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金信托的优势和缺点有哪些呢
一、保险金信托的优势
1、保险金信托门槛低:目前国内家庭信托的门槛较高 ,上百万的资金才能进行信托 ,但保险具有杠杆效应 ,保额达到信托门槛即可 ,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托的门槛。
2、突破受益人限制:信托的受益人指定比较灵活 ,不限直系亲属 ,甚至包括未出生的第三代等。
3、灵活安排给付:信托可以按照家庭需求 ,灵活地设置给付方案 ,以确定给付金额和给付时间等 ,有效进行资金配置。
4、债务隔离:保险金信托使得保险金具有财产的独立性 ,不参与受益人的债务偿还或财产分割。
5、可指定次受益人:可以指定次受益人 ,如果主受益人出现不符合给付条件的情况 ,次受益人将平均分配剩余的信托财产 ,防止财产外流。
二、保险金信托的劣势
1、财产不独立:在保险未发生理赔之前 ,保单财产将受到投保人的债务、婚姻分割等多方面的影响 ,财富保全功能较弱。
2、杠杆存在局限:国内保单杠杆作用比较弱 ,相对还是需要较多的自有资金支持 ,不适合普通家庭 ,同时保单贷款利息较高 ,使用保单贷款放大杠杆会有不小的利息压力。
保险金信托
保险金信托是家族财富管理服务工具的一种 ,是委托人以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目的 ,将人身保险合同的相关权利 [如身故受益权、生存受益权、分红领取权(如有)等]及对应的利益[如身故理赔金、生存金、保单分红(如有)等]和资金等(或有)作为信托财产 ,当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发生时 ,保险公司将按保险约定直接将对应资金划付至对应信托专户。
信托公司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信托合同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 ,实现对委托人意志的延续和履行。保险金信托是将保险与信托事务管理服务相结合的一种跨领域的信托服务 ,不是一款理财产品
2. 保险金信托是什么意思
保险金信托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而由投保人(即委托人)与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 ,当理赔条件发生时 ,保险公司将理赔金交付信托机构为受益人设立的信托专户 ,由信托机构依据信托合同管理、运用这笔信托财产 ,信托期满后将信托利益交付给受益人。保险金信托有以下功能:功能一:财富增加杠杆
根据保险金信托架构 ,客户购买的保险及对应的信托框架将共同构成一个功能强大的金融工具。由于寿险等保险品种自带杠杆属性 ,将来被保险人身故后 ,将有一笔确定金额 ,且相较保费有效放大的保险金进入信托账户 ,并按照客户的意愿进行财富的传承和分配。另外 ,除了保险金之外 ,客户也可将现金资产放入信托账户 ,并借助信托账户的资产管理功能 ,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功能二:丰富传承方案
目前 ,中国家庭在进行财富代际传承时 ,最常见的方式是法定传承和遗嘱继承 ,但是 ,随着中国高净值家庭财富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资产类别的日益复杂 ,传统传承方式已很难满足高净值客户的传承需求。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名人子女争产案例更是凸显了传承问题的复杂性和寻找更加强大的传承工具的必要性。而通过保险金信托进行财富传承 ,客户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 ,灵活确定受益人的范围、比例和顺位 ,并结合每个受益人的实际需求 ,分别确定分配方案 ,从而有效避免传承中的逆继承和隔代传承等问题。
同时 ,通过设立保险金信托进行传承安排 ,既可以保障子女及其后代在求学、婚姻、事业等方面有充足的物质基础;又可以通过分配条款的设计 ,向后代传递家族的价值取向 ,完成家族精神的有效传承。
功能三:防范家庭风险
中国有句谚语叫“富不过三代” ,高净值家庭在财富传承过程中 ,往往面临诸多风险 ,比如子女挥霍无度、儿媳/女婿争产、子女创业失败导致的债务问题等等。自古以来 ,曾经富甲一方而又家道中落的豪门比比皆是。而保险金信托正好可以最大化的消解财富传承中的许多风险 ,比如 ,在信托条款中 ,可以明确规定 ,信托分配的资产属于受益人的个人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而避免信托资产与客户子女的婚内资产混同 ,有效防范儿媳/女婿的争产风险。再比如 ,信托合同中可以规定 ,信托受益权不得用于清偿债务 ,从而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与个人财产隔离 ,将来即便其面临巨额债务负担 ,也不会牵连到信托内资产的安全。同时 ,若子女有挥霍无度的不良习惯 ,客户可以利用保险金信托实现保险金的分批多次分配 ,保障子女获得长期稳定的现金收入 ,避免家庭资产被快速挥霍一空的风险。
功能四:规避繁琐手续
