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间个人借款,最高收多少利息合法
《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② 民间借贷怎样确保放贷资金安全
这个是一个公司的风控问题。高收益肯定有高风险。可以通过房产抵押、签订合同、公证等多方面组合,降低风险。但不可能完全没有风险。
③ 民间借贷保险吗
有风险,没有保障
④ 民间借贷如何保证您的资金安全
民间借贷多属私下行为,借贷双方基本上都是熟人,但由于民间借贷往往与冒险、投机、隐秘、欺骗(不一定都构成诈骗罪)等如影随形,出借人对借款人的资金使用、资信情况并非能够完全掌控;再加上民间借贷中间环节多,形成了或长或短的资金链,一旦其中某个环节出问题,很容易引发严重的连锁反应。因此,民间借贷属于高风险领域。 那么,如何保证民间借贷的资金安全呢? (1)民间借贷要选择信誉良好且还款来源有保证的借款人,比如办厂(产品销路好)、经商(生意兴隆)、以及一时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的借款人; (2)对于借钱用于经营高风险项目的人必须谨慎借贷,只有对其所经营项目进行认真分析认为有较大的盈利可能性时才能放贷; (3)在我们国家非金融企业是不能以借贷名义向职工或向社会非法集资、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这种企业民间非法融资行为往往借贷资金庞大,表面上看起来很安全,其实风险非常大,一定不能参与; (4)切勿借贷给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从事违法行为的人,因为这种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因此涉嫌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出借人还可以通过担保工具如保证、抵押、质押等手段来保证您的还款安全。 借贷网提示 民间借贷不安全因素非常多,因此民间借贷首先要考虑的还是资金安全而不是利息高低。现实生活中,“高利贷”往往是最危险的,因为这种借款人基本上没有考虑还款或者根本没有还款能力。再者,不要轻易将钱借给不熟悉的人,不少陌生人借了钱后一走了之,到时连人都找不到情况比比皆是。
⑤ 民间个人借贷
《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⑥ 小额民间借贷(5W左右),如何签订合同最保险
出借款项要考察的就是对方的信用度、履行给付借款的能力,要求抵押最好用对方相当于借款额的物品,参考在对方未按期还款时的抵押物变现可能性予以决定。
⑦ 如何保证民间个人贷款本金的安全性如何顺利收回本金
这个问题没你想的这么复杂。首先,只要有一张借条就行了(不要写成贷款,你不是信贷机构),借条上注明,B因资金周转,向你借款20万元,注明利息支付方式。你的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上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民间个人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现在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为6.06%/一年期(其余贷款时间及利率你自己网上查查看),那个人借款的利率就不得超过24.24%/一年期,而你借给B的年利率刚好为24%,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所以你的借款是合法的。如果利率超过这个数字(比如你的借款年利率为36%)而与B发生借款纠纷,法院会按24.24%的利率要求B对你的借款进行偿还。至于需不需要保人,那是锦上添花上的事,有当然更好,如果没有而发生借款纠纷,你可以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一点不会影响法院的执行力。唯一发生意外的可能是B故意对你的财产进行诈骗,而后将其名下所有资产转移到其他人名下而恶意还不起借款的情况,这就需要你自己对你们之间的关系来进行判断了(不过一般的民间借贷,这种可能性极少)。综上分析,个人认为借款存在的风险还是很小的,如果你能说服他,让他爱人及儿子与你签订一份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书就万无一失了。给分了,谢谢,应该很清楚了吧。
⑧ 怎样贷款最安全最正规
做房屋抵押贷款,首先是贷款的利率稍低一些,是通过银行走银行的正规资金。风险是可控制的,做房屋抵押贷款,一般可以做三十年,还款压力小,而且可以随借随还,可以用于经营用于买卖房屋都可以。如果在北京我可以帮助您。
⑨ 个人民间借贷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注意订立书面协议。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借据的借贷,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所以,借贷双方应该就借贷的金额、利息、期限、责任等内容签订书面借据或协议。必要时,还可以办理公证。书写借据时,要用稳定性能较好的碳素墨水,切忌用圆珠笔,以免时间长了字迹不清。
(二)注意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法定范围。法律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此限度的部分被称之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三)避免借贷关系无效。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出于自愿,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无效借贷关系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须返还本金;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四)注意担保行为的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介绍作用的人,是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识表示的,才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借贷需要保证人的,应在借款协议中明确并经保证人签字确认。
(五)注意合理合法的催讨。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六)注意及时起诉。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