蓄机构的;(三)储蓄机构擅自开办新的储蓄种类的;(四)储蓄机构擅自办理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金融业务的;(五)擅自停业或者缩短营业时间的;(六)储蓄机构采取不正当手段吸收储蓄存款的;(七)违反国家利率规定,擅自变动储蓄存款利率的;(八)泄露储户储蓄情况或者未经法定程序代为查询、冻结、划拨储蓄存款的;(九)其他违反国家储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违反本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五条 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六条 复议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 储蓄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犯储户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施行前的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内,依照本条例施行前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计息事宜。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五月二十八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储蓄存款章程》同时废止。
3. 银行存款方案有哪些
(1)活期储蓄存款。
活期储蓄存款1元起存,由储 蓄机构发给存折,凭存折存取,开户后可以随时存取。 活期储蓄存款的利息,每年6月30日结算一次。活期储蓄存取方便,操作简单,金额多少不限,适 用于日常的生活费用和其他备用现金的储蓄。
(2)个人支票存款。
个人支票存款的起存金额为 人民币5000元。签发支票的金额起点为100元,付款 有效期为10天。在办理个人支票手续时,银行要求提 供担保人,担保人应为2人以上,并承担连带责任。目 前,我国只有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的银行开办这种业务。
(3)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该种存款的存期是固定的,本金分次存入,存期分1年、3年、5年3个档 次,到期一次支取本息。每月存款金额固定,一般5元 起存,多存不限,存款金额由储户自定,每月存入一次, 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齐者,将视同违约 处理,以后存款项将按活期支付利息。
(4)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一般50元起存,存 期分3个月、6个月、1年、3年、5年,本金一次存入,由 储蓄机构发给存单,到期凭存单支取本息。
(5)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5000元起存,本金一次存入,银行开具存单,存期 分为1年、3年和5年,到期一次支取本金,利息凭存 单可与银行确定分期支取,可以每个月或几个月取息 一次。如到取息日未取息,以后可随时取息。如果储 户需要提前支取本金,利息按活期利率计算存期内的 利息,并要扣回多支付的利息。如果家庭拥有大量现金,又不需进行其他方面的投资,只求本金安全,按期支取利息,可以采用此种储蓄方式。
(6)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
此种存款可将本金一次存入,一般1000元起存,存期分1年、3年、5年, 由银行发给存单,凭存单分期支取本金,支取期分为1 个月、3个月或6个月一次,这由储户根据实际情况在 存款前与银行商定,到期时支付利息。
(7)个人通知存款。
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 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 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通知存款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 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 品种。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 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
个人通知存款要求1000元起存,由银行开具存单,存期分为1到12个月、2年和3年,根据存期长短 共分14个利率档次,是现有储蓄品种中利率档次最多的一个品种,通知存款存入时,存款人自由选择通知存款品种(一天通知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但存单或存款凭证上不注明存期和利率。
个人通知存款是用普通存折方式存储的,一次存入,多存不限,可以多次部分支取,每次取款根据取款 额按存入日实际存期的同档次利率计息,未取部分仍按照原存入日起息。如存折丢失,可凭本人身份证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在整个存款期内,利率都按存入曰的各档利率计息。
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部分;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部分;支取金 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部分;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 取金额的部分,如果不满15天或超过3年部分,按支取曰当天的实际活期储蓄利率计息。
个人通知存款将活期储蓄与定期储蓄的优点结合 了起来,即可以随时支取,又具有长期储蓄比活期存款 和定活两便存款利息高的特点,深受广大储户的喜爱。
(8)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由银行发给存单,存单分记名与不记名两种,记名存单可以 挂失,不记名存单不可以挂失,一般50元起存,存期不 限,存期不满3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付活期利息;存 期3个月或3个月以上,但不足半年的,整个存期按支 取日定期整存整取3个月存款利率打六折计算利息; 存期半年或半年以上,但不足1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 日定期整存整取半年期存款利息打六折计算利息;存 期在1年或1年以上,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 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9)大面额可转让定期存款。
大面额可转让定期 存款起存数为1万元,有1万元、5万元、10万元等数 种,存期分为3个月、半年、9个月、一年4种。该种存 款的利率高于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到期凭存单一次支取本息。
(10)其他特殊品种储蓄。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一些金融机构还可以开办具有特殊意义的一些储蓄品 种,如住房储蓄、教育储蓄等。
4. 什么是存款方案
存款方案是指银行对于个人、企业或者机构提供的一种用于储蓄个人资金从而使其能获得一定的存款利息,所做出的一系列方案。我国存款方案有:活期储蓄存款、个人支票存款、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个人通知存款、其他特殊品种储蓄等。
一、如何提高银行存款的方案
具体方法:
1、坚持抓好基础性业务,拓展代发工资户和第三方存管业务等储蓄源头。
2、以高端客户为中心,密切关注高端客户资金动向,落实细节,做好客户维护。
(1)落实客户经理岗位职责。根据不断壮大的客户规模动态配备相应的客户经理队伍;加强客户经理分层次、阶梯式培训;不断提高客户经理专业水平,提高客户留存率。
(2)分层维护。要制定客户分级管理标准与办法,全面实施分级管理;要组建由网点负责人和客户经理组成的专门的维护团队,及时传递信息和反馈意见,针对一些重要高端客户的需求,提供特定的专业化服务方案。
3、充分发挥大堂、柜面的平台优势,积极挖掘老客户,提升5-20万元客户的等级。
二、最佳存款方法是什么?