无论通过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 ,子女在接收遗产 ,进行资产过户前 ,均需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手续。而继承权公证的办理 ,是一件非常耗时耗力的事情 ,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所有资料齐备 ,且所有人对遗产分割无异议。一旦有继承人不满意 ,则很有可能需要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遗产的分配 ,诉讼周期动辄2-3年 ,由此产生的时间和金钱上的损耗往往无法估量。与之相比 ,如果利用保险金信托进行资产安排 ,可以有效规避上述繁琐的继承权公证手续。由于《信托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非自益型信托的信托资产不属于委托人遗产 ,信托资产在传承时 ,直接按照客户制定的规则即可完成分配 ,避免了由于家庭成员争产 ,导致财富传承受阻的情形发生。
功能五:优化税务安排
随着CRS的落地和个税改革的不断推进 ,国内的税务环境正在快速与国际接轨 ,如何进行国内外资产的税务筹划已成为了中国高净值家庭面临的新课题。在这一背景下 ,将保险金信托作为税务筹划工具的重要性将日益明显。
进一步来说 ,在税务改革的大趋势下 ,赠与税和遗产税的出台很有可能只是时间问题。一旦遗产税开征 ,国内的高净值家庭将不可避免的迎来沉重的税务负担。
展望未来 ,利用寿险筹划所得税 ,利用信托筹划赠与税和遗产税的思路 ,将很快从发达国家走入国内 ,成为高净值家庭进行税务筹划的重要方案。另外 ,一旦遗产税出台 ,子女在缴纳遗产税并继承遗产时 ,很有可能将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 ,如果无法及时筹措资金 ,可能出现遗产无法顺利继承的风险。因此 ,可以通过设立保险金信托 ,充分利用寿险的杠杆效应 ,获取充足的应税现金 ,满足财富传承中的资金需求。
3. 如何搭配保险金信托,能够实现隔离和保护受益人获得的保险理赔金
保费超过一定限度以后,就可以签订保险金信托合同,在未来就会实现资产隔离以及保护受益人按照信托合同的条款,不同时期得到相应的资金。
4. 保险金信托是什么意思
保险金信托是什么意思:保险金信托是保险投保人以财富的保护和传承为目的,将人身保险合同的权益(即未来产生的保险理赔金或年金、保险分红等)和资金(或有)为信托财产,一旦发生保险利益给付,保险公司直接将资金交付于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根据与委托人(保险投保人)签订的信托合同管理、运用、分配资金,实现对其意志的延续和履行。
5. 保险金信托的功能是
保险金信托的五大核心功能:
功能一:财富增加杠杆
根据保险金信托架构 ,客户购买的保险及对应的信托框架将共同构成一个功能强大的金融工具。由于寿险等保险品种自带杠杆属性 ,将来被保险人身故后 ,将有一笔确定金额 ,且相较保费有效放大的保险金进入信托账户 ,并按照客户的意愿进行财富的传承和分配。另外 ,除了保险金之外 ,客户也可将现金资产放入信托账户 ,并借助信托账户的资产管理功能 ,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功能二:丰富传承方案
目前 ,中国家庭在进行财富代际传承时 ,最常见的方式是法定传承和遗嘱继承 ,但是 ,随着中国高净值家庭财富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资产类别的日益复杂 ,传统传承方式已很难满足高净值客户的传承需求。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名人子女争产案例更是凸显了传承问题的复杂性和寻找更加强大的传承工具的必要性。而通过保险金信托进行财富传承 ,客户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 ,灵活确定受益人的范围、比例和顺位 ,并结合每个受益人的实际需求 ,分别确定分配方案 ,从而有效避免传承中的逆继承和隔代传承等问题。
同时 ,通过设立保险金信托进行传承安排 ,既可以保障子女及其后代在求学、婚姻、事业等方面有充足的物质基础;又可以通过分配条款的设计 ,向后代传递家族的价值取向 ,完成家族精神的有效传承。
功能三:防范家庭风险
中国有句谚语叫“富不过三代” ,高净值家庭在财富传承过程中 ,往往面临诸多风险 ,比如子女挥霍无度、儿媳/女婿争产、子女创业失败导致的债务问题等等。自古以来 ,曾经富甲一方而又家道中落的豪门比比皆是。而保险金信托正好可以最大化的消解财富传承中的许多风险 ,比如 ,在信托条款中 ,可以明确规定 ,信托分配的资产属于受益人的个人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而避免信托资产与客户子女的婚内资产混同 ,有效防范儿媳/女婿的争产风险。再比如 ,信托合同中可以规定 ,信托受益权不得用于清偿债务 ,从而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与个人财产隔离 ,将来即便其面临巨额债务负担 ,也不会牵连到信托内资产的安全。同时 ,若子女有挥霍无度的不良习惯 ,客户可以利用保险金信托实现保险金的分批多次分配 ,保障子女获得长期稳定的现金收入 ,避免家庭资产被快速挥霍一空的风险。
功能四:规避繁琐手续
