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银行卡借给别人用,有什么坏处
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别人使用,会产生以下风险。
首先,各个银行的银行卡使用章程里面,都会有一条类似于“不得将卡片转让或转借”的条款,违反了这一条款,将来如果出现卡片被克隆盗刷的情形,银行将有理由不予赔偿,到法院判决时,银行将以此作为一个抗辩理由(转让卡片导致密码泄露)。
其次,转让出借账户是违法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第六十五条 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元的罚款。
第三,转让出借账户可能涉及犯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旦借出的银行卡被用来做洗钱或者存入过犯罪资金,除非能说清楚存款人本人对犯罪行为并不知情,否则可能会被列为洗钱罪的嫌疑人。就算能说清楚,被警察找上门来盘问也是个麻烦。
Ⅱ 招行储蓄卡借给别人用,有风险吗
若是招行一卡通,建议您保管好,不要给别人使用。
Ⅲ 如果把银行卡借给别人有什么风险
不建议把银行卡借给别人使用。
用卡安全注意事项:
1. 请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勿将卡号、有效期等信息告诉他人。
2. 刷卡消费时,不要离开您的视线。输入密码时,请注意遮挡。密码设置不要过于简单,不使用生日、电话号码、身份证号作为密码。切勿将密码写于卡上或与卡片放置在一起。签购单上有部分卡片信息,不要随意丢弃。
3. 请仔细辨别网址,以防访问假冒的购物网站和假冒的在线支付网页。如发现可疑网址请及时致电客户服务热线核实。不要在不明网站输入银行账号、密码等资料,以免被钓鱼网站或网络木马等软件窃取个人资料。
4. 如果您的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例如,联系方式、地址等有变动),请及时通过银行系统修改相关资料。
5. 定期查看您的交易,核对对账单。
6. 请仔细阅读我行发送的消费通知短信,当短信金额和实际金额不符合时,请及时致电客户服务热线进一步查询。
Ⅳ 我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了张空的银行储蓄卡,借给别人有风险吗
现在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还要承担借卡后的风险。很容易变成失信人员。
Ⅳ 我的银行卡借给别人了,我想问下有什么风险么
借给他人银行卡存在的风险:
1、他人可能复制银行卡,进行盗刷行为。
2、如果借给他人的是信用卡,刷卡后不及时还款会造成信用污点,影响个人信贷。
3、银行卡丢失造成的任何损失都需要有银行卡持卡人承担。
将银行卡借给他人,首先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的管理规定,其次如果他们拿该卡洗钱或从事其他非法交易活动,你要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Ⅵ 我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了张空的银行储蓄卡,借给别人有风险吗
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客户办理银行卡,就与银行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是不具有转移性的,所以客户在没有取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转让银行卡,意味着将用户所应承担的合同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转让变更,既是违约行为也是无效行为。
(6)银行储蓄卡借出风险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为防范假ATM机的情况,客户应尽量选择有显著标识的自助银行,在银行的录像监控下使用ATM机。
最好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分开存放,不要将银行卡转借他人,不要随意泄露银行卡卡号。
刷卡消费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视线范围,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拿到签购单及卡片时,核对签购单上的金额是否正确,是否为本人的卡片。
Ⅶ 银行卡借给别人用有什么影响
将银行卡借给他人,首先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的管理规定,其次如果他们拿该卡洗钱或从事其他非法交易活动,你要承担连带责任。
备注:
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2,客户办理银行卡,就与银行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是不具有转移性的,所以客户在没有取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转让银行卡,意味着将自己所应承担的合同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转让变更,既是违约行为也是无效行为。
3,按《刑法》、《银行法》、《反洗钱法》中的相关规定,即便是在持卡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7)银行储蓄卡借出风险扩展阅读: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银行卡业务的管理,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维护商业银行、持卡人、特约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下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商业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银行卡。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银行卡业务的商业银行、持卡人、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商业银行应在协商、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信息共享、商户共享、机具共享等类型的银行卡业务联合。
Ⅷ 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了一张储蓄卡借给别人用,有什么风险
有风险,比如别人从事违法行为,并进行相关资金交易,那么办卡人则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故银行卡借给别人需谨慎。
个人银行卡使用需注意以下六项内容:
1、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切勿将卡号、密码等信息告诉他人。
6、 仔细查看收到的消费通知短信,当短信金额和实际金额不相符时,及时致电银行客户服务热线查询。