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6年西安失业保险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失业保险领取标准计算方法
2016年西安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失业金标准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西安市政府下发了《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全市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记录制度,并明确规定: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均应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按失业人员所在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
《实施意见》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5%按月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同期社会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社会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同期社会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实施意见》规定了失业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1.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所在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失业保险金月标准的6%领取月医疗补助金。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可按照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生育补助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在生育后90日内持相关证明,经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费。4.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失业人员领取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的按相关规定递增,但连续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西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一、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三、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在西安的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停止享受失业金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西安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一、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办理社保停保手续,申报资料。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二、失业人员本人应在单位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经办机构在受理申领登记之日起7日内予以审核,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㈡ 西安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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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失业金标准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西安市政府下发了《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全市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记录制度,并明确规定: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均应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按失业人员所在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
《实施意见》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5%按月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同期社会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社会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同期社会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实施意见》规定了失业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1.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所在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失业保险金月标准的6%领取月医疗补助金。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可按照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生育补助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在生育后90日内持相关证明,经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费。4.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失业人员领取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的按相关规定递增,但连续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西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一、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三、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在西安的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停止享受失业金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西安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一、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办理社保停保手续,申报资料。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二、失业人员本人应在单位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经办机构在受理申领登记之日起7日内予以审核,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㈢ 西安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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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个人不缴纳;
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享受的福利是员工自己享受
㈣ 请问西安的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
陕西省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与多数省份保持一致:
1、职工社保:
养老保险公司缴费20%、个人8%
医疗保险公司缴费6%、个人2%,另各自承担5元/月的大病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公司缴费2%、个人1%
生育保险公司缴费0.7%,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公司缴费0.5~1%,个人不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全国统一为20%
(4)西安市失业保险个人比例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做好西安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开展2018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四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二、缴费基数申报地点
市本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建工路28A)三楼大厅。
其他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设立缴费基数申报窗口,集中对所属参保单位开展基数申报受理工作。
三、缴费基数申报内容
(一)参保单位按照2017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及201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变化情况,如实填报《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和《西安市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更新客户端中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及个人缴费基数申报中“上年月平均工资”项。
(二)基数申报时应携带的材料
1、2017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或2017年度“职工薪酬”总账账簿及其明细账
2、陕西省2018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或社保基金申报表
3、2018年1月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明细表(不含独子费)或养老金调整变更表
4、无法提供以上有关财务账目的参保单位需出具书面资料详细说明上年度单位工资总额及人员用工情况
㈤ 关于西安市社会保险,个人如何缴纳和需要缴纳多少
陕西省西安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社保,一般应当交纳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
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1、职工社保:
养老保险公司缴费20%、个人8%
医疗保险公司缴费6%、个人2%,另各自承担5元/月的大病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公司缴费2%、个人1%
生育保险公司缴费0.7%,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公司缴费0.5~1%,个人不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全国统一为20%
(5)西安市失业保险个人比例扩展阅读: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7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9446元、下限:3889元)。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2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6.4元,个人缴1.6元。
2018-2019年西安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可在工作日咨询西安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