无论通过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 ,子女在接收遗产 ,进行资产过户前 ,均需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手续。而继承权公证的办理 ,是一件非常耗时耗力的事情 ,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所有资料齐备 ,且所有人对遗产分割无异议。一旦有继承人不满意 ,则很有可能需要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遗产的分配 ,诉讼周期动辄2-3年 ,由此产生的时间和金钱上的损耗往往无法估量。与之相比 ,如果利用保险金信托进行资产安排 ,可以有效规避上述繁琐的继承权公证手续。由于《信托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非自益型信托的信托资产不属于委托人遗产 ,信托资产在传承时 ,直接按照客户制定的规则即可完成分配 ,避免了由于家庭成员争产 ,导致财富传承受阻的情形发生。
功能五:优化税务安排
随着CRS的落地和个税改革的不断推进 ,国内的税务环境正在快速与国际接轨 ,如何进行国内外资产的税务筹划已成为了中国高净值家庭面临的新课题。在这一背景下 ,将保险金信托作为税务筹划工具的重要性将日益明显。
进一步来说 ,在税务改革的大趋势下 ,赠与税和遗产税的出台很有可能只是时间问题。一旦遗产税开征 ,国内的高净值家庭将不可避免的迎来沉重的税务负担。
展望未来 ,利用寿险筹划所得税 ,利用信托筹划赠与税和遗产税的思路 ,将很快从发达国家走入国内 ,成为高净值家庭进行税务筹划的重要方案。另外 ,一旦遗产税出台 ,子女在缴纳遗产税并继承遗产时 ,很有可能将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 ,如果无法及时筹措资金 ,可能出现遗产无法顺利继承的风险。因此 ,可以通过设立保险金信托 ,充分利用寿险的杠杆效应 ,获取充足的应税现金 ,满足财富传承中的资金需求。
6. 结合案例谈个人信托业务的功能有哪些
个人信托业务的功能有财产管理职能、融通资金职能、协调经济关系职能:
1、财产管理职能
财产管理功能是指信托受委托人之托,为之经营管理或处理财产的功能,即“受人之托、为人管业、代人理财”,这是信托业的基本功能。
2、融通资金职能
融通资金功能是指信托业作为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身就赋有调剂资金余缺之功能,并作为信用中介为一国经济建设筹集资金,调剂供求。在融资对象上信托既融资又融物;在信用关系上信托体现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多边关系;在融资形式上实现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而在信用形式上信托成为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的结合点。
3、协调经济关系职能
协调经济关系功能是指信托业处理和协调交易主体间经济关系和为之提供信任与咨询事务的功能。因其不存在所有权的转移问题,所以有别于前二种功能形式。信托机构通过其业务活动而充当“担保人”、“见证人”、“咨询人”、“中介人”,为交易主体提供经济信息和经济保障。
7. 您好,能解释下保险金信托吗假如使用保险金信托进行遗产规划,能有足够的流动性资产来偿还债务吗
中国没有这类的,法律还不够健全
8. 保险金信托2.0一般是指什么
一、保险金信托是家族财富管理服务一种 ,是保险投保人以财富的保护和传承为目的 ,将人寿保险合同的权益(即未来产生的保险理赔金或年金、保险分红等)和资金(或有)为信托财产。
二、保险金信托1.0版与2.0版相比 ,1.0版的设立门槛更低 ,但是资产保全功能不及2.0版。下面详细比较一下1.0版与2.0版的不同。
1.0模式下 ,客户先与保险公司签立保险合同 ,再与信托公司签立信托合同。被保险人身故后 ,保险金进入保险金信托专户 ,信托财产和收益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的形式进行分配。
2.0模式的保险金信托 ,最大的优点是利用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让信托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受益人 ,将整张保单的现金价值都纳入信托 ,从而更好地实现资产保护。
三、国内首款保险金信托问世于2014年 ,首次实现了保险+信托模式的融合(保险金信托1.0版本)。近期 ,市场上又出现了一款生存保险金信托产品(保险金信托2.0版本) ,为中国日益增多的高净值客户提供了多元化财富管理手段。
保险金信托不仅具备保障功能 ,同时兼备信托分配的灵活性。在受益人设置上 ,可以设置为未出生的人 ,三代、四代直系亲属等 ,这是保险无法做到的。
家族信托的门槛通常较高 ,目前在国内需要3000万元~5000万元 ,而保险金信托只要百万 ,甚至几十万的保费。大大降低了门槛 ,同时可享受到家族信托在财富管理与传承方面的功能。
最后 ,保险+信托的模式对于财富传承和受益人的指定要优于其他方式 ,一是对财富进行了很好的隔离保护 ,二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财富的传承(包括未出生的三代、四代) ,也可以设立条件:家人的大额医疗费、孩子的教育金(本科、硕士、博士等分别设立)、孩子的创业金、婚嫁金等等。
9. 大家好! 请问一下,保险金信托成立后,可以在信托账户里面加股权或者其他资产吗
保险金信托,其实还是保险,不能加股权或者其他资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