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明确,本次改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1)我国社会基本保险制度个人账户扩展阅读:
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要求规定:
1、确定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这也是一个重大变革,有利于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3、规定参保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同一统筹范围转移,只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统筹基金;在同一制度内跨统筹范围转移,或者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要在转移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同时转移部分统筹基金。
2. 谈谈你对我国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涵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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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
因此,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账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随着该制度在我国实践中的不断完善,必将对世界养老保险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3.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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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政府在进行试点和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执行的,适用于所有企业和劳动者,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形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其中社会统筹基金由企业缴费的一部分形成,职工个人账户基金由个人缴费的全部和企业缴费的一部分形成。
第二支柱是近年来逐步明确的企业年金基金。早在199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文件和《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劳部发[1995]464号)文件,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补充养老保险是其中的一个层次。部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能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自愿建立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为每个参保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完全积累,实账运行。
我国城镇养老的第三支柱主要包括自愿的个人储蓄和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一般属于个人行为,通常不列在社会养老保险计算范围内。
以上三个支柱在理论上将一个养老保险制度应有的再分配功能、储蓄功能与保险功能有机地结合在一个共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之中。
4. 我国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一)加快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 (二)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号 (三)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四)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五)做好结构调整中特殊困难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六)按照统一的改革目标同步推进“保、医、药”三项改革 (七)补充保险应尽快走上发展轨道 (八)加强社会保障的综合协调和社会监督云赚公益平台
5. 什么是社会保险我国建立了哪些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劳动保险,就是国家主导的,不盈利的,社会保障性,社会公共事业。制度就是“社会劳动保障法”。保障性保险有三种:社会劳动保险(社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6.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为什么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1、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在要求。
按照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统筹基金部分现收现付,实现互助共济和代际供养;个人账户部分实行完全积累,实现存钱防老和自我供养。
如果统筹账户继续占用个人账户基金,势必持续存在“空账”运行,部分积累制便成了现收现付制,不但违背了改革的初衷,也弱化了个人账户的养老功能,存在较大的“空账”风险。
2、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存钱防老”和化解经济波动风险的需要。
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财力还不够强大,由于计划生育等原因老龄化问题也比较严峻,因经济波动而影响养老金支付的压力较大,
光靠现收现付制的社会统筹制度进行养老将面临较大风险,应当未雨绸缪,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形成个人缴费的完全积累。
3、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的需要。
通过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适度地运营增值,有利于提升养老保险制度的抗风险能力。如果一直是“统账不分”的空账态势,容易弱化保障功能,不利于形成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4、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具有经济可行性。
只要各级财政给予必要支持,再适当动用现有的结余基金,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财力上不成问题。
(6)我国社会基本保险制度个人账户扩展阅读:
养老金并轨改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1、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明确,本次改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 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2、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 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3、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7.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
养老保险制度是政府或单位通过法律或合同形式,使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劳动者在老年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力队伍后能得到基本生活的保障制度。
我国自1997年开始实行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再次进行改革和完善。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城镇现行制度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企业缴费工资总额的20%左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
到达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8.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应不应该存在个人账户
应该存在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9. 我国的社会基本保险制度中 设置个人账户的是哪几个
我国的社会基本保险制度中设置的个人账户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是没有个人账户设定的,工伤认定后由社保机构直接拨付给单位再由单位转交。
其中养老保险有统筹和个人两个账户。与医疗保险的不同在于,个人缴费的全部8%进入个人账户(私户),公司缴费的20%全部进入了统筹账户(公户),统筹账户中,除了全国人民缴纳的钱,还包含了财政补贴和投资收益。而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这钱是完全属于个人。
(9)我国社会基本保险制度个人账户扩展阅读
社会基本保险制度的意义
1、保障基本生活: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免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不仅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2、维护社会稳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解放、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实行社会保障,有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增进社会整体福利,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一项重要手段,从而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
10. 简述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984年中国开始对原有的退休金制度进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构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统账养老保险制度)框架。该制度的目标只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将逐步调低,从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该制度在所有制方面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结合。该制度由企业和雇员共同负担费用。该制度实行随收即付与积累相结合的财务制度。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给付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给付条件是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中,还有一些转型期的特殊产物不能不提到,最典型的就是“养老金双轨制”的退休制度:不同工作性质的退休人员实行不同的养老金制度。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而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我们前面所讲到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是指企业职工,而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则享受着超出三界之外的特殊优待:他们无需缴费,却可以领取远高于企业职工的退休金。这是中国养老制度中最不公平的一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