每月提取工资收入的10%~15%做一个定期存款单,现在的工资账户一般都是活期存款,利率很低,如果大量的工资留在里面,无形中就损失了一笔收入。每月定期存款单期限最好设为一年。这样,从第二年起,每个月都会有一张存单到期,如果有急用,就可以使用,也不会损失存款利息;如果没有急用的话,这些存单可以自动续存。
12存单法的好处就在于,从第二年起每个月都会有一张存款单到期以供备用,如果不用则加上新存的钱,继续做定期,既能比较灵活的使用存款,又能得到定期的存款利息,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做法。假如坚持下去,日积月累,就会攒下一笔不小的存款。当然还可以尝试“24存单法”、“36存单法”,原理与“12存单法”完全相同,不过每张存单的周期变成了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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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某银行将存款任务分配到员工个人,月均存款50万元,超过50万余的部分按千分之三奖励,上不封顶,可以吗
千分之三可以了,你可以公然去买存款,高息揽储就是这么来的。
6. 拉存款的方法和措施
现在在某县城的村镇银行,客户经理岗,因为银行规模真的很小,任务的话就50万的存款,还不分个人储蓄和对公。我呢,入职到现在是5个月,目前存款余额2000万不到,中间靠家里的一点小关系来的关系户的大概是1000多点。
说说剩下的那几百万吧,我估计你比较想听这部分。
1.与人沟通的能力: 家毕竟不是这个地方的,那么家人介绍的其实都不是很熟的一些关系,也就是帮衬一下,过两天就走的存款。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其实不是这个被介绍人带来的存款,而是这个人。
这个本地人的人脉、关系、资源等等。有事没事多去人家那坐坐,毕竟人生地不熟,有那么个关系在,人家也不会拒绝你。也别提什么要求,就聊聊天,看看对人家有什么可帮忙的(比如他的贷款啦,他的朋友的贷款啦。在合理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让人家办轻松一点、舒适一点、大爷一点。) 人心都是肉长的,你一直秉持着与人方便也是与己方便,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帮人家一点小忙,人家也不会啥都不说。因为我说了,这是家里帮你介绍的一些人,你毕竟也算是子侄辈。
2:扫街(先声明,这个我没干过。) 扫街这么高级的技巧呢,一般只适合大城市,个人觉得中等级别的城市都不是太适合做这个。
3:和领导商量进社区 先和行领导请示并提出一个具体的方案,如果被通过,就去找社区的头头脑脑的谈谈。以社区宣传、社区服务(当然还有一些利益上的,上不得台面的东西这里就不说了)的形式。和领导谈好分成,各家行都是喜欢个人储蓄存款的,量小但是架不住它够稳啊。
4:柜员那部分呢,我觉得舒十七说的蛮好的,但是要碰着机会,脑子够活。
总结一下,拉存款这块呢,其实就两个字:利益!利益!利益!还是TMD利益!我能存在这,也能存在那。我可以放中农工建,也可以放交行邮储招商中信民生。我有钱,哪家行我都可以大爷,干嘛我要把钱存给你呢?(此处请忽略小户和散户,毕竟那个绩效低,起效慢) 以上不管是通过贷款客户的介绍、转存,还是家人介绍的朋友的转存,最终还是利益才能让这笔钱、这些钱长期的持久的停留下来,说的好听一点,叫做你的价值,哪怕是亲叔叔,如果你是个熊孩子,你也不可能讨到好,何况外人了。
散户毕竟是散户,散户需要积累,如果你没有等待他慢慢积累下去的信心,你就拿着那点小基本工资熬些日子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