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辞职了,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应不应该再从个人的工资中扣除
你带着你的身份证、失业证和上一个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个人业务,沙河口区在中山公园那里,西岗区在长春路百盛KFC对面,中山区在寺儿沟那里,哪一个都可以办理的。。。
再就是带着钱了,开户办理好之后,以后每个月去大连银行办理缴费,前提是你是大连市内四区户口,如果不是,以上的就白说了,不好使。。就不用管了。。
2011年
㈡ 公司交的和个人交的是不是都在员工工资里扣除
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并缴纳。属于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属于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㈢ 社保单位应缴部分在个人工资里扣除合法吗
你单位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三、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
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
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
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
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
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
四、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
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
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
因此,社会保险的缴纳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比例,完全由个人承担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应当首先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当地社会保险个人与企业的缴费比例政策,并据此向劳动部门举报。
㈣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都是从工资里扣的吗
不完全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用缴纳,由企业缴纳。但养老、医疗、失业和你说的两金需要公司和个人共同缴纳。具体缴纳比例如下。
社保类部分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自己缴纳的进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自己缴纳的进入个人帐户);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2%;
工伤保险:单位0.5-2%,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纳。
两金即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部分
公积金 :个人和公司缴纳比例是一样的。但住建部规定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且公司缴费比例不低于个人缴费比例。
企业年金:单位8%;本人4%
(4)单位保险能从个人基本工作里扣除扩展阅读:
企业年金意义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1]
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㈤ 单位交了一年社保!从个人工资里面扣除的工资可以取出来吗
单位里交了一年的社保,个人工资里面扣除的工资是可以提出来的,但是你的社保就断。如果不提出来,你可以把这个社保转到你以后的单位工作,或者自由交养老保险金也可以继续
㈥ 单位给员工缴纳商业保险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不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由于商业保险不属于上述扣除范围,因此不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6)单位保险能从个人基本工作里扣除扩展阅读:
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㈦ 在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工工作15年,社保全是从个人工资里扣除,单位给上的不是五险而是三险,合法吗
如果单位部分也是你自己缴纳的,单位应该补偿给你。上三险和上五险区别不大,应该是社保局有规定。如果单位不给你退单位部分的钱,你可以去社保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㈧ 单位所缴养老保险部分应从个人基本工资中扣除吗
不可以,单位缴费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只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工资扣除,单位缴费是不能从工资中扣除的。
㈨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三险一金”能否从个人的计税收入中扣除
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个人所得税计税收入中扣除。
依据《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㈩ 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保,从我工资里扣正常吗
工作单位应当正常交纳的社保,但是从员工的工资当中扣除正常吗?首先我们需求明白一个概念,就是作为一个企业在职职工,那么这个社保待遇的交纳是个人和本人的工作单位来共同承当,其中个人承当一小局部比例,大约是缴费总额的1/3左右,单位承当2/3的缴费比例,所以他也是一大局部的缴费比例。
那么假如说你所到的单位没有住房公积金这一块只要五险一金,其中个人只需求承当三险的费用,那么顶多只要几百块钱,所以说超越几百块钱,那么很显然这里面的扣费是有问题的,所以有必要经过社保的缴费明细和个人工资条去比照,发现其中的问题。然后能够依法去申请劳动争议,或者是劳动仲裁来处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