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在经营出口业务时面临的来自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政治风险和买家的商业风险。☆ 政治风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对外投资和贸易过程中,因保单约定的、债务人所在国(地区)或贷款须经过的第三国或投资目的地的政府行为和订约双方不能控制的事件,使债权人或权益人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包括禁止或限制汇兑、进口管制、没收、征用、国有化、撤销进口许可证、颁发延期付款令、战争、暴乱或革命等。☆商业风险在商业信用付款条件下国外买方或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国外开证行或保兑行由于出现信用问题致使被保险人发生收汇损失。包括:买方或开证行破产或者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或开证行拖欠货款;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开证行拒绝承兑。
⑵ 请问什么叫出口信用和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
1919年,英国政府为了对外经济扩张的需要,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出口信用担保局,也是第一家政府支持下的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二战以后,随着世界经济贸易全球化进程的逐渐加快,出口信用保险也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国际上的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先后以不同的模式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出口信用保险体制。迄今为止,全世界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
.为统一各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规范,交流业务经验,共享风险信息,研究风险控制技术,总结和研讨业务发展方向,促进出口信用保险的健康发展。世界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于1934年成立了名为《国际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人联盟》的国际性组织,由于首次会议在瑞士的伯尔尼召开,故该机构的简称为"伯尔尼协会"。伯尔尼协会对促进和维护世界贸易和投资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伯尔尼协会的正式会员。
⑶ 出口信用保险知识解答
简单点说:出口信用险就是你把货物发给买家了,但是买家不付款!这时如果你保了出口信用险,保险公司就赔你货款的!而信用证是你要求客户自己在其银行开具的保证支付的单证文件。只要你按照信用证上的条款全部做好,那么对方银行会保证收到所有单证后付款给你。区别在于付你货款的单位。详细点说: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出口信用保险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1919年,英国政府为了对外经济扩张的需要,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出口信用担保局,也是第一家政府支持下的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二战以后,随着世界经济贸易全球化进程的逐渐加快,出口信用保险也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国际上的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先后以不同的模式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出口信用保险体制。迄今为止,全世界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为统一各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规范,交流业务经验,共享风险信息,研究风险控制技术,总结和研讨业务发展方向,促进出口信用保险的健康发展。世界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于1934年成立了名为《国际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人联盟》的国际性组织,由于首次会议在瑞士的伯尔尼召开,故该机构的简称为"伯尔尼协会"。伯尔尼协会对促进和维护世界贸易和投资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伯尔尼协会的正式会员而信用证是:信用证(LetterofCredit简称L/C)是一种付款方式,是贸易双方基于规避商业风险由进口方向银行申请由银行出面开出的有条件付款的文件,属于银行信用。在理论上来说只要单证无误,就没有收汇的风险。贸易双方在贸易的过程中会有以下情况:进口方先付款有出口方不交货的风险。出口方先出货有进口方不付款的风险。就此,双方要求银行作保,开信用证。1.进口方向进口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并把货款或抵押文件交给银行,开证行向出口方开出信证.2.出口方按信用证的要求出货和缮制单据并通过议付行将单据交开证行收汇.3.开证行收到出口方的正确单据,就把货款付给出口方,把单据交给进口方,进口方就可以报关提货。所以出口方只要向银行递交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单据,按照国际惯例一定能收到货款.银行在处理上述业务时会收取一定比例的开证费,结汇费用和手续费.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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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出口信用保险
1、承保数据在公司网站上有公司年报,里面应该有你要的
2、承保的具体范围不是按商品类别分类的,是按风险分类,商业和政治风险,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有很多种保险产品,有短期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有投资保险,有担保,你关注的承保的具体范围,应该是由结算方式,信用期限,买方信用额度,国家风险类别等因素共同构成的。
3、关于哪方面的资讯?不会是财务报表吧?承保的有关数据应该在网站上找到,不外乎是突破多少多少而已。
⑸ 出口信用保险具有哪些特性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
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也叫出口信贷保险,是各国政府为提高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商的收汇安全和银行的信贷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为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政策性支持措施,属于非营利性的保险业务,是政府对市场经济的一种间接调控手段和补充。是世界贸易组织(WTO)补贴和反补贴协议原则上允许的支持出口的政策手段。
承保对象和承保风险
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对象是出口企业的应收帐款,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商业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买方因破产而无力支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因自身原因而拒绝收货及付款等。 政治风险主要包括因买方所在国禁止或限制汇兑、实施进口管制、撤销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暴乱等卖方、买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买方无法支付货款。而以上这些风险,是无法预计、难以计算发生概率的,因此也是商业保险无法承受的。
⑹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研究现状是什么
出口信用保险是各国政府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风险基金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是国际上公认的支持出口、防范收汇风险的有效手段。
自1988年9月国务院委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试办出口信用保险以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经历了17年的历史,经过了三个阶段:国有保险公司独家办理阶段、国有保险公司和银行两家承保阶段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专业承保阶段。
第一阶段是国有保险公司独家办理阶段(1988—1994)。这一阶段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刚刚起步,经营的险种很少,当时整个保险业从业人员不多,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事业的人员就更为有限;另外出口企业基本属于国有独资,风险意识薄弱。因此整个出口信用保险市场规模很小,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只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
第二阶段是国有保险公司和银行两家承保阶段(1994—2001)。这一阶段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进出口银行两家国有机构共同承保出口信用保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占主要份额。因为不是承办单位的主营业务,发育很不充分。另外两家机构间也没有形成良好的分工与合作机制,彼此之间存在激烈的竞争,这都不利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的发展。
第三阶段是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独家专业承保阶段(2001—至今)。国务院把原分散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内的出口信用保险的业务力量统一起来,于2001年10月19日,正式成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自此,我国首家专业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诞生。截至2004年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累计支持的出口额已达到210亿美元,超过前十几年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量的总和。在促进出口贸易发展、实现市场多元化和贯彻落实“走出去”战略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⑺ 出口信用保险知多少
出口信用保险是政府为鼓励企业扩大出口,保障企业出口收汇安全而开设的政策性保险,是国家为适应国际贸易惯例、灵活贸易做法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营利性业务,是政府扶持下的一种特殊保险业务。其特征是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政府参与办理;风险高,难控制。对企业来讲,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有三大特点:一是扩大出口,开拓市场;二是规避风险,提高利润;三是国家扶持,政策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对象是出口企业的应收帐款,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商业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买方因破产而无力支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因自身原因而拒绝收货及付款等。
出口企业为防范风险,可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填写投保单、申请买方信用限额,并在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批准后支付保费,保险责任即成立。企业按时申报适保范围内的全部出口,如发生保单所列的风险,企业可按规定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索赔。
政治风险主要包括因买方所在国禁止或限制汇兑、实施进口管制、撤销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暴乱等卖方、买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买方无法支付货款。而以上这些风险,是无法预计、难以计算发生概率的,因此也是商业保险无法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