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平安保险婚嫁险怎么买的
目前市场上并没有专门婚嫁险。
保险属于金融行业,因此保险产品的费率也是跟着银行的利率进行调整的。
90年代的销售婚嫁保险的时候,正好是人民币利率最高的时期,因此当年购买婚嫁险的客户,现在的收益都很高,其实保险主要是保障,想赚钱去买基金和股票,现在看来,婚嫁保险的本质只是最普通的两全保险,而且按照当年的水平来说,保障偏低。
现在的保险产品也在与时俱进,比如说重大疾病保险将可保的疾病增加至25种,扩大了保障范围。现在的长期保险都是分红型保险,在保障高的基础上能实现保费的保值增值。
(1)婚姻保险规定谁能购买扩展阅读:
相关案例
结不结婚,婚嫁金照领不误
在和平区一保险公司网点,记者看到保险产品的宣传册上一款“教育保险”规定:“成教育金是18岁—21岁每年返大学金,25岁婚嫁金,60岁养老金;还可额外再组合健康险,包括儿童容易患的16种重大疾病和意外。”
前台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种险组成在一起,从0岁开始每年交1386元,一份保一万,多买不限,买得多返得多,每年有保额分红。”
而另一家保险公司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同样在24岁也可领取一笔保险金,但此时变成“创业金”。
按照微博,记者找到涉及的保险公司,其客服人员告诉记者:这是该公司1992年推出的一款保险产品,隶属于儿童险,不过早已停售,而沈阳投保的更是凤毛麟角。“即父母在孩子小时候开始投保,每年投保一笔资金,当孩子年满22周岁时返还,名曰:‘婚嫁金’,但实际上,无论是否结婚,这笔钱都可领取。”
❷ 婚姻法如何规定保险分割
离婚时,需根据保险性质来决定是否分割。
一、养老保险不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三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其他商业保险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性质的保险品种,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为第三人,如父母、子女的,依据《保险法》该保险利益属于第三人的利益,故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只能是受益人自身享有的财产权益;
2、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性质的保险品种,在保险合同中夫妻一方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且受益人也是夫妻一方的,该保险利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类而定:
(1)人寿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这类保险一种是以被保险人死亡或发生重大疾病为保险事件,另一种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某年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例如养老保险合同。这类保险为主险时,其保单现金价值一般会在当年的保险单上直接载明,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书面申请后从保险公司获得退还的合同现金价值。这类保险利益也是婚姻生活中一项重要的财产,假定夫妻双方关系正常未涉及到离婚,所获得的无论是保单现金价值还是发生保险事故后的赔偿金,显然都会让整个家庭受益,更何况现在此类的保单还可以作抵押申请保险公司的贷款,可见其财产价值的重要。我们认为,该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官分割时,可判决保险合同仍归一方的财产权益,该方当事人可选择在离婚后继续履行交纳保费义务还是变现保单现金价值,而判决由该方当事人给付保单现金价值一半作为给对方的分割折价;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一种人身保险;
(3)健康保险:这类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保证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保险责任范畴内的疾病或意外的事故所致的伤害的费用大的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处保险;
(4)财产保险:以各类财产及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保险,包括家庭财产普通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❸ 在新婚姻法 保险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八条
离婚后,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自2011年8月13起施行)
法释〔2011〕18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
第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
第十三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第三人善意购买:
(一)一方有隐藏,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转移,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致使感情确已破裂、毁损。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一方请求离婚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
第十九条
本解释施行后,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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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❹ 如何购买婚姻险,现在哪个保险公司的婚姻险靠谱。婚姻险到底有什么样的功能呢
现在好像只能通过网络或电话购买这个保险吧。现在国内做的比较好比较早的就是阳光保险了。他的工能说白了就是具备理财,保障功能。你存一笔钱比银行利息高,几年后返还。如果这个过程中出现离异,保险所有金额都归女方所有。所以这个保险很适合女士。我就知道这么多了,希望能帮助到你。具体楼主可以到网上搜索一下。
❺ 新婚姻法关于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时,需根据保险性质来决定是否分割。
一、养老保险不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三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其他商业保险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性质的保险品种,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为第三人,如父母、子女的,依据《保险法》该保险利益属于第三人的利益,故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只能是受益人自身享有的财产权益;
2、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性质的保险品种,在保险合同中夫妻一方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且受益人也是夫妻一方的,该保险利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类而定:
(1)人寿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这类保险一种是以被保险人死亡或发生重大疾病为保险事件,另一种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某年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例如养老保险合同。这类保险为主险时,其保单现金价值一般会在当年的保险单上直接载明,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书面申请后从保险公司获得退还的合同现金价值。这类保险利益也是婚姻生活中一项重要的财产,假定夫妻双方关系正常未涉及到离婚,所获得的无论是保单现金价值还是发生保险事故后的赔偿金,显然都会让整个家庭受益,更何况现在此类的保单还可以作抵押申请保险公司的贷款,可见其财产价值的重要。我们认为,该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官分割时,可判决保险合同仍归一方的财产权益,该方当事人可选择在离婚后继续履行交纳保费义务还是变现保单现金价值,而判决由该方当事人给付保单现金价值一半作为给对方的分割折价;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一种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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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康保险:这类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保证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保险责任范畴内的疾病或意外的事故所致的伤害的费用大的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处保险;
(4)财产保险:以各类财产及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保险,包括家庭财产普通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❻ 婚姻保险哪儿买
你在她家买,他在你家买,这是最有效的
❼ 我和男友目前处于试婚阶段,现在买份婚姻保险可以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您好!婚姻保险实际上是一份夫妻捆绑的保险计划,是一个兼顾养老与保障的终身保险险种,保险范围包括意外或疾病身故金、意外伤残保障等。婚姻保险的作用并非旨在保障婚姻的美满和长久,而只是夫妻双方从经济层面履行对另一方的责任。按照国内的保险法规定,爱情险必须是夫妻关系购买,处于试婚阶段的男女朋友,是不可以购买婚姻保险的。
婚姻保险的基本事项介绍
1.按照我国目前的规定,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只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等可以被指定为寿险受益人,所以爱情险必须是夫妻关系购买,保单才能生效。
2.除了一张保单就能给夫妻双方都提供保障外,保费便宜也成了“婚姻保险”的又一优势。
3.可增加医疗等附加险。可自由选择添加实惠的意外、医疗等附加险,从而避免家庭成员保障的缺失,还大大地减轻了保费的负担。
4.婚姻保险虽然保不了爱情,但其保单可拆分,当婚姻出现变故时,保